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监察厅---湘西古丈县实行“三廉” 强化对党员干部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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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古丈县实行“三廉” 强化对党员干部全程监管


 http://jct.hunan.gov.cn  2008年08月11日  16:08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年初以来,古丈县紧扣任前、任中、离任三个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任前警廉。对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廉政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通过讲方针、谈形势、摆问题、交任务、提要求,上好反腐倡廉第一课,早敲警钟,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作风。实行试用期制,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满后,经严格考核,确定是否任用。
  
  任中述廉。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年初组织科级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内容以文件、政务公开栏、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责任书》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要求,并实行半年报告和督促检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诫勉谈话。年底开展述廉评廉工作,科级领导干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述廉,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为末位的,要向组织说明原因,并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于不适宜继续任职的,给与组织处理。
  
  离任审廉。量化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状况,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对其在任时的经济责任、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不得解除经济责任,不得提拔任用到新的岗位。
  
  由于监管到位,该县县管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发生重大责任追究案件。(龚义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