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内容批评死刑制度 英国作家藐视新加坡法庭罪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4:52:16

新书内容批评死刑制度 英国作家藐视新加坡法庭罪成

(2010-11-04)

fieldset {width: 306px;border: 1px solid #990000;align: center;}legend {font-family: Arial,"宋体";font-size: 12px;font-weight: bold;color: #990000;}● 傅丽云 报道

  高庭裁决总检察长指控英国作家亚伦·沙德瑞克(75岁)藐视法庭成功,将在下周二(9日)判刑。

  沙德瑞克(Alan Shadrake)可被判坐牢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罗赐安法官说,他让控辨双方律师有一周时间,就刑罚和堂费准备陈词。“这段期间也让沙德瑞克先生考虑我的判词,让他有最后一次机会,看是否要道歉或者为诋毁新加坡司法制度的行为作弥补。”

  如果沙德瑞克有补救行动,双方律师也应就此作陈词,看高庭应给予多少的考虑比重。

  沙德瑞克是于今年7月30日遭总检察长控上法庭,指他在新书“Once a Jolly Hangman : Singapore Justice in the Dock ”(《曾经快活的刽子手:新加坡司法也受审》)中谈论我国死刑制度,已藐视了新加坡法庭。

14段落被指藐视

其中三段不成立

  该书有219页,其中14个段落被指藐视法庭。但罗赐安法官指其中三个段落不构成藐视法庭,认为他是指较为广泛的“司法制度”,也就是可以包括法庭以外的其他组织机构,就把疑点的利益归他,判这三段的指控不成功。  至于另外的11个段落,法官认为有关内容毫无根据,完全不理会事实或错误,也因此不能以“公正批评”来辩护。他指出,沙德瑞克很有“选择性”地把他声称所根据的背景资料写进一些段落,“他的手法是用伪装和选择性的背景,即事实,半事实和经筛选的事实,甚至根本的错误,来作出有关的指责或暗示。”

  法官说,其书已卖出6000本,一些人读了如果没有查证,可能对新加坡的司法制度失去信心。

  罗赐安法官在80页判词中也说,这并非个人反对死刑的案件。在新加坡,人人都有权在公众场合提出他的看法,比如说死刑不够严厉,而法官的职责是确保个人表达的权利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

  这也非指责法官在事实和法律方面判错的案件。任何人都有权说法官误解事实,错误侧重一些事实,或直接说法官错误理解整件事。

  本案是有人指责“新加坡的司法不公正、不独立,会因政治或经济考量而低头或受它们的影响,法庭的判决对贫弱或受较少教育者不公平。”

  “……说我不是很聪明,我搞错事实、法律条文,最终得出一个无可救药、毫无逻辑的裁决,跟说我作出某个裁决,是因为某内阁成员或执政党某人叫我这么做,这两种说法是有天壤之别的。这等于在说,我作出某判决,是因为有人递给我一个塞满钞票的褐色信封。任何有点智力的人都会承认这两者的不同,绝不会混淆。”

  另外,法官也就死刑提出看法。他说,以严重性和无法逆转的情况来看,死刑是法律的极终判刑。

  因此,就死刑而提出的申诉被详细检查和激烈地讨论,不会让人感到惊讶。如果人民对这种极终判刑无动于衷和毫无兴趣的话,才会让人备受困扰。"民众对执行司法信心不能被削弱"“身为法官,阻止这类讨论及任何有关公共利益的课题,包括法官行为的讨论,对我们毫无利益。我们受宪法约束,须保护每个人民的权利。但如果这样的辩论超越公正批评的话,法律就须介入。

  “这么做不是为了法官的尊严问题,而是为了确保民众对司法执行的信心不会被削弱。最终结果是要肯定地保证司法是根据法律来执行的。”  

  在本地逗留四个多月的沙德瑞克受访时,为自己能获得公平的审讯而高兴。

  他昨天通过代表律师拉维,特地向法官致谢。

  沙德瑞克是于7月17日到本地为新书举行推介会。

  隔天,警方接获媒体发展管理局报案,于是以刑事诽谤罪逮捕他,后来让他保释在外。

  刑事诽谤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长达两年和罚款。。

  总检察长过后就一些内容,指他藐视法庭。

  沙德瑞克声称撰写该书的目的是要突出控方是任意要求法庭判处死刑,而且认为新加坡国会通过的强制性死刑法律是不公正的。  他在宣誓书中表示无意中伤新加坡司法制度,而是认为死刑应该废除。但总检察署驳斥说,沙德瑞克的辩词既牵强又虚假,因为除了书名本身,介绍本书的文章也指作者是要揭露司法丑闻,说明他的真正意图是要审判整个新加坡司法制度和抨击新加坡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