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进行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对全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
进行大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承办企业:
为全面掌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各有关承办企业和农家店建设质量,构筑稳固的农村商品现代流通网络,切实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更好地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更好地执行国家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质量制度,按照《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10393-2005)、《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商建部【2005】543号)、《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39号<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内贸易行业第1号修改单》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0年12月上旬对辖区内既往建成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如下:
一、 检查时间:2010年12月1日-10日。
二、 检查形式:本次检查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12月1日-5日为企业自查阶段;第二阶段12月6日-10日区经信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个统一”规范管理情况、专用标识使用情况、出入库台帐登记统计情况等。
四、几点要求:
1、各承办企业自检结束后,务将上述检查内容于12月6日前报给区经信局办公室,电话8235903,传真8235903,电子邮箱:sgzjjm@163.com。
2、认真填写好附件2中的《国家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3、各承办企业所提报的书面材料必须内容全面、简明扼要、准确详实,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1: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改版通知
附件2:国家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浈江区经信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