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学?为官?做学问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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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为官•做学问三部曲 杨立新 2009年5月18日

  (2009年5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

  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志愿者协会让我给大家做一个励志的讲座,要介绍我自己的一些经历,看能不能对各位同学有所参考和借鉴。我说,介绍自己的经历好像就是要吹牛,所以,我就把讲座叫做《“吹牛”三部曲》,这三部曲就是求学、为官和做学问。我活了50几年,就做了这三件事,把这三件事给大家介绍一下,对大家的学习,或者大家毕业以后去当官、当教授,可能都会有所帮助和启发,所以觉得有必要把我的这些东西介绍给大家听,看看从里面能不能总结出一点大家能够借鉴的东西。如果说这些经历和总结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我觉得那就很有意义。

  一、求学

  大家可以看看我的求学履历。我没有上过高中,也没有上过大学本科,我的学历到现在还是法律专科生。在这一点上,在座各位同学的学历都比我高。像我这样的一个求学过程,只有我们那一代人能够经历,这些人差不多都是50年代的,就是所谓“50后”的人的特殊经历。

  (一)求学经历

  我是1960年上小学,那时候正好实行教育改革,叫做九年一贯制,从小学到高中用九年的时间可以完成。但是改了一年多不成功,又回到了中小学的12年学制。我在1960年上一年级,1966年就毕业了。在小学中,我上的都是当地比较好的学校,我在小学中一直属于优秀学生,学习的考试成绩基本上都是100分到98分之间,学习成绩应该是不错的。我走过三个小学,在每一个学校里都是佼佼者,在三年级的时候开始戴“三道扛”当大队委员,五年级做副大队长,六年级做大队长。每次学校有重大的少先队活动时,都是我打着这个少先队的队旗,我的身边一边一个女生护旗。如果是今天,我会很得意,但那个时候,男生和女生之间距离很远,是有界限的,旗手和护旗的距离也很远。

  我的小学这6年教育是非常正规的教育,每一天都没有浪费。到1966年“文革”开始的时候,我们应当毕业而没有毕业,并且当上了我们那个城市的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出席全市的代表大会。大概全市是200多名吧,我是4名小学生代表之一,很光荣。那时候我家很穷,我爸爸一个月开68.50元工资,我们家经常保持在八九个家庭成员的水平,平均一个人一个月的生活费不到10元,从小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参加了学习毛主席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小学生只要交粮票就可以了,不用交钱,而且一顿吃十个菜,特别好吃。到会议室开讨论会,一坐上沙发,就跟掉在地上似的,不敢想象。这是我在小学中最荣耀的经历,全市有多少个小学生啊,只有4个人享受这个待遇。

  我的小学生活,学习不错,经历也不错。毕业之后就是“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18日,“文化大革命”正式开始,红卫兵开始造反、上大街破四旧,而我还在小学,没有串联过,而中学生才可以串联,找谁谁也不带我,我也不敢自己跑。我爸爸说,一定要让我出去锻炼锻炼,让我哥哥带着我去,但是临走之前,他把我甩下了,自己走了,气得我只想哭。直到1966年12月我才上中学,叫做“新一年”,区别于老三届。那时是“文革”最混乱的时候,上中学以后,革命造反派的内战开始,我们新生开始去加入人家的战斗队,人家还挑三拣四,不愿意要我们。后来我们自己成立了一个战斗队,没有过几天,就因为意见分歧,我觉得自己也干不了这个活,于是就退出了红卫兵,成了“逍遥派”,成天在城市里看热闹。学校那时候很乱,我亲眼看到造反的行为,冬天取暖要烧炉子,那些学生就把所有的东西包括桌子、椅子、黑板等,能烧的都摔碎扔到炉子里了,烧火取暖。我是在看不惯,认为回家呆着自己看书还不错,就不再去学校了。

  一直到1968年,复课闹革命了,开始比较正规上学,但时间太短了,我在中学学到的全部的东西都是在1969年,正式上课、发书,大概上了一个学期课就初中毕业了。所以,我的真实水平大概就是初中一年级的水平,而且还是上学期的水平,真的没有学过什么东西。大概比较系统的学到了二元一次方程组,物理学到力的分解与合成。学俄语学了“毛主席万岁”之类,我初中大概就学了这么多东西。不过,有一点值得骄傲,那是时兴学生上讲台,作为教育改革,我上了一次,讲了毛主席诗词《渔家傲•反第一次大围剿》,作了认真的准备,去了很多老师听课,讲完之后,都认为很好。

  初中毕业之后,1070年2月就到农村插队当知青,一年之后去当兵。插队的时候,我带着哥哥初中时候的教材,工余时间自己看。到了部队,我基本上是在当文书,属于连队的知识分子,工作比较轻松,有大量的时间学习,我系统地看了大学语文和逻辑,时间并没有荒废。

  1975年从部队复员,参加工作当了法官以后,由于缺少文凭,领导送我到中央党校学习,1983年参加中央党校首届司法干部培训班,多数是司局级政法干部,党校一人一间,住着司局级的房子,我头一次享受这么高的待遇。1984年,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学院,系统地念了两年法律。1988年,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合办的第一届高级法官班,在佟柔老师的指导下系统学习民法。这后来的三年,是我系统学法律的时间。

  我的整个求学的过程就是这样。

  (二)我的学习成果应当感恩教我的老师

  由于我的求学过程有这个特点,因此,很多人说杨老师是“自学成才”。我说我并不是自学成才,仅仅自学不太好成才。我认为,在我学习的过程中始终都有人帮助。我给大家讲个“笑话”。有一个考博士的研究生知道我的经历,恭维我,说我是自学成才,说他也是自学成才。我说我不一定是自学成才,因为总有人教育我。他说他确实是自学成才,专科生是自学考试通过,本科也是自学考试通过。我说你真的不错。他又说他的研究生也是自学成才。我问他说,你念研究生没有导师吗?他说有导师但导师不管我,都是我自己学的。我就很生气,说导师没有看你的论文吗?那不是指导你吗?这样的学生是不知道感恩,老师带了你读完了研究生,还说自己是自学成才,很没有良心啊!我尽管自己花了很大工夫努力学习,到今天也没有本科文凭,没有硕士文凭,更没有博士文凭,但是我觉得我真的不是自学成才,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有很多人帮助我,不然我不会有今天的进步。

  我感谢教育过我的各位老师,但我要特别提到这么几位值得我永远忘不了的老师:

  第一位是我小学的一个男老师,是我小学四年级的苏瑞老师。这个老师对我特别好,他用各种方法调动我学习的积极性,鼓励我,让我看到自己的实力。他在一个小黑板上写了一段古文,倒挂在黑板上,先让其他同学读,大家读不出来,老师就让我念,我就念出来了,老师就夸我很厉害,让我好好学习。还有一次,他把初中一年级的数学题拿来给我们做,其他同学做不出来,我用小学的算术方法也做出来了,他就当众表扬我。后来我才明白,他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启发我,调动我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位是我五年级的老师叫李桂荣,教我的时候,她刚刚大学毕业,好像是吉林师范学院毕业的,到学校里带小学生。她对学生特别好,特别是对我特别好。她给我的是什么书看?她是把她在大学念的《语文基础知识》给我看,我从五年级开始读大学的语文书,当时确实看不懂多少。这本书后来我一直看,插队的时候带着,到部队以后也带着,把这本书都看得已经烂了。现在非常后悔,搬家时把这本书弄没有了,如果留下来,将是我的最好的纪念品,是老师留给我的礼物。她用这样的做法让我努力学习,尽快提高。你说我这难道是自学成才吗?不能说。

