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烟叶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4 01:06:00
购进烟叶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2006年,我国取消了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但对农产品当中的烟叶单独开征了烟叶税,由收购单位按照收购金额依20%税率计算缴纳。那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烟叶,如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烟叶税是否可以计入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呢?
根据财税[2006]140号文《关于购进烟叶的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规定,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所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烟叶支付的收购金额及上缴的烟叶税,均可计算进项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06]64号文的规定,烟叶的收购金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入收购金额,即收购金额= 收购价款×(1+10%)。
烟叶作为初级农产品,抵扣率为13%。
所以购进烟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烟叶收购价款×(1+10%)×20%×13%
举例如下:
甲卷烟厂2006年11月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则该卷烟厂购进该批烟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42×(1+10%)×(1+20%)×13%
=7.2072(万元)
上海市财政税务干部教育中心 倪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