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购房门 购房者软了(南方都市报 200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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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购房门 购房者软了

“限补令”大限将至,之前强硬者终于同意补缴,“不补的话可能会丢饭碗”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中新 原创 浏览量:361  发布时间:2009-06-30
版次:AA16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连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购房门”事件,随着温州政府的一纸“限补令”进入最后24小时倒计时,之前一些声称不愿补差价的购房者终于放松了口气。昨日,二手房主胡勇(化名)告诉记者,原户主终于同意承担部分“费用”。“他跟我说正在承受上面的压力,不补缴的话可能会丢饭碗。”

    二手房主曾被要求承担差价

    “政府让我们补缴房款的时候,原户主告诉我们,他不会出一分钱,让我们这些二手房主想办法解决。”二手房主胡勇表示,原户主的表态让他很气愤,“所有损失由我们一力承担了。”

    记者了解到,所有购房人分别收到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缴款通知书》,限定他们于6月30日前缴纳房款差价,每平方米大多需缴款3000元以上,逾期不办理缴款、结算手续的,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一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让二手房主承担全部差价的确“不厚道”。“利用自身资源卖房的过程中,那些原户主已经赚取了利润。如今,一看风声不对,就将所有的损失转嫁到自己的下家,哪有这么做生意的。”

    购房者“受到上面压力”

    “由于觉得损失太大,我们当时已经做好了准备,不去补缴房款。”二手房主胡勇表示,他在跟政府比耐心,也在跟原户主比耐心。“如果房子最后真的被政府强制收回,我们是会和政府打官司的。但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当然,作为和政府部门有密切关系的原户主,他肯定更坐不住。我正是看中这一点,才跟他耗下去的。”

    “一切的转机发生在前几天,就是媒体争相报道此事的时候。”胡勇表示,原房主态度的转变让他很惊讶。“他说自己愿意拿出20万元,其余由我们承担。我当时很震惊,因为我曾经算过,他最多也就赚30万元,现在一下子拿出了2/3的利润,条件是我赶紧把钱补缴了。”

    胡勇告诉记者,出于商人的敏感,他向原户主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说自己受到了上面的压力。如果不按时补缴,不仅剩下的10万元利润拿不掉,严重的话还会丢掉饭碗。看来这次政府是动了真格,不然原户主不会那么快松嘴。”

    政府明确与二手房主无关

    记者了解到,温州市纪委书记陶时梅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不会向第三方收取差价。“第三方是指二次转让的买方。政府没有必要与他们发生任何房屋补差的纠葛。”

    胡勇告诉记者,他正在考虑把钱给补上。“在原户主愿意出钱的情况下,我也决定把钱给补上,毕竟谁也不愿意真的走到告政府这一步。如果房子真的被收回了,还是很可惜的。现在我正和原户主谈一些细节,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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