  第三位我最值得感恩的老师,就是我在老家法院工作时的师傅王士奇。很多同学看过我写的纪念他的文章,很多人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掉泪。一个编辑在编这篇文章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哭了四次。我在中级法院工作的时候,从来没有叫过他师傅,去世后我才叫他师傅。他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也就是今天的吉林大学,他是非常、非常优秀的学生。当时东北人民大学的校长是匡亚明,是非常有名的大学者。我的师傅毕业时,匡亚明找我师傅谈话,说这些毕业生中我最看重你,你愿不愿意留校教书研究啊?王士奇说,法律是应用的科学,仅仅在学校里是做不出好学问的,我要到实践当中去办案,积累经验,然后再到学校里研究和教书。匡亚明非常感动,说你这个想法是对的,我支持你,我就让你到县法院去,三、四年后我调你回来当副教授。他就到基层法院去了,然后就是反右和反右倾,再就是“文革”,把我的师傅搞惨了。直到1973年恢复法院之后,才回到法院工作,调到我们那个中级法院当法官。在我的人生经历中,这个师傅是最有才的人。我们那个院长非常爱才,当时法院20几个人的时候,里面有8个是“文化大革命”之前的大学毕业生,北大、人大、吉大等都有,以我的这个师傅为代表。我到了这个中级法院之后,所有这些人都特别关照我,把在“文化大革命”中费尽心机保存下来的法律书都给我看,到现在我手里还有好几本他们给我的书,都是1958年前后的法律教科书和专著,我让我的学生复印下来,保存起来,成为珍贵的研究资料。我认为,我的所有的进步,所有审判经验的积累,法学基础的积淀,都是他们给我的,最初的积累都是他们教给我的,尽管他们没有一节课、一节课的给我上课,但是言传身教都是他们给我的。我写过一篇小说叫做《砺石》,我当年也是文学青年,这篇小说就是写法院的一个法官怎么带着一个青年人走上法官之路的,里面就有我的感受,有师傅的影子,表达的就是这样一个法官作为一块磨刀石的感情。像这些在实务当中辛辛苦苦教育你的老师,起到的作用有多大吗?怎么能说自己是自学成才呢?

  第四位老师就是我上政法大学读法律,到了人大高法班读民法的佟柔老师。佟老师对我的教育是最多的,也是我专业的导师。在政法大学念书的时候,整个民法的课都是佟老师给上的,到人民大学念民法高法班也是佟老师、赵老师和郑立老师上的。佟老师对高法班的用心程度比他自己的研究生还要细、还要多,特别是对我的侵权法研究的指导,我终身难忘。

  就是这些老师一点一滴的培育我,尽管我没有受过本科生、研究生的系统教育,但是在这些老师的指导下,学业确实得到不断的提高。没有他们费尽心血对我的教育,就不会有我专业发展的今天。

  (三)求学上的遗憾

  但是有一点,没有经过专业的系统教育,我的最明显的一个缺陷,也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遗憾,就是外语不行。没有那样长期的教育,没有好好学过外语,就靠自己看一看,怎么也达不到应由的标准,最后我就放弃了。所以有人说我是纯粹的“山药蛋派”的法学教授,不是留洋的洋派教授。社科院法学所流传过我一个笑话,叫做“一句英语闯美国”。到美国加州大学访问,是我自己去的。过海关的时候,一着急,所有记住的英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就说了一句“English No”,弄得移民局的老太太不知所措,急忙看我夫人给我写好的英语介绍给人家看,然后顺利放行,就把我请进美国去了。一句英语闯美国就是这么来的。这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终身遗憾。

  我的求学就是这样的过程。这样的经历,在我们50年代的人当中,都是这样的,我还是幸运的。人家都说,50后的人,在最需要长身体的时候没有东西吃,在最需要学习的时候没有课上,在最需要工作的时候去插队,在应当生孩子的时候实行独生子女制度了,在生活工作稍微好一点的时候下岗了。这说的完全是50后的人的经历。现在我唯一的一个优势是我没有下岗。我回老家跟初中同学一起聚会,大家都下岗了,就有两个人没有下岗,都是念过书上过大学的,那些没有上过大学的基本上都下岗了。

  (四)稍微总结一下

  经历了这样的求学过程,我还算是学有所成。成的经验总结一下,可以是这样几条:第一,在学习上必须要自己坚持,要坚定不移,无论走到哪里,也不管是什么环境,什么形势,学习都是必须要学的;第二,生活当中处处都有自己的老师,他们教给你很多很多的东西,你应该从他们的身上去吸取营养,丰富自己,同时也应该有一个感恩的心情,他们教给你这么多,千万千万不能忘记。在学习当中还应该有第三点,就是要有点悟性,自己能够总结点东西,老师教给你一点,你自己要举一反三,经过自己不断的积累,不断的深化,就能够使自己不断进步。我在求学的过程中,总结除了这么三个方面的体会,不知道对大家是不是有一定的启发?

  二、为官

  1975年我从部队复员回来,就到老家的中级法院当法官去了,直到2001年我离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经历了25年。在这25年中,我从一个山区中级法院的法官,直到最后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一般的厅长还不一样,高检院的厅长自己就可以批,中组部是不管的。但高检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也是厅长,但批法不是这样,需要报中组部批准,叫做中管干部。比如说高检院定下来正厅长,党组通过了,把材料报到中组部,中组部有15天反馈的时间,从报到中组部的这一天算起,组织部门开始计算时间,到第15天,中组部没有说不行的,机关就可以下文任命了。这是一般的厅长。但是检察委员会和审判委员会的委员不行,尽管也是正厅级干部,但是一定要是中组部批的,和副部长的批准程序是一样的,要来考察、征求意见,正式由中组部来任命。所以当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厅长尽管都是正厅局级,但并不是一样的待遇。今天的高检院检察委员会的委员要配备一个汽车和专职司机的,厅长则没有。现在检察委员会委员里还有少数资格比较老的是副部级的。

  (一)为官经历

  从1975年开始到2001年我从检察院走调出来到人民大学,经历了25年的时间,从一个地区法院的法官到高检院的厅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升得也算比较快的。高检院有些老同志跟我说,高检院对你不薄啊。是的,真的不薄,我在高检院工作了七年,提拔了七次,是有七次提拔的文件给我。第一次是任命助检员,第二次是任命检察员,第三次是任命处长,第四次是任命庭长助理,第五次是任命副厅长,第六次是任命厅长,第七次是任命检察委员会。最高检察院对我真的可以,我自己从来没有说过高检院对不起我。最后,我“跳槽”是另有原因,并不是对高检院不满意。

  从这样的一个经历看,应该说,作为一个普通人,在官场混了这么多年,混到了这个程度,应该也算可以了,有多少人还混不到厅长,混不到副厅长,副处级退休的也不少啊。我为官20几年,做到这样一个程度,应该有一点体会。我是从31岁开始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那个时候是1983年,那时候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差不多都是50多岁、60多岁的人,一个31岁的人当副院长,还是比较稀奇的。那是因为开始提青年干部了。我的这样的经历,如果要吹牛,好像也很不错,可以吹一吹呀。不过,这些经历也是要自己一点一点地辛勤努力,也不是白来的。

