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领导是败类发帖青年被刑拘(南方都市报 200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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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领导是败类发帖青年被刑拘
涉嫌诽谤罪被提起公诉

日期:[2009年4月22日]  版次:[AA15]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9  条   四川青年邓永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举报帖”,并称有关领导是“败类”。《华西都市报》供图

  本报讯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去年10月17日,邓永固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2月31日,蓬溪县检察院正式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前日上午,蓬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

  被告出庭受审笑言“我没罪”

  前天上午8时50分,蓬溪县法院某审判厅座无虚席。9时许,一个穿着囚衣、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被押上审判席。“他就是在网上发举报帖的邓永固,他已被关押了半年!为了办理他的案子,蓬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出动了。”知情人说。邓永固刚进入法庭时,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人微微一笑,还举手打招呼:“我没罪!我没犯什么罪!”

  邓永固今年34岁,是蓬溪县高升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去年10月17日,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0月30日,蓬溪县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14日,蓬溪县公安局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移送蓬溪县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帖子后留下真实姓名电话

  邓永固被关进大牢、被送上审判席,是他在网上发布的一篇帖子给他惹的祸。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说,2007年6月6日,邓永固在其博客中,发布了一篇名为《铁证举报遂宁×××的腐败》的帖子,在没有任何组织对何某、朱某、曾某、张某等4位领导干部作出违法违纪结论的情况下,邓永固称4人是“败类”,并将4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在网络上公布,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邓永固故意捏造事实,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声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应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永固在这篇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电子信箱。

  法庭经过调查、质证、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9-04/22/content_7677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