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 www.ESSB.gov.cn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14:15:34
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时间:2009-07-09 10:33 作者:周德树 来源: 编辑:今点辰光 阅读:383次
随着我市城市经济发展和“两路”建设加快,失地农民“剧增”,他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今年,利川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了《要求解决城区失地农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议案。笔者认为,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政、村集体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应在以下四个环节抓好落实。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科学利用土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坚决打击;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用地项目不得批准征地。
二、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千方百计安置就业困难的失地农民。鼓励引导各类事业单位、社区吸纳失地农民就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就业服务体系,享受相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同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大力扶持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政策能衔接,政府财力能承受,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待遇保障水平。根据被征地农民纯收入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对有一定经济来源和承受能力较强的失地农民,可以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范围;对经济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失地农民,可以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保险费用在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不足部分由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医疗保险参加城镇居民或新农村合作医疗;对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落实9年义务教育,解决后顾之忧
落实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优惠政策,对失地农民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不能因为其身份的变化而取消享受义务教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