  1975年我到法院以后,因为当过新兵,因此天天早上到机关打扫卫生,擦地板,很努力地做事情。这些事情是需要做的。我在烟台大学教书的时候,很多的学生和我谈心,说我们到机关工作要不要天天扫地啊?我说应该扫地,你不扫地就要别人扫地,你起码算个新兵嘛。我当过新兵我知道,就是要多干活嘛,现在的新兵不知道是不是稍微好一点。你到机关里去,所有的人都比你资格老,你就应该多做事,但是不要谄媚的去做,故意去做,做出来让别人看,而是要很不经意地把事情做了,要真心诚意的去做,因为这都是你份内的事情。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诚恳,要真心真意的对待你的工作,一点一点的努力去做,去积累。让大家感觉到你这个人很好,很可教,很相信你,信任你,委你以重任。我记得看过一本书叫做《向上爬》,说我们每个人一生当中都是在一格一格地向上爬。一个人在机关里,如果这个人不想去当官,这个人基本上是没有出息的了,是窝囊废一级的人。只要这个机关的人比较优秀,去机关之后就会发现,你要向上,要做更大的努力,才能有更大的权力,才能做更大的事情。你说我就当科员也行,我就这样了,这不是男人。我经常劝女生是这么劝的:不要想当官啊,想当官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啊。但确实有很多女生很优秀,可是一参加工作之后,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老公和孩子,有很多的事情要照顾,在工作中就不太上心了,每天上班就凑合凑合,把自己的家管好,因为有人说“家里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机关的事再大都是小事”嘛。我在高检院出来之后,我和我以前厅里的女同志说这样的话,她们就说,你当厅长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啊?天天逼着我们干活。是啊,如果我当领导,我怎么能这么说啊。不过,不应该逼女生干太多的活,但男生不一样,不好好干我就骂,再不行我撤了你,逼着他工作。每一个人都要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的积累,一步一步的往上升,女生可以升,男生必须升。很少有男人把家放在第一位,都是把事业在第一位。

  1975年法院还不像现在这么正规,一般工作人员都可以署名。我们硕士生、博士生到法院去当书记员,到机关工作,也必须一点一点地爬。每个人都一样。

  由于我做得好,我在“文革”“双突”(突击提干、突击入党)时,差点就被突击提拔为副庭长,那是我才24岁,文件都写出来了,接着“四人帮”就垮台了,我也就没有当上副庭长,免除了一个“文革”后的免职和检讨。直到1980年提拔为审判员的时候,以及1982年提拔副庭长的时候,都因为没有文凭而耽搁一段时间,领导送我上了中央党校,回来不到一个月,就任命了中级法院副院长。在后来,1990年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任法官,第二年作为审判组长。再下来,就是1994年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就有了连提七次的经历了。这就是我全部为官的经历。

  我在老家的中级法院工作了15年,工作很有成绩。第一个表现,是我当刑庭副庭长的时候,1983年严打,我们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荣立一等功。第二个表现,我个人由于工作和研究成果显著,被吉林省政府授予一等功,评为省级劳动模范。第三个表现,1986年,我们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质量全省排名倒数第一命,经过省法院的同时作弊,改为到第二。1987年我主管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把关,一年一审的重大刑事案件,上诉到省法院以及省法院复核的案件,都是无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案件,全部维持原判,无一改判,创造了全省的记录。第四个表现,在我主持全国法院业余大学通化分部的教学工作之后,我坚持“审判、教学、科研”三结合的方法,取得丰富成果,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到北京参加经验交流会。这样的成绩,应当说是很不错的。

  (二)为官体会

  我把我的为官经历总结出这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第一,一定要忠实你的工作,兢兢业业地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任何人在做自己的工作的时候,你不要想只要我兢兢业业地工作,领导肯定就会赏识我,就会提拔我,不要这样想赏识和提拔,而是就要兢兢业业地去做工作,因为这是你的本分。刻意地想要好好工作被领导发现就会提拔我,功利性太强,就会经常暴露出来,领导肯定不喜欢。必须用这样的思路去做,才能够做到做什么事情都是很自然地去做。你又兢兢业业的工作,又想让领导看到,领导在的时候你就表现,领导不在的时候就放松自己。如果这样,领导看到你有两次,就不会再信任你。反过来,领导不经意地一看,发现你还是在那里拼死拼活地干,晚上八九点钟了,看到你还在这里加班,领导可能就慢慢地信任你了。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忠诚自己的事业,忠诚自己的工作,而不是急功近利,功利主义,干什么都要领导看,这样干不好。

  第二,专业一定要精,业务一定要棒。

  大家可能会问,你只是一个初中生,有什么理由可以说你的业务精啊?我是一个初中生,才念了初中半个年级,但这不妨害我的努力,我自己要努力去做。我到法院以后,起码有一点优势,是字写得还算好,因为从小就练字,到法院一写材料,是正经的楷书。我从小老师就辅导我写文章,有语文基础,看大学的中文课程。我到了法院以后,就可以把文章写得很好。很多人认为,我对培养的研究生有一个很高的要求,就是让他们写文章。我们搞法律的这些人都是吃文笔这碗饭的,能够把文章写得好,是第一要务,是最大的本事。我们搞文科的,必须写文章,写不出文章根本就做不到业务精。我上法院的时候,文章写的就不错,所以领导就看得起我。

  我经常给同学们上课的时候讲过,我到法院的时候就开始办案了。办的第一个案件是两个人离婚,是属于夫妻之间的技术性发生矛盾的离婚案件,两个人的性生活不和谐。我自己当时是一个“处男”,不知道男女之间的事情,也不懂女人是怎么回事,两个当事人在讲夫妻的事情时,讲得是“专业术语”,我听不懂。我问老审判员这是什么意思,他们就嘲笑我,说你傻啊,活了20几岁不知道这个。后来咬着牙,硬着头皮把案件调解下来了。这是带着我去的老庭长的功劳,是他帮着我调解的,我连术语都不懂,解决不了这样专业的问题。调解成功之后,我写了第一份调解书,庭长一个字没有改就交给院长,院长改了两个字就签发了。这时候,院长就知道新来的小伙子写文章好了。过了半年,就把我调到研究室写材料,搞调查研究了。

  我走了这么多很多政法单位,我觉得我们老家的中级法院是最好的,氛围绝对是一流的,大家都在钻研学问,大家的专业水平都很高,谁办案办得好大家都佩服他。我们的法院非常团结。那时候的生活很艰苦,没有什么好吃的。下乡办案,乡镇领导说法官很辛苦,我卖给你20斤肉吧。这个法官就花钱买下来,回到院里分成20块,分给每一个人一份,当然要交钱。那时候一个人一个月才能买半斤肉啊!我们的法院就这么团结!在领导和老同志的指导下,我刻苦努力,业务就越来越精。我虽然没有正式念过法律,但是到1983年的时候,在当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之前,我的专业在我们当地政法机关的青年干部中是一流的。当时我们政法机关的一帮年轻人就是一个圈子,我是头儿,经常晚上在一起研究案件和法律问题,大家都一起努力,一起进步。

