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火灾事故给最高赔偿 每遇难者获赔96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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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火灾事故给最高赔偿 每遇难者获赔96万人民币

(2010-11-24)

 

● 傅苗新 报道

上海

  上海“11.1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政府昨天决定给予火灾中遇难死亡的58人每名96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9万2000新元)的赔偿,这是中国意外事故死亡首次给予的最高赔偿。

  此外,对在火灾中受伤和受灾人员,政府将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和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

  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在昨天市政府的发布会上指出,对于这次特大火灾事故,深感内疚和自责,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正在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张仁良说,对于遇难人员,每人将获得约96万元的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的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遇难人员按同等标准处理。

  对于受灾家庭和社会关注的房屋及家庭财产赔偿问题,张仁良称,房屋赔偿将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财产理赔问题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居民自主选择。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受灾居民家庭财产评估,为依法赔付提供依据。

  上海“11.15”胶州路728号大楼火灾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和媒体对没有政府官员站出来对这起火灾事故负责表示质疑。

  《经济观察报》前天刊登社论称,在灾难发生三天后,国务院调查组官员誓言,要“给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交代,给全社会一个交代”。社论也问道:“谁该为这个城市的安全负责,谁该为百姓的生命负责?为什么甚至没有一个官员为此引咎辞职?”

  上海市长韩正在前天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说,“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损失巨大,教训极为惨痛,我们的心情非常沉重。上海建筑市场表现出的混乱现象以及监管不力,是造成“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发言人没有正面回答分包单位佳艺建筑装潢公司与静安区政府之间关系等相关问题。

  截至昨天,上海“11.15”重大火灾事故已导致一名日本籍在内的58人死亡。在76名伤员中,有五人已治疗出院,另有66人继续住院接受治疗,其中的16名重症伤员的情况趋于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