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砍柴:古代科举中的冒名顶替(南方都市报 200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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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中的冒名顶替

日期:[2009年5月17日]  版次:[TM05]  版名:[评论周刊 历史评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浮世阅史

    中国皇权制度能维系两千余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隋唐以后建立起比较严格而公平的科举制度,给贫寒子弟提供了一条走向社会上层的通道,使“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可能。否则的话,任由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盛行,“下品无豪门,上品无寒门”一定会导致社会秩序的崩溃。

    隋唐时期,由于科举刚刚实行,如王维在考试前用诗文谒见公主请求关照的风气盛行,到了宋代,为了维护科举的公平性,科考的各项制度设计更趋于严谨,甚至到明代出现了“八股取士”那样的标准化命题。这种形式尽管僵化,但是有刚性。乡试、会试的试卷由专人誊写,让阅卷官通过笔迹来辨认考生都不可能。至于对舞弊案的追究,更是严刑峻法。在明清时期,朝廷对科举舞弊案的重视程度,仅次于谋逆。以科场最低一级的生员(即秀才)考试为例,官府在防范舞弊方面几乎穷尽了一切办法。那时候没有现代学籍制度,也没有考生照片,如何防止冒名顶替呢?齐如山在《中国的科名》中介绍,考前学政(一省主管教育的长官)点名时,点到某考生名字,该人大声应答后,上前走到学政面前,大声喊“某人保”。这位考生花钱聘请作保的廪生(即可以定期领工资的秀才)也在学政后面应答“某人保”。一个人想要雇人顶替非常之难,首先要买通作保的廪生,此人要担负极大风险,如事发后革除功名并下大狱;其次要买通考官;最难过的一关,是同县的考生,彼此熟悉。一县取中秀才有定额,某人舞弊考中秀才就等于挤占了别人的名额,同考的人知道后多半会举报。

    即使这样,由于功名诱惑之大,1500多年来,科举舞弊仍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且每个朝代,前期由于政治清明,科举之风也随之端正。往往到了后期,由于政治腐败,遴选人才的科举也不可避免成为灾区。

    明末清初的笔记《研堂见闻杂录》,佚名作者在书中记述了他目睹所在的苏州府科场风气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如何迅速被败坏。

    作者说,他年轻时成为庠生时,“从未有以贿得之者,惟达官贵人真子弟,方能勉附其末”。那时候某些高级官员子弟通过恩荫取得生员资格,是制度上认可的一种政治特权。“后积弛干请嘱托得者,每案中有三四见矣。”通过各种关系可以中秀才的风气开始萌芽,但程度不厉害,作者说,那些通过走后门成为秀才的人,生怕别人知道自己的事,多方掩饰,以别人问自己功名的来历为耻,别人说到这种贿赂获得秀才资格的事情,自己的脸会发红。“至今日,而督学使者,以此为囊橐之资,每案发,其贿得者居大半,而父兄不务藏饰,子弟不知掩蔽,若天壤间固宜有是事。”科考一旦成为主持其事官员的发财途径,靠贿赂而得秀才不再是一件耻于被人知道的丑事。作者提到当时任苏州一带的学台张能麟,每次考秀才,“前后名有定价”,通过这种渠道向他打通关节成风,自己搜刮饱了后,他不忘利益均沾,“缙绅达官广文孝廉承差役吏,无不及业”。凡是能和考试沾上一点关系的人,都能分到好处,来结成利益同盟。

    这样下去,结果是“一案出,而真才不一二矣。而童子科为尤甚,未试则以帖下州县,每县坐一二十名,刻期交纳”。而底下的州县借这股考试的东风,进行搭车乱收费,“如收捐纳,如纳税金,无顾避”。等到考试的时候,“府道之所属,台宪之所致,乡大夫之所恳,教官之所求,庖厨隶胥之所渎收,牙婆媒氏之所关说,几于如烟如海,不可胜计”。通过考试发不义之财已经成了一项产业,有了专门的中介人员,连管事官员家中的厨子、仆人也敢收钱。

    有个叫李汉的秀才,睹此不平上书来苏州监察风纪的巡按,巡按刚准备收拾张能麟,却因被陷害,调走了。这下张学台又像胡汉三一样回来了,到处追索举报他的李汉,害得李汉在张学台任期,不敢回家而亡命天涯。没几年后,李闯王进了北京,南明弘光朝也如昙花一现。

    朝代有更替,但风气可以沿袭,这样的舞弊风到了清顺治年间达到顶峰,刚刚在北京坐稳龙廷的清朝皇帝不能坐视下去,明亡的殷鉴不远。顺治丁酉江南乡试科场案案发后,两位主考官被腰斩,十六个分房考官被绞杀,他们的妻子儿女被流放东北宁古塔。

    经过新朝廷严刑峻法的惩治,到了康熙朝,科场风气才得以好转。但到了清末,科举风气又隳坏了。同盟会元老,民国政坛重要人物胡汉民(广东番禺人)替别的秀才当枪手,参加广东乡试并高中。同为同盟会元老的冯自由(广东南海人)在《革命逸史》中记载:“(胡)某岁借卖文得售,获资万金,家道渐以丰裕。”说的就是此事。但胡汉民替人考试,虽然破坏科举的公平,但毕竟是两家协商,愿打愿挨,而非在胡汉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顶替了他的考试成绩而高中举人,还算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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