  今天,我在法院系统很有威信,为什么?就是因为我的民事审判业务特别棒。说起来好像吹牛,但确有其事。2008年在上海开民法研究会年会的时候,是改革开放30年,各个方面都要做总结。那天有一个发言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民事审判30年,本来是让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做报告的,但领导因故没有上会,会议主持人就让我来做这个报告,我就做了改革开放民事审判30年的报告。主持会议的是上海市高级法院的副院长,他介绍我的时候没有介绍我的头衔,他说,我向你们介绍的下一位发言人,是对中国民事审判规范化、科学化做出重大贡献的学者,请杨立新同志做中国改革开放民事审判工作30年的报告。我听了以后既高兴,又不安,给我戴这么高的帽子啊!有点受不了啊。不过有一点可以说,法院搞民事审判的人都比较尊重理论界有主张的人,我们把业务做精,人家就一定会尊重你。

  我再说一个事例。高检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厅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干部的专业水平,但是,检察院的干部总是要轮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受重视,对民事行政检察专业也尊重不够。你在民行检察部门表现好了,马上就让你到别的部门当领导去了。当官的诱惑不是专业的诱惑,你在这里当一个检察员,到那边去处长,结果这个检查员就高高兴兴地告别了,就走了。做了很多工作去培养提高,到最后的成果还是不显著。我在民行检察官的这一行当中,对我的专业他们都是绝对信任的。可以说,如果没有一个很专的业务水平,不可能把这个事情做好。我们所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专业搞精,到了机关里,或者你上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到企业当法律顾问,完全靠你的专业。我们是学法律的,不把专业搞精通,上哪儿去别人不会尊重你的。

  我经常到一个地方讲课,我说到法院暗访就可以去,可能一般人不敢。我敢。有一次我到东莞去,有一个法庭刚好被评为全国十佳法庭。我说我得去看看,考察考察。我领了两个人到法庭去了,他们说你干什么的,我说我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参观一下法庭,在哪些方面做得不错。他们说一个老百姓有什么好看的。后来听说是人民大学教授,是杨立新,他们的领导就来了。我和我自己的学生也是这么说,专业就是一个饭碗,既然我们要吃这碗饭,就把这个做成铁饭碗,要在为官的时候,专业一定要精,就会比别人高明。

  第三,人际关系一定要好,要有好的群众基础。

  在工作中,你和你周围的人一定要和睦相处。这里很多技巧,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搞好团结,这不是很好做的。比方说,碰到什么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既不伤害感情又能坚持原则。要和绝大多数人搞好团结,不是说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你自己就了不起。古语讲载舟覆舟,水能载舟,但水也能覆舟啊。群众能把你抬起来,群众也能把你打下来。这一点要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是做好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事。比方说,一个领导说要提拔一个人,但测评时90%的人都反对,投不赞成票,这样领导也不敢用啊。群众测评时,某人的人缘太好了,99%都赞成,看我领导多么有眼光,很容易就提拔上来了。任何时候,都千万千万不要把自己看的很了不起。其实都是普通人。很多人都不愿意在学生食堂跟学生一起吃饭,可是我觉得很好啊,我天天和一帮学生一起在北区食堂吃饭。平常和同学说话的时间少,吃饭的时候什么事情都可以谈,学问也可以谈,生活也可以谈,找对象也可以谈,说一说怎么和女朋友相处,甚至跟自己的准岳父岳母第一次见面应当注意什么也可以说嘛。把这些事情谈了之后,我和同学之间的关系能不好吗?所以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估计要测评一下我在同学中的人缘好不好,我觉得说我坏话的人不多,我还有这点信心。有群众基础,就有成功的基础。没有群众基础,成功就会受到妨害,这是我总结的一条经验体会。

  第四,要和领导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

  这正是我的缺点,是我很难改正的一个缺点,就是不愿意靠近领导,总是需要领导去识别我,信任我,我就有了活动的空间。领导说你太好了,我用你吧,我就行了。可是我不会主动和领导“套瓷”,领导赏识我,我很尽心,我就能处理得很好。一旦领导不太了解我,我不会主动靠近领导,争取领导的赏识。在高检院,原来的检察长对我特别好。我做民厅厅长助理的时候就主持全厅工作,没有厅长,也没有副厅长,很多人在党组会上说要派一个厅长,检察长说,我看杨立新很好啊,工作做得不错,就让他干。这位检察长绝对专业,当过公安厅厅长,高级法院院长,政法专业没有没做过的。后来的检察长对我也不错,但还是不太了解我,我也不主动向领导汇报。我有这样一个感觉,我是一个厅长,我的工作一定要向主管副检察长报告,我怎么能够直接找一把手汇报呢?主管副检察长如果认为有些问题需要请示,上边还有常务副检察长,跟他汇报也就可以了。我就想不出理由直接到一把手那里报告的理由。在几年中,我就去过检察长办公室两次,这样怎么能让领导知道你呢?我的经验告诉各位,你们在参加工作的时候,在机关工作,要当一个好的干部和领导,和领导的关系一定要处好,不要像我一样找不出理由和领导接近。你们要接受我的教训。

  第五,想要当官就不要想用官来赚钱。

  为官清廉,是为官的基本要求。当官其实没有什么钱可赚。我在最高检察院当厅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时候,一个月工资1800元,有100元还要交住房公积金,每月就是1700元。大家知道,当官的没有太多的钱,但是页不用花太多的钱,比方我说要请大家吃饭,但在你去买单的时候别人已经买完了。这不算什么大事。大事是不要用当官来赚钱。不过,我在高检院的时候也不是就每月1800元,因为我还做点学问,一年的稿费大概由七八万元。高检院普遍比较穷,我在那里还算是比较富有的人,一年大概有十万元的收入。不要用你的权力谋取财产,不要去赚钱,要干干净净地为官。我在老家当中级法院副院长的时候,有一次同事帮我搬家,他们以为我家不知道有多少财产,去了两个汽车,结果才装了半汽车。有人开玩笑说你是不是已经把细软运走了,我说没有。我可以保证,在当了25年政法机关的法官、检察官或者领导干部,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稿费。调到人民大学之前,我把所有的稿费拿出来,给自己买了一个车,犒赏自己。自己干净,就会觉得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别人。我到人民大学之后,经济就比以前好多了,一年学校开十几万,自己的稿费讲课有二十几万,我现在起码告别贫困,走入小康,不算穷人了。(笑)

  我上面说的这五个方面,是我在为官过程中的体会。我们的同学将来要去机关工作,可以供你们参考,作为为官的借鉴。总结起来,我在25年为官当中,第一,这个人是诚实、真诚的,从来不会撒谎,从来不会编假话;第二是执着,在任何地方都是兢兢业业地工作,现在也是,早上不到7点我就到学校来工作了;第三,耿直,不会拐弯,不会变通,在需要圆通一点的时候却不会圆通,一定要犟到底。这些是优点,是好的品质,但也正是缺点,是大家需要借鉴和警惕的。

  (三)不再继续为官的若干理由

  除此之外,我想再说几句。

  总结我25年的官场生涯,应该算是比较成功,不算特别成功,特别成功应当是当到部长或者副部长,那就比较辉煌,我差了那么一步。遗憾吗?也有点遗憾,但是也不遗憾,我现在顺心、自由,想干什么都可以干,不受拘束。尽管现在没有那么多人前呼后拥,但我现在有学生在我身边,因此我很幸福。

