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坚持“五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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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坚持“五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见成效


链接人: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10-21 17:49:24   统计: 本日:1 本周:1 本月:1 总数:26     从2006年开始,炎陵县在全国率先实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回检查工作制度。该县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坚持做到“五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年来,共对90个科级单位进行了巡查,个别谈话1775人次,诫勉谈话58人,提出整改意见485条,下发监察决定书7份,收缴违纪资金4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29万元。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坚持巡回检查与全面调查相结合。检查前,针对有关信访问题,进行事先调查。在检查中有针对性地查阅单位财务帐之外,主动到财政、审计、民政、物价等单位进行调查,了解各种专项资金的分配、单位的收费项目、历年来的审计结论等。主动找单位干部职工座谈,重点调查了解对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看法,单位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从中掌握情况,发现问题。       坚持查阅帐目与盘点帐目相结合。由于受巡回检查时间的限制,在帐上一时难以发现的问题,以实物盘点为突破口,通过对实物盘盈或盘亏的分析,找出隐藏的问题。       坚持对所在单位巡查与所属单位巡查相结合。在对主管部门检查时,对其所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如对乡镇检查时延伸到村,对林业局检查时延伸到各个基层林业站,对教育局检查时延伸到各个学校,对公安局检查时延伸到基层派出所。通过对照检查,掌握了解有关问题。       坚持巡查结果与干部任免相结合。建立了干部考察信息沟通制,及时就有关情况与县委、县政府及组织部门进行沟通,为干部考察提供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依据,将《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前征求县纪委意见的暂行办法》落到实处。       坚持结果反馈与限期整改相结合。每检查一个单位都出具《对某某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检查的意见》,分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整改建议四部分,以文字形式将检查情况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反馈,肯定主要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