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48万考察费用没超预算”(南方都市报 200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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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11天花费48万,广州海事法院回应“公费出国考察门”
“48万考察费用没超预算”

日期:[2009年6月11日]  版次:[AA05]  版名:[重点]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广州海事法院部分领导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国“考察”,11天人均花费8.2万元。该事件在网上曝光后随即被炒得沸沸扬扬。陷入“出国考察门”事件的涉事单位———广州海事法院昨日下午首次邀请包括本报在内的几家媒体作情况说明,回应称“该院此次出国考察经过严格审批程序,按照上级批准时间、行程和考察主题进行”,“48万元费用没有超出预算”。

    昨日上午,本报记者电话联系广州海事局核实情况,相关人士表示正在就此事做调查,当天下午,就邀请包括本报在内的几家媒体,由该法院副院长陈斌就该事件作情况说明。

    陈斌表示,近日在互联网出现的这个帖子《某单位领导出国考察总结报告是如何炮制的》,怀疑是有人在该院的“O A”系统窃取内部文件,然后发布到互联网上的。据陈斌介绍,只有该院内部人员且一定等级以上的人才有权限登录内部网站取得内部文件,目前正在对这些文件如何被外传展开调查。

    “完全按程序报批获准”

    广州海事法院出具的一份说明资料上称:2008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我院先后收到南非约翰内斯堡市法院、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地方法院、埃及开罗律师协会向我院发来的正式邀请函,我院完全按程序报批获准后,由院长罗国华带队,一位副院长和4位法官陪同,一行6人,于2009年1月7日至1月18日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国对海洋污染和陆源污染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考察,按报批计划完成了公务考察。

    因航程中转在阿联酋停留。回国后向有关部门拟写了出访报告。该情况说明强调“整个公务考察安排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公务人员出访规范要求”。

    “48万元没有超出预算”

    根据网友曝光的费用,该团6人11天共花费人民币487105元,人均花费8.2万元。如此高额的考察费用是如何审批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法院负责人承认,本次考察活动总费用基本如网上披露的金额,不过也强调“这笔开支严格按该院2008年度出访专项经费预算执行,没有超过预算”。

    至于此开支明细项目,海事法院表示目前正在进行自查,会主动接受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核查。

    A05-06版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梁文祥 制图李勇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6/11/content_8171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