  经常有人问我,好好的为官,为什么要从高检院调走?第一,我热爱做学问,二十几年没有松懈过,需要有一个机会全身心地对自己的民法体会进行总结。第二我崇尚自由,愿意自由自在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说明自己的观点,在机关做不到,不管多大的官,都得看别人的脸色。第三,当然也有工作不顺心的问题,认为自己的工作发展方针是正确的,却得不到支持,提出正确的案件处理意见,被否决,也是一个原因。第四,还有一个机遇,那个时候,中纪委发了一个文件,规定中央政法机关干部的家属不能当律师,直接代理案件,我太太是律师,我响应了这个号召。第五个也算一个想法,就是对司法腐败的检察监督效果并不明显,无法解决司法腐败问题。大概基于这样一些思想,我就不想干了,选择“走为上”的路。加上王利明教授经常开导我,说到这里来和我一起教书吧,这样“勾引”我(笑),对我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因此,我就有了这个选择,就来教书了。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响应了王利明同志的号召,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当教授。

  (四)给想为官的同学的一点劝告

  我要告诉各位同学的是,如果你要到机关工作,一方面要坚持自己的原则,另一方面又要和领导处得好,让领导赏识你,要和同事们处好,让大家拥护你。我回顾我25年的工作历程,都是领导赏识我的时候我就做得好,领导不赏识我的时候我就做不好,就不会做到当领导不赏识你或者不够赏识你的时候,怎么能够让领导赏识你。这可能是每个同学到工作岗位去以后都会遇到这个问题,你怎么想办法解决这样的问题,考验的是你的智慧。当然也可以看到最好的办法,大家看过电视剧《潜伏》吗?余则成就是榜样,但是我真的学不会,你看他和站长的关系,站长想什么他干什么。看了《潜伏》,很多人把余则成奉为经典,这需要高超的智慧,我做不到。当然不像余则成那样也可以把事情做好,大家可以去探讨。

  三、做学问

  (一)我做学问的经历

  我觉得我做学问还是比较成功的,不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吹牛?从学术基础上说,我的学术基础与在座的各位相比,都比不上。你们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博士生,一路走来,都是经历的正规培训、正规教育。我不行,我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我有一个偏爱,就是特别、特别地喜欢中学生活,有人说,你是没有经历过高考,根本对中学生的艰苦生活不了解。其实我很想经历一个高考,去拼拼看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我对凡是中学的电视剧和电影都特别喜欢看(笑)。我的家里人知道我特别喜欢陈瑾,她演《校园先锋》中的一个中学女老师,中学女老师是我特别敬重的,也有些爱慕,一看到就觉得特别亲切。我以为,我没有好好在中学念过书,所以才对中学特别向往,当然我也没有好好在大学读过书,在政法大学念了两年,那是在昌平的两个居民楼中间的空地上建起的地震棚中念的。在政法大学参加过一次运动会,那是进到了大学校园,那时候还觉得政法大学真的很大,现在才知道政法大学是多么的小!此外,大学专科的两年,我就再没有进过那个校园。我现在对学校充满那种心情,特别喜欢学校的这个环境。

  在我这样的一个学术基础上做学问,怎么才能把学问做起来。我把我的做学问的经历说给大家听,或许对大家去做学问会有一点帮助。

  我1975年到通化中级法院以后,开始在民庭办案,后来被领导看上了调到研究室做调研工作,后来又到了刑庭当审判员、副庭长,又回到研究室,1983年当副院长。在1980年的时候,那时候我在研究室工作,正在筹备全国第四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为了准备这个会议,最高法院要求各省人民法院组织会议材料,布置了一些题目让大家研究、写作,之后报到省里筛选,最后送到最高人民法院。给我们的题目要研究侵权损害赔偿,领导把这个任务交给我。我和民庭庭长到一个县法院进行调查研究,大概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把这个法院好几年的侵权案件卷宗全都拿出来,一个一个地看,一个一个地总结,把每一个案件都归纳几条,最后把几百个案件统统归纳一遍,研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经验到底是什么。那时候,我对民法还没有那么感兴趣,为了写这篇文章,我看了这些多的东西,把能够找到的关于侵权法的书和文章都看了。那时候侵权法的书没有什么,能够看到的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基本问题》,还有一个是苏联法学教授约菲写的《损害赔偿之债》,以及若干文章。在此基础上,我写出来了一篇文章,就是《关于审理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问题》,一万多字,报到省法院。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不错,当时胆子也比较大,就同时也寄给了《法学研究》。当时,全国就这么一个法学刊物。文章发出去之后,结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待遇。省法院看后,认为这个文章没有价值,这是什么破东西啊,就给扔在一边了。我后来“诽谤”他们是狗眼不识金镶玉啊!但是,半个月后,我突然接到一封信,是《法学研究》的史探径先生写来的,他说大作读毕,本刊拟于近期发表,有几个问题需要您再确认一下,云云。我当时很激动啊,很多人说,小杨(那时候还是小杨不是老杨),你的起点很高哇,第一篇文章就是《法学研究》!在写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开始觉得侵权法太有意思了,这个文章在《法学研究》发表也给了我一个极大的鼓励,让我特别来劲。这篇文章给了我70元稿费,那时候我一个月的工资是30几元,这个稿费是我两个月工资啊。我拿出10元买了糖给大家吃,整整一旅行袋的糖,一人一大包,法院当时就30多个人。这就是我写的第一篇文章。从这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兴趣就来了,没事就看书。我对自己有一个总结,在法院工作期间,白天管刑事(我后来当刑庭副庭长和管刑事的副院长),晚上管民事,也就是研究侵权法。后来,1984年到到政法大学念书之后,一点一点不断的写,发表了很多的文章。

  在政法大学的两年,我有了时间,也有了这么多的资料。在政法大学读书的两年,第一年是积累资料和想问题,第二年是开始写书。学习快要结束的时候,正好是《民法通则》公布,我的书稿也写好了,又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修改了一遍,形成了20万字的书稿《侵权损害赔偿》,当时也是胆子比较大,把书稿邮寄到了法律出版社。我毕业后回到老家,始终没有消息。当时就奇怪,怎么编辑也不告诉我行还是不行啊?因为当时书稿就是手写的,不行要给我退回来,我委托同学去问,编辑说,本社已经有此选题,对该稿不予采用。其实他们说的同样选题,就是一部两万多字的小册子,而我的是二十几万字的专著。没有办法,人微言轻嘛!我就把书稿拿回来了。吉林高级法院的副院长和我很铁,我跟他说起这件事,他说他的同学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可以推荐给他。吉林出版社的大姐刘国丰考过了,她说很好,但要用自费出版的方式。我就签了协议,自己找到印刷厂排版,一个一个字地进行校对,一直到印出样书。我看到样书的时候,特别激动。这本书第一版卖了一万两千册,全国各地都是我自己卖出去的,都是我们法院那帮同事帮我卖出去。一万两千册,是多大的一堆书啊,最后都卖出去了,我净赚了7000元,很大的数字!那本书定价是2.20元,扣除8000元的印刷费和书号费等费用,最后是7000元。我的一个同事跟我说干脆买奖券吧,结果只中了两个末等奖,奖金40元。特别后悔。这个书到1991年共出三版,卖出将近30000册。我最近对书稿做了整理,在法律出版社出了第四版。这是我特别有感情的一部书。

