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分录
二、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
(四)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无余额。
(六)“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6、7、8、9、10月的增值税纳税表的情况如下:
6月份情况:每个客户的销售明细已录入完毕:分录: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每个供应商进货明细已录入完毕:分录: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
月底销项税额合计:398526.15 进项税额合计:327688.13 上期留抵合计:77392.88 进项转出合计:12631 应纳税合计:6076.14 6月底最后一笔增值税各项合计的分录怎么做?
7月份情况:销项税额:247646.33 进项税额:457827.31 应抵扣:457827.31 ,
实际抵扣:247646.33 期末留抵:210180.98
8月份情况:销项:225267.18 进项:61393.56 上期留抵:210810.98 进项转出:15464
应抵扣:256109.64 实际抵扣:225267.18 期末留抵:30842.46
9月份情况:销项:307979.30 进项:271701.84 上期留抵:30842.46 应抵扣;302544.3
实际抵扣:302544.30 应纳税额:5435
10月份情况:销项;357340.67 进项;352869.78 应抵扣:352869.78 实际抵扣;352869.78 应纳税额:4470.89
前任会计做的分录如下:
6月份: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398526.15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2631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327688.13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77392.88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6076.14
7月份: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575334.46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10180.98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785515.44
8月份: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25267.18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5464.90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61393.56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79338.52
9月份: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307979.3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271701.84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842.46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5435
10月份: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357340.67
贷: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352869.78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4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