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最应拷问谁?
编者按:湖北省荆州市政府7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事件中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通报。调查结果称,荆州市公安局 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打捞英雄遗体过程中船只人员的言行违反社会公德。 >>详情
调查结果公布后,社会各界一片哗然,不少网民对调查结果仅对300元的敲诈定罪感到惊讶。有网民表示,在打捞公司工作期间,消防人员早已到场,为何没有相关部门加入打捞,怀疑公司与政府部门官商勾结。 >>详情
其实,自10月24日发生危险后,长江大学的学生们第一时间报警求助,而在当地海事部门、水上派出所、公安消防人员赶到后,均以不具备条件、没有专业设备为由,未能提供有效救援和帮助。应该说,这正是打捞船挟尸要价的土壤。 >>详情
公安、海事各部门到达时,水面上早已没了动静。消防人员因为没有潜水衣等救援设备,只能在腰上捆了绳子下水试探,甫一入水,绳子便被漩涡状水流卷住缠绕在消防队员腿上,将他绊倒在水里,营救人员只得无奈退回。
海事部门于事发近20分钟后接警,用了近十分钟到达事发地,而海巡艇上也无打捞装备。巡艇试图在宝塔湾靠岸,却因吃水太深,无法接近岸边。另一个问题:海事局的海巡艇上,并不具备打捞设施,也无专业人员。所以,一旦溺水人员已经沉入水面之下,海事局便无从搜救,无法打捞。>>详情
不仅如此,自身没有出手救人的这些部门,似乎也没有兴趣监督民营船只的“挟尸敲诈”。在“八凌打捞公司”打捞英雄遗体时,现场消防、海事部门人员并没有进行制止或协调。
据说,荆州市政府准备出资在宝塔湾边设立两个公益救助岗位,聘请人员专门从事江边紧急施救工作。不知道这两个公益岗位,将如何协调与“八凌打捞公司”的关系问题。弄得好,可能会相安无事,弄不好很可能会成为新的冗员、摆设。道理很简单,公安、海事、消防都不敢协调、监督打捞公司的漫天要价,两个公益岗位的聘任人员能有多大能量!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