  1990年至1992年,我在最高法院工作了整三年。在这三年里,我接触到的都是最尖端的民事法律问题,所有民事审判中最尖端的表现都集中在最高法院民庭。我到了民庭,就像进入到了阿里巴巴的珍宝洞,我拼死拼活的开采这些宝藏。其实,那时候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绝对不会累,用一半的精力就可以完成应当做的工作,不像在基层法院拼死拼活的干也做不完那些工作。我那时候,白天工作,办案,积累资料或者想问题,下班后就集中力量开始写东西。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的学术的积累发生了一个质的变化,不再是原来的我的水平。因此,我特别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它给了我太多的东西。原来在高法班学习的时候,佟老师等老师给了我很多指点。到最高法院之后,有了这么多好的资料和基础,我写东西就和原来的文章完全不一样了。现在姚辉老师办的《判解研究》,这个题目其实是王利明老师“剽窃”我的“专利”。当然,这是开玩笑,不过“判解研究”这个词确实是我提出来的。我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时候,提出要研究判解当中的法理,就是深刻挖掘司法解释和判例中的深刻法理,对指导审判和推动法学研究都是非常必要的。我写了一篇文章,就是研究债权准占有人给付效力的文章,是从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中挖掘出来的主题,发给《法学研究》编辑部。梁慧星老师和张广兴老师非常喜欢这个研究方法,打电话请我到编辑部商谈,谈妥在《法学研究》专门开设“判解研究”专栏,专门在司法解释和判例中寻找或者挖掘深层次的法理蕴含,他们说这就是法学研究要追求的一个新方法,具有重要的价值,把我的这篇文章作为开栏之作。我还说我的这篇文章才3000多字,发一回好像分量不够,梁慧星说,这可不是几千字的问题,这是开篇,是你的光荣啊。从那时候我就开始使用判解研究这个概念,并且把我的论文集的名字也叫做《民法判解研究与适用》。王利明老师建立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要出个刊物,就叫做《判解研究》。你们说,这算不算侵权啊?(笑)现在,我们基地的《判解研究》办得非常好,很有威信和影响力。可以说,我到了最高法院以后,学术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和提高,开始走向了高层次的民法研究。

  (二)三十年学问积累的成果

  我现在的学术成果,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系列:

  第一个系列,是专题论文。我从1980年开始做《侵权法》到现在30年了,这30年的时间里,能够整理起来研究民法的文章大概应该是500篇左右,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我自己不知道已经发表了究竟有多少文章。这些文章中,总有三分之二是比较精品的,因此,还比较满意。

  第二个系列,是我的两部最为重要的代表作,一部是《侵权法论》,现在已经出到了第三版,明年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出版第四版。另一部是《人身权法论》,也已经出版了第三版,也许最近会对其进行修订,改成《人格权法论》和《身份权法论》。这两部书都是一百万字左右,是比较经典的专著。

  第三个系列,是系统的民法教材系列,有人说是我的“天龙八部”,叫做精品系列教材,基本上是我自己独著。八部是:《民法总论》《人格权法专论》《亲属法论》《物权法》《债法总论》《合同法》《继承法论》和《侵权行为法专论》。这一套书是红颜色的,就叫做我的红皮书。八部著作涵盖了民法的全部内容,大约有300万字。这套教材的创建性内容并不是很多,因为是教材性的东西,但是在我国目前能够把民法全部写过一遍的,我还是第一个,所以这八本书是我比较得意的作品,将来我退休就凭这几本书吃饭了,不断的修订,拿版税养活自己。这套书是我对民法的全部构想,其最大的特色在于结构了一个全新的民法体系和特殊的体例。

  第四个系类,是我现在在法律出版社出的系列黄皮书,已经出版了五部,《侵权损害赔偿》第四版、《医疗侵权法律适用》《共有权研究》《民法物格研究》以及《民事裁判方法》。现在正在印刷中的《医疗损害责任》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今年我的黄皮书会出到第七部。

  第五个系列,是一些学生正在帮我做的,在人民法院出版社争取今年推出《杨立新民法讲义》,初步准备出版七卷,把过去写得比较好的论文整理出来,做成讲义,集中出版。这几天在考虑这套书做成什么颜色的,是白皮书还是蓝皮书。

  把这些系列做成以后,我想我所追求的学术目标大体上就完成,争取在60岁以前完成。60岁以后退休了,就比较轻松一些了。在做学问的问题上,经过那些努力,现在拿出这么多东西能够给大家看的,我觉得我的努力比我在为官上的努力要做得好一些。我为官的努力是时断时续的,有时心情好有时心情不好,但是在做学问上永远都是心情好的。我和我的学生在一起,大家聊一些学术问题,开心得很,永远有进步,永远有提高。所以我的学生和我在一起没有不快乐的。当然,也有不快乐的,找不到工作也很不快乐,但是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很快乐。

  (三)可以给同学们借鉴的做学问经验

  在说了以上的问题之后,我想说说做学问怎么去做,也就是谈谈我做学问的体会,供大家借鉴。

  第一点,从我的经验来说,做学问的切入点不要太宽,要从一个领域钻进去之后,在达到了相当的研究程度之后,再向其他方面拓展。这个经验我是切身的体会。

  我从1981年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第一篇侵权法的文章后,就开始孜孜不倦地努力,没有一天懈怠过。开始的前十年,几乎没有离开过侵权法的主题。因此,我是从侵权法钻进去的,在侵权法研究上一点一点地积累,在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我才开始向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权法以及亲属法方面扩展的,现在基本上把所有的民法问题大体上过了一遍,但是比较精的还是两门,即人格权和侵权法。我认为,这是一个做学问的经验,进去的时候,研究的领域不要太宽,在达到相当程度的时候再去展开,这样才能做好。

  很多老师经常问我怎么培养才能够培养好学生写文章。我开玩笑说这是“诀窍”,不能明示他人。其实,就是一点,凡是到我这里来当学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写一篇文章,写的这篇文章很可能是挨骂的结果,但是从中就可以一点一点进行培养锻炼,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写作水平,自然就会写文章了。凡是我的博士研究生,在我这里学习的时候,只能按照指定的研究领域写文章,不许什么领域都涉及,什么文章都写。但是,也有不听话的学生,什么时髦就写什么,无不喜欢这样的学生。我的其他学生是不敢乱写的,就全力以赴地研究一个问题,围绕自己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的主题去写,写多了,搞精了,自然就会有影响。凭一个人的本事,不可能把所有的民法问题都研究到。我们在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时候,要看研究成果,看看他们的发表文章的题目吧,关于执行的若干问题,关于侵权若干问题,关于婚姻的若干问题,还有继承的若干问题,真的什么题目都写,甚至商法的、公司的都可以写。这种方法绝对做不了学问,不能成为专家。我说一个事例,在以前的法院系统中,曾经由有两个中级法院的副院长在研究学问上比较突出,一个是杨立新,另一个是高××。我们两个人在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的时候,在全国的中级法院副院长中是很了不起的,是能写文章的人。高写过很多文章,得的奖比我得的多得多,在最高人民法院历届理论研讨会上得过十几个大奖,我只得过一个。但可以比较的是,我现在成了一个民法专家,但高院长仍然不能认为是一个专家。前一段,我们两个在一起吃饭,他当院长已经退休了,他说,有一件事情很不服气,就是不服你啊,两个人一样写文章,你写成了一个教授,我却没有专家,学问上也没有你的影响大,为什吗?我说,你不要不服气,你看看我30年研究了什么?基本上就是人格权和侵权,再多也没有超过民法。你刑法也写,民法也写,行政法也写,诉讼法当然也写,所有法律你都研究,都写文章,样样都得奖,都说得头头是道,但这就是不是专家,而是杂家。我说了以后,他很服气。所以,我要奉劝各位同学,做学问不要杂,一定要专,什么都做,就什么都做不成,只要钻进去之后,在某一个方面作深、作透,你才能在学术界有影响。

