(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4:55:21
偶像、魔王、大侠
曾经一度,崇拜比尔•盖茨。
是的,这个1955年10月28日出生的,比我大刚好11年8个月的家伙,实在是太成功了。从我正式接触电脑一年后的1985年开始,我就没有脱离过他的势力范围。从MS-DOS到Windows,从Office到Dotnet,从OLE到TTF,比尔盖茨领导下的微软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产品,每一项技术,都让我痴狂。于是,我记住了他的生日,关心他的家庭,学习他的策略,品味他的演讲,研究他的管理,叹服他的才华,羡慕他的员工,甚至从某种意义来讲,BDWin的推出就是希望证明自己的实力,以图引起他(那怕只是他的手下)的注意,就象我当年引起王选的注意而进入方正一样,期望哪天可以凭此进入他的公司,参与他的事业。比尔•盖茨曾经就是我的偶像,我的榜样,我的导师,我的目标。
后来,吸引比尔•盖茨注意的过程转化为一场以中文之星、RichWin与微软斗智斗勇的过程,从崇拜的偶像成为了竞合的对手,对比尔•盖茨的关注也逐渐转化为认真的学习与理性的扬弃。还是万分敬重他的成功与对理想的追求,但对他的那种商业上的极度张狂、对竞争对手的穷追猛打,对微软上上下下的那种霸气越来越不以为然。还是我学习与超越的对象,但不再是追求的目标,感觉更象是武侠小说里武功盖世的绝世魔王。
魔王与大侠,都是拥有非常人所具备的能力,却是武侠里的两个完全不同的境界。魔王也会为自己的组织努力谋福利,势力也会迅速扩张,也会有很多身不由己的驯服者,然而,也会给江湖带来不幸,也会成为江湖上众武林人士的公敌。而大侠呢,侠义之士,虽经磨难,而壮志不改,并终深得武林人士的爱戴与传颂,在关键时刻,必有惊人之举。
在金庸的小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大侠莫过于《侠客行》里的石破天,而在IT这个江湖里,最具侠客风范的,莫过于苹果公司的乔布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