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重新考虑禁售期新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5:14:52
港交所重新考虑禁售期新规定在全球舆论倾向于加强监管之际,由于受到企业的激烈反对,香港交易所却要重新考虑一项有关内部交易的激进的新规定,香港这个传统上一向亲善企业的城市因此面临着尴尬境地。

一年之前,独立的港交所上市委员会提出计划,要求显著延长上市公司内部人士的股票禁售期。在征求上市公司和专家的意见后,交易所运营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ing Ltd.)通过了这一计划,并定于今年1月1日实施。

但由于香港部分知名上市公司的头面人物举行了长达11个小时的抗议活动,港交所上个月决定将该规定实施日期推迟到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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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业绩公布规定上立场软化可能传递出香港不重
视公司治理的信号。图为香港的一家证券公司。港交所行政总裁周文耀上周三致函上市委员会,建议重新研究延长禁售期的安排,称上市公司方面的忧虑可以理解。这可能为该举措在实施前作出修改铺平了道路。

香港政府上周四表示,有必要重新研究延长禁售期安排及另外一项要求上市公司从每年公布两次财务业绩改为每季度公布一次的计划。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上市委员会支持新措施的人士正在准备为新规定进行辩护。

上述势态变化正值一个微妙时机。全球频频爆出的上市公司相关问题加重了公众对公司治理的担忧情绪。若此时港交所在新业绩公布规定上立场软化,可能会传递出香港对公司治理不重视的信号。香港监管部门直到去年才起诉了第一起内幕交易案件。

Paul Chow
与此同时,专家们表示,香港的股票禁售期可能是世界上最长的。按照目前的规定,香港上市公司公布半年度和全年财务业绩之前一个月,公司董事和其他内幕人士不得交易公司股票。

根据新规定,公司内幕人士在业绩期结束至公司宣布该期业绩之前的时期内不得交易公司股票。

按照规定,香港上市公司必须在上半财年结束后三个月以及全财年结束后四个月内公布业绩。这意味着内部人士一年至多将有七个月不能交易公司股票。这一最长禁售期可能会在2011年缩小至五个月,届时香港上市公司被要求缩短业绩公布间隔期。

David Webb
据港交所称,这一规定使香港的禁售期与英国大体相当,超过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美国则有一项“短线交易”规定,要求在六个月期限内交易的内幕人士必须交出购买或出售公司股票所获得的任何收益。

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负责监管事务的香港合伙人埃文斯(Alan Ewins)表示,我不能想像他们会完全吐出利润,这只是一种政治手法。

支持加强监管的人士表示,这项调整是改进香港股票市场公司治理标准所必需的。香港是亚洲地区最大也是最具流动性的股票市场之一。他们称,英国和美国拥有较为强大的监管机制,并强制要求每季度公布业绩;香港公司都能在最后期限前公布业绩,因此也可以缩短董事的股票禁售期。

当地股东维权人士韦伯(David Webb)表示,提高市场质量能吸引公司前来上市,给投资者更高的股价回报。如果发生股市欺诈的几率下降,人们会更愿意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