  有一次,我到剑桥大学去访问,跟在那里留学的学生在一起吃饭。我们包的饺子,我们一边喝酒、吃饺子,一边聊天。他们问我,怎么样才能够迅速出名?我说迅速出名很难,但不是没有办法。如果想要迅速出名,有一一个办法就是“集中轰炸”。这是什么意思呢?你躲在国外,谁也不知道你,你就别吭声,集中精力围绕一个方面的问题连续写上数篇或者十数篇文章,然后在集中的一段时间里,统统发给国内的刊物,你要保证写得特别得好,保证编辑部能够赏识你的文章。国内的刊物几个月内连着发你的文章,好多篇。行内的人一看,哇!什么人啊,写得这么好,就一定会关注你,在适当的时候,你再一出现,大家就会说,就是那个什么什么人嘛!就出名了,开业内的会议,就一定会邀请你去。是不是就出名了?这个时候人家就一定会关注你。但是要记住,集中轰炸的炸弹一定要集中,都是在这一个领域的问题,你不要搞得民诉法一个,刑诉法一个,宪法一个,民法一个,刑法一个。那样的话,连个水花都炸不出来。想要出名,被大家注意,一定是在某一个专业有影响力,才能出名。比方我,孜孜不倦写了30年侵权法的文章,前几天我整理了一下,大概有200篇。只要是搞侵权法的人,谁人不识杨立新呢?不识不行啊,文章太多了。这就是影响力。

  我再举一个实例。最近,我给卫生部做了一个医疗损害责任的课题,我开始是按照论文写的,做一篇就发一篇,最后编辑出来,就是一本书,一个报告,很快就要出版了。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这些论文,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连着发了七篇文章。加入我是一个在民法学界默默无闻的人,突然接连发表了七篇同一个题材的文章,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这一定会引起民法学界,或者侵权法学界,或者在小一点的范围是在研究医疗侵权中的人的注意。做学问就要做专,不要今天搞这个明天搞那个。我对有的学生为什么生气?就是不听我的管束,什么都搞,什么都懂,最后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精,就是一个杂家。做学问一定要做专,不专不行。

  第二点,做学问一定要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几十年如一日地一直做下去。这样做到最后,肯定会成功。再笨的家伙,如果肯连续做三十年的同一个问题的研究,也会成为专家,这是我的切身体会。当然,说起来也比较辛苦,大家知道写文章肯定是辛苦。但是我觉得写文章有写文章的乐趣。我不会打麻将,也不会打扑克,也不会玩别的,就连斗地主都不会。但是我写文章写很高兴,反而觉得得打麻将太累了,又不太会,跟别人玩一两下,不赢钱的时候我总赢,因为没有人跟我正经玩;一但要赢钱的时候,我就老输,输得浑身难受,只求快速输光好打退堂鼓,赶紧走人,因为打一小时麻将累的浑身难受。实在不行,我就说还有一点钱都给你们算了,我走了行不行?他们说不行,是陪你玩的,你走不得!(笑)

  我从1981年研究侵权法,直到今天没有停止过。2000年我决定到人民大学工作,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是否特聘为教授,博导。因为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来人大当教授啊。领导跟我说,赶紧把你写的文章和专著列个表,报上去。我列了两个表,一个是文章,一个是书。拿到学术委员会审查,所有的委员看到了这两个表,都表示予以通过,特聘教授、博导,不用考试,不用外语。我记得特别清楚,2001年的1月9日,曾宪义老师下午5点多给我打电话说:“立新,你的教授和博导已经通过,是个喜讯。”我很激动。那天,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做《我的1月9日》。其实,这就是持之以恒的结果。做学问兢兢业业不辞辛苦,坚持天天去做,就一定能作出这么多学术成果。我已经发表的文章有500篇吧,起码200多篇文章都是我以前当法官、检察官的时候做的。到了人民大学我的条件更好了,一个人在机关里要做很多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我把自己的学问坚持做下来,不持之以恒行不行?当然不行。那时候,我每天都有一个脑筋转换的过程。那时候,高检院在北河沿,我家住在八宝山,早晚坐班车都要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下班的时候我的脑筋开始转换,工作的事情、领导交代的事情统统不想了,开始想如何文章的事情。到家吃完饭,看完新闻联播开始写文章,七点半开始写,写到十点半,可以些三个小时。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就把昨天晚上写文章的事情统统忘掉,开始想领导昨天都交代什么了,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办玩,到机关上班,就兢兢业业工作。就这样,我始终没有扔掉做学问。后来开始实行双休日了,休息的两天就是写文章的实践。高检院民厅有这么多的人需要领导,全国这项检察工作有很多的事情需要你领导,这么多的事情都要你来管,坚持写文章特别不容易。很多的同学都知道,我特别生一个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同学的气,他是我下工夫很多的博士生,写文章也好,很有天赋,我很希望他将来能够在民法上有所成就。但是毕业之后找工作到了一个机关事务管理局,然后就放弃学问研究了,到现在连一篇文章都不写。有一本书要修订,我说你做一下吧,也是一个机会,他却安排别人,到今天也没有下落。我特别生气。我就奇怪,为什么年轻轻的一个有为青年,到了机关以后工作也不是特别忙,为什么晚上就不能看看书、写写文章,把自己的东西写出来呢?我说我要是知道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在你念博士的时候我根本就不用这么费心培养你,我培养你写文章,后来你却把文章和学问忘得干干净净!瞎了我的一片苦心,我很心痛!

  我经常想,要想做成一件事情,当官也好,做学问也好,特别是做学问,一定要兢兢业业,不论碰到什么都不放弃,一定要做好,就一定能做好。

  第三点,做学问胆子还要大,敢于去研究新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1080年,我作为一个山区中级法院的普通青年法官,仅仅有初中毕业文凭,写了一篇文章就敢发到《法学研究》,胆子不能不算大。一般人可能不敢这样做,但是我投稿了,也就发表了,把我一生要走的路就定下来了。当然,这个也要有一定的基础才行,你瞎碰运气行吗?也不行。我的一个亲属是个傻大胆,高考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水平,报志愿,第一报清华,第二报北大,其他的什么都不报,非北大清华不去。最后高考成绩根本就不及格。这种大胆可能不行,还要掂量自己的能力,真正敢于去闯,这样做就能够做。我写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写第一本书就没那么幸运了,但是另换一家出版社,也出版了。大家知道,那时候出一本书多么难啊,不像现在这样,但是也算做成了。子要自己觉得瞄准的是学术前沿的问题,就要敢于去发表,就能做出来。所以我的体会是,做学问特别需要勇气。

