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改制之殇
通钢改制之殇
本文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17期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17日 共有 27 条点评-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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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罗昌平 张伯玲 欧阳洪亮 张冰
死后第七天,40岁的陈国君遍体鳞伤的尸体被擦拭干净,化妆,入殓,最终化为一缕清烟。
2009年7月31日,吉林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化钢铁)总经理陈国君的葬礼在他的老家河北遵化举行。陈国君的妻子和一双中学刚毕业的龙凤双胞胎儿女泣伏灵前。前来参加悼念的200多人不仅悲情难抑,还有一个疑团在心头萦绕:陈国君死于颅骨骨折和颅内出血——这需要怎样的暴力?多深的恨意?它来自哪里?
- 建龙扩张图
以总经理陈国君之死为标志,发生在通钢集团“大本营”通化钢铁公司的“7·24事件”,成为近年来国企改制中仅见的恶性事件。
“改制”并非突如其来,更非“黑箱交易”。不仅始于2005年的整个通钢集团改制,一直有“阳光改制”之称,而且此次在之前改革基础上的进一步股权调整,也经历了数月谈判,并且在7月22日达成初步协议后,操作者们准备了从对企业干部职工宣讲、解释、动员,到经资产评估、股东大会到职代会的程序过程,是为“预案”。
不过,从起点到终点原来只有一步!一切都来不及!至7月24日,对进一步改制的不满已经表现为成千上万工人的不满,再升级为群体性抗议,更在焦点地段演变为暴力,其暴烈程度远远超过了预案的所有准备。随着陈国君付出生命代价,一个曾经的“阳光改制”样板以悲剧收场。重组方民营建龙集团就此“永远”退出通钢,吉林最大的国有工业企业改制逆转,退回到原点以前。
仅仅改制失败,不足以引发举国震动——改制的成成败败已见得太多,改制引发群体事件也早不新鲜;但激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夹杂以少数人的暴烈手段,以公开杀人颠覆改制轨道,这还是第一次。
舆情汹汹,舆情微妙。就在陈国君之死的次日,可以从一些重要网站看到内容相似的匿名帖,整体事件被描述为广大工人群众对民企的长年仇视,描述为因改制必然引起的劳资冲突对抗,陈国君之死则是“资逼民反”的必然结局。网帖中的种种基本情节、细节和数字,很快成为此后相当一批媒体追踪报道“7·24事件”的“依据”。
关键在于究竟什么是事实?然后,如何认知这些事实?
自7月25日起,《财经》派出四路记者分赴吉林省的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以及河北省唐山的遵化市,广泛接触当事四方——吉林省国资委、建龙集团、通钢高管及通钢的一线职工,查阅四年来通钢改制的大量文件和经营数据,努力寻求事件真相。
三周的调查清晰地显示,“7·24事件”无疑是一场重大悲剧性事件,教训十分深刻。但事变的原因由来则极为复杂。事发前后,有关通钢改制的太多的信息被混淆与误解;目前诸多网络舆论视为当然、反复报道的关键性情节,大部分不是事实,小部分则有曲解。这些都令人深为抱憾。
厘清通钢改制和“7·24事件”的基本真相,关乎如何解读这场历史性悲剧,如何吸取国企改制血的教训,如何选择走向明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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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唐分析 2009-08-17 12:53:01发表 IP:*
国有体制,究竟落后在哪里? 我在调研企业的时候,也在追问!! 当然在于公有制,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今的最大进步,就是出现了私有制 股份制,与公有制一样,都是出资人与管理人相分离的 理论上具有选择最佳管理人的功能,而非私有制那样,通常由所有者管理 我觉得,落后的是官本位,管理者不是从市场购买的 缺乏信托责任。 IP:* 引用 支持(0) 反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