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还是阴谋??中国缘何两次拒签朝鲜战争停战协议?(3)--读书--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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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1年停战提议

  第三次战役于1950年12月31日开始,中朝军队出其不意地全线发起进攻,迅速突破了临津江、汉滩川以及联合国军在三八线上预设的防御阵地,联合国军退至三七线附近地区。

  第三次战役之后,联合国政治委员会于1月11日通过了“联合国朝鲜停火三人委员会”提出有关解决朝鲜及其他远东问题的五项原则意见的报告:在朝鲜立即安排停火;停火实现以后,一切非朝鲜军队将分阶段撤出朝鲜,并以各种措施实现“联合国”在朝鲜建立统一的“政府”的决议;由英、美、苏、中四国代表讨论解决远东问题,其中包括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此时,朝鲜战场上的失利加深了美国与盟国之间的矛盾,美国政府在政治外交上承受着各种要求停战谈判的压力。英国于1951年1月上旬举行英联邦总理会议提出“不应使美国的政策把联邦牵累太深”,主张同中国进行谈判。但是,美国不甘心让朝鲜战争以失败告终,希望把朝鲜战争体面地维持下去,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开会决定,除非联合国军在朝鲜半岛由于军事原因被驱逐,绝不自动撤军,并且认为,这对联合国和北约组织的将来极为重要。从这一决定可以看出,除了停火以外的其他内容,美国并不想谈,特别是讨论台湾问题和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

  “联合国朝鲜停火三人委员会”的这一方案是在提交联合国的前几个小时才通知美国政府的,美国政府在选择是否支持这个方案的问题上表现出了它只想停战不想谈判的矛盾心理,如果同意则将“失去朝鲜人的信任,并引起国会和舆论界的愤怒”,而不同意则会“失去我们在联合国中的多数支持”。

  艾奇逊根据中国1950年12月曾拒绝联合国提出的停火议案,认为中国领导人态度强硬,“政治上尚不成熟”,推断中国政府有可能再次拒绝这一方案。他建议杜鲁门同意这项方案。“在这样做的时候,我们热切地希望并且相信,中国人会拒绝这个决议,从而我们的盟国会回到比较清醒的立场,并追随我们把中国人作为侵略者进行谴责”。

  结果正如美国所愿,周恩来在1951年1月17日复电联合国时拒绝了这项不包括政治谈判的停火方案,认为这“只便利于美国维持侵略和扩张侵略,决不能导致真正的和平”。同时周恩来还提出建议:在中国举行包括中、苏、美、英、法、印度、埃及的七国会议,在同意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朝鲜内政由朝鲜人民自己解决的基础上举行谈判,谈判的内容必须包括美国武装力量从台湾及台湾海峡撤退和远东有关问题。1月27日周恩来与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谈话时指出,我们主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但美国侵略朝鲜的同时侵略台湾,这就破坏了和平;美军越过三八线,就更破坏了和平。等到美军逼近鸭绿江,再加上美机轰炸我国人民,美舰炮轰我国商船,这就更破坏了和平。我们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去掉这些对和平的威胁。

  事实上,中国政府此次拒绝的只是先停火后谈判的原则,而不是拒绝整个以五步方案为基础的停战提议。但美国只关心最终的结果。只要中国拒绝了停火方案,美国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战争责任就可以完全甩到中国政府的头上。1月20日,奥斯汀特使向联合国第一委员会提交了一项提案,公开宣称中国为侵略者。2月1日,这项提案在联大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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