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出台《县级领导住县制度和纠正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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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出台《县级领导住县制度和纠正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9-08-13 来源---温州廉政网 作者---管理员
为切实转变领导干部作风,今年永嘉县出台了《关于实行县级领导住县制度和纠正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走读”现象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明确,县级领导干部法定工作日原则上都要住县,每位领导每周工作日安排两天值夜,双休、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外出之外)必须按时到岗,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季度要将领导干部在岗、值夜、出差、用车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审批制度、轮流值夜值班制度和“夜学、夜议、夜谈、夜访”制度等,还重申乡镇干部工作日原则上都要住乡镇,实行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转和方便群众办事。
对乡镇、县直单位领导干部违反该《规定》,无正当理由当年一次不在岗的,由其本人做出书面检讨;两次不在岗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次不在岗的,予以书面效能告诫。对脱岗离岗,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对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在管理范围内出现工作人员“走读”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工作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规定》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该县为切实落实《规定》措施,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将开展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机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典型案例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永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