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海峡都市报 20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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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海峡都市报 2003/09/18
本报讯 福州王女士与福建天城房地产公司发生购房纠纷,在长达半年多的协商过程中,她无意中听说了一件蹊跷事:福建天城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副总经理林琳也是该局的一名干部,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求证
局长的确兼任董事长
房地产公司的两名主要领导都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干部?带着种种疑问,前日记者展开了调查。经查,福建天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福州工商局注册,属合资性质。在2000、2001年度全省房地产企业资质情况公告中,记者注意到“福建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确是王炳毅。此王炳毅是否就是福州市土地局局长王炳毅?记者拨打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电话,联系上局长王炳毅。记者问道:“王局长,你是福建天城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王局长答道:“嗯。什么事情?”记者把王女士一事告诉他,王局长打断记者,说:“我们这边在协调了,让她直接打电话给我。”此后,记者又拨打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询问林琳的职务,被告知林琳现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部主任。
解释
“我们都免掉,谁来负责?”
事实得到确认后,记者又陷入了另一种困惑:机关干部能不能兼任企业领导?昨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去年上任的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炳毅。以下是对话实录:
记者:王局长,你作为局长,怎么又是天城的董事长?
王炳毅:这个东西你问了干什么?要曝光还是什么?
记者:了解一下。
王炳毅:这公司马上要清理掉。这个公司是合资的,前一段时间外方(指香港一公司人员)因为涉及案件跑了。
记者:天城公司是国土资源局和港方合作的,三者有什么关系?
王炳毅:没有。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的主管部门是福州市土地局,我是总经理。1992年前后,公司和香港一家公司合资,创办了天城公司(注:王任董事长,港方负责人任总经理,林琳任副总经理)。后港方人员因为涉及案件跑了,本来我这都表态要辞掉(天城公司的董事长一职),它这后面有债务要清盘……这实际上没有什么文章可做。
记者:不是政企要分开,那为什么……
王炳毅(打断记者):我原来在公司当总经理,去年机构改革才到局里。总公司(指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那边的总经理职务我已经辞掉。
记者:那天城董事长的职务……
王炳毅:董事长?我打了报告,(因为)董事会没人(所以没批下来)。实际上那边我全部没管,全权委托下面在管。
记者:林琳也是“土地局”的?还是征地事务部主任?
王炳毅:公司刚刚在清理,她是收回来了。因为外方都没人了,公司要清盘,还有一些拆迁安置,(指着办公室里的几名来访者)这边都是拆迁安置,不是需要人?我们都免掉,到时谁来负责?这边债务一大堆,新的人又接不进去。
说法
公务员不能兼企业职务
局长、干部能否兼任企业领导?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有关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政企要分开,党政机关干部是公务员,不能兼企业职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