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农负办、市纠风办关于全市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 中国农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6 12:46:08
浙江省温州市农负办、市纠风办关于全市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0年8月23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浙江省温州市农负办 温州市纠风办  
各县(市、区)农负办、纠风办,市直涉农收费部门: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3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浙农监办[2010]10号)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遏制村级组织负担加重趋势,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决定在全市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现提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开展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要以《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为指导,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健全监管机制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现象,严格禁止以各种名目向村级组织违规收费,加强对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的控制。通过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重点对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发票或收据日期为准)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清理内容包括: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教师工资奖金、课外活动经费等;
  2.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中介组织)违规向村级组织收费、报销相关费用,或以各种形式向村级组织收取捐款、赞助、会费等;
  3.地方政府或部门以强制性措施要求村级组织超限额公费订阅报刊;
  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向村级组织收取各种费用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落实责任,做好部署工作(5月)。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县(市、区)农负办、纠风办联合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农负办、纠风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提出具体的时间要求,动员部署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启动清理工作。
  (二)全面深入,搞好排查工作(6月-7月底)。组织人员集中进行专项清理。通过查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凭证、发票、账簿,走访相关镇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有关单位或部门向村级组织收费情况以及村级组织财务开支情况进行排查,收集账单复印件等书面证据,并整理相关线索。
  (三)清退款项,抓好整改工作(8月-9月上旬)。各地对排查到的案件及时组织定性和查处。凡是违规出台向村级组织收费的文件一律撤销;凡是违规向村级组织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面上情况的整改,建立和完善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总结交流,巩固治理成果(9月中旬-10月中旬)。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针对清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向村级组织收费的长效监管意见。各县(市、区)《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表》(见附件)和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书面总结、所形成的长效监管机制要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市农负办、纠风办。
  各县(市、区)农负办、纠风办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负责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阶段工作结束要上报工作进展小结。市农负办、市纠风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各地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农民负担专项考核。
  附件: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