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案至今未获公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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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案至今未获公正解决

作者:赵健 文章来源:参与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22 9:18:15



一度在国内网络上引起很大关注的江苏阜宁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刘萍一案,虽然以刘萍获得国家赔偿15194.43元而宣告其无罪,但是,到今天为止,阜宁县检察院暂扣受害人的20.9万元分文没有退还,该检察院伪造证据、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人员也一个都没受到处理,刘萍成了一个找不到加害者的受害者,一个获得“国家赔偿”却拿不回自己合法财产的无辜者。

刘萍的岳父朱月林,原是阜宁县人大副主任,2003年初夏,涉嫌受贿罪被盐城市、阜宁县两级检察院立案审查。2003年6月26日刘萍作为受贿共犯被立案调查,刘萍认为,这是他岳父在检察院的对手故意整人。在被“监视居住”153天期间,刘萍受到各种虐待,被阜宁县检察院晏爱华、郑美恩、蔡建光、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陈必太、高中等人用各种非人的手段折磨。“他们把我反铐着在搓衣板上,跪了一夜。郑美恩为首的几个人还将我用手铐着吊到两条钢丝上,用两拳猛击腮部,他们硬要我咽下满嘴都是血和肉块,真是惨绝人寰。”“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开啤酒瓶扳子反扳我手指,我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缝充满淤血。我几次痛昏过去,被冷水泼醒后,他们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他们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捶打我脚趾。郑美恩指使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指甲缝为我放淤血。”“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用衣架敲打我耳朵,将我左耳软骨敲断。徐姓两人喝酒后不是他们的班也进来暴打我一顿才离去。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等人将我吊起来,用铁链捆住双脚,方凳子砸双脚和膝盖。”“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和郑美恩还把拍死的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他们轮翻着折磨我,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如果不叫就是一顿毒打。”“在硕集国俊旅社期间,晏爱华局长还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腋下两边被扣得由紫变黑。晏称这样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徐立山用竹片毒辣地敲打我的下身并说:‘让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他们不让我睡觉,见我困时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晏还指使郑美恩等人把我吊起来不让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接下来后给我喝,他们称这为‘自产自销’。我被他们折磨近40天,使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由于刘萍漫长而坚韧的网络维权,迫于舆论压力,2008年11月,阜宁县检察院向刘萍支付了国家赔偿,但对刘萍来说,这并不意味着公正的到来。近日,刘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控诉,要求阜宁县检察院发还非法暂扣刘萍的合法财产,依法查处晏爱华、陈必太、郑美恩等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法律责任。据了解,刘萍被“暂扣”的财产已被检察院发奖金,而非法拘禁案中的当事人,有人还已获得升迁,刘萍讨还公道的道路并不好走。

刘萍案的处理结果折射了中国司法领域内非法拘禁和酷刑问题的严重性,也清清楚楚的向世人表明了法律维权的难度和成本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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