  第四,光说不练不行。很多人在说的时候什么都能说明白,但是不去写。这是一种光说不练。还有一种是谨小慎微,老是觉得自己的东西不完美,不敢去表自己的看法,也是光说不练。当然也有傻瓜,随便瞎写就去乱投,多得是。当然,现在也有一些风气不好,有的刊物不给学生刊文章,不管写得多么好,都不行,说发表可以,但一定要拿版面费,现在的风气和过去是不一样的。我在来人大之前,发了200多篇文章,从来没有拿过版面费,也都发出去了。前几年曾经有一个向我要版面费的,就是《美中法学评论》,他说要求发表的文章很多,请你斟酌一下,每个版面1000元。我很生气,我的那篇文章可以说补充世界性的民法学研究空白的,我把这个稿子发给贵刊,是看到你是一个英文有影响的刊物,请将稿子退回。后来编辑看了我的文章,觉得研究的这个问题也确实是世界性的前沿问题,就说这个文章我们一定要用,不要版面费。我想说明的是,学生们现在研究问题,写出来文章总是很难发表,但是,只要写得好,总会有机会发表的。即使一时发表不了,就先放着,等到你出名了,找你的人就多了,求你发表了呀!我原来年轻的时候写小说,就知道有一个著名的小说家,在不成名的时候,投稿到处碰壁,后来终于有了伯乐,不仅发表了一篇,而且获得大奖,结果各个刊物编辑纷纷索稿,把所有的退稿都发表了,还应接不暇。大家练好了,就会有这一天的到来。你们信不信?关键还是大家要尽心尽力的去做学问,写出来好文章啊。

  我的“吹牛”就吹完了。求学、为官、做学问,这也是一个励志的三部曲。我是在50年代出生的人,在这样一个艰苦的环境下,经过我的努力做到这样的水平,在座各位都比我的基础好,你们应该比我做得更好才对。我把我求学的体会、当官的体会和做学问的体会介绍给大家听,如果能够给大家一些帮助,将来你们学问做得好,将来你们当官也当得好,能够对你们有一点帮助,我就非常满意了。我要说的是,不论是求学、为官、做学问,有时候你想,杨老师在这种时候这么做的,你这么做也会很成功,这是把我的经验当成了你的经验;有时候你想,杨老师当时这么做没有做对,我不要这么做,大概也能够成功,这就是把我的教训作为你的借鉴。因此,我的体会可能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谢谢各位。

  【同学提问】

  同学甲:杨老师,我想提一个问题,您是民法的专家,又有刑事的实际经验,能否从客观上把民法的欺诈和刑法上的诈骗罪联系起来分析一下?

  杨立新:这不是我研究刑法问题的人,我当然对刑法也有自己的体会,但不是我研究的方向。我在法院工作的时候,当过刑庭的审判员、庭长和主管刑庭的副院长。我的强项是研究杀人罪,多复杂的杀人罪我绝对不会搞错。依我所见,民事欺诈和行使诈骗罪,经常发生在合同上,从理论上说,通常是罪过与过错的区别,社会危害性与民事损害的区别。其实,最基本的区别在于,危害的程度究竟是否严重。我们今天不是研究专业的问题的,因此,我不做详细回答。

  同学乙:杨老师您好,我是法律硕士。很多人说法律硕士是“1+1大于2”的效果,我在本科那会不太招老师的待见,我也很痛恨本科的专业,所以法律硕士很尴尬,我不如法学硕士的专业好,1+1大于2的学生我又发挥不出来。对于我们来讲,将来在法律界立足,应该如何发展?

  杨立新:如果从法学专业上来讲,法律硕士肯定不如法学硕士要好。法学硕士本科就是学法律的,已经学了四年了,然后又经过两三年的专业学习,专业应该是很棒的。法律硕士原来没有念法律,关于法律的积累就是复习考试的时候记住的书本知识,那个时候是恶补,也没有老师辅导,然后看书,背题,考试考进来了。因此,法律基础不好。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习的时候,我是用这样一个方法,原则上还是给你们讲研究生的程度,不会涉及本科的基础。因此,你们由基础上的缺陷,纯粹基础的法学修养不是那么好。还有一点,法学本科四年培养起来的法律意识没有,需要靠现在研究生的这三年来积累,培养法律意识。

  但是,你们有一个最好的条件,就是你们的知识是复合型的,既有法律的背景,又有原来的本科背景,有学工、学理、学文的。在职业竞争上,如果你想做法官,很多法院不会特别去选择法律硕士,因为大家知道法律硕士的专业背景并不是特别深厚。但是有一点,比方说那些做知识产权代理等的律师事务所,就特别喜欢你们这种法律硕士,特别是有工科和理科的背景的,这做知识产权是最好的。

  其实本科学的什么专业不是特别重要,很多后来在法学有很大发展的人,本科是学外语的,没有学过法律,学的是外语。但是开始学习法律以后,他拿外语的优势大量吸收外国的东西,很快就超过了大家。法律硕士不要觉得自己和法学硕士比先天不足,优势也很明显。在择业的时候,好好想想怎么才能更好地发挥这方面的优势。我有一个学生现在在北京一中院,她原来是学中医的。那个法院刚好要找搞审理医疗事故的法官,如果她没有这个背景,可能就不会被选中。除了专业也好,人还要乖,人家一看就喜欢你,如果本来长得不怎么样,还一脸晦气,脾气又特别大,人家会选你吗?如果长得漂亮,又乖,专业又不错,人家肯定选你喽。

  同学丙:杨老师您好!我注意到您提到过刑事侵权赔偿制度,现在的立法进程如何?第二个问题是您做过法官、检察官,也是非常优秀的学者。您如何看待现在律师行业的发展?

  杨立新:第一个问题说不太好,刑事损害赔偿我研究过,但没有太深的研究。我说后面的第二个问题。

  从改革开放以后,律师行业的复兴,我是一步一步经历过的。我在法院做过民庭、刑庭的法官,管过行政庭,当过公证员,做过司法行政科的主管。我是特别尊重律师的,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重要的职业。比如两个当事人发生了纠纷,法官看明白了,但是他自己不好站在一方当事人的立场说说服对方,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律师把道理讲清楚了,立刻对方没有什么话好说了。作为一个法官,通常不能说这个当事人是有道理的,那个当事人是不对的,能这么说吗?我以前办案的时候,有时候也生气,也教训过当事人。但是,现在都是开庭审判,法官通常不能这样说。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把要说的说清楚了,法官就会不费力。律师行业是充满希望的行业,当然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昨天我和其他人讨论了一件台商在大陆投资的案件,我看了之后觉得特别羞愧,大陆法院判的这种案件真的就是丢人,台商想出了很多很多的办法,最后最高法院立案了,最后被已经被抓的某领导一刀砍死。我看了之后特别羞愧,我无法和台商说我们是严格执法的。对这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律师的辛酸苦辣我都知道,纯粹靠你的本事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很容易。

  按照我的想法,清者自清,在这种情况下保持自己心灵的清净,保持自己的手是干净的。通过正常的手段能够达到什么程度就达到什么程度吧。我到人民大学以后,从来没有代理过案件。我一想到代理案件,可能就要做很多自己不愿意做,自己不会做的事情。因此,也赚不到太多的钱。我的安慰是,我现在靠稿费养活我也不错。我们要坚信这个社会最终会好的,自己保护好自己不犯错误,保持自己情操的纯洁,就不怕社会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