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选举,是五权之首(转载) 08.03.20 from 白发年轻老头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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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选举,是五权之首
李海林
现在,上至领导下至百姓,都知道人民具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选举权。公民的五权概念深入人心,振奋人心。
五权中,最要紧的,是选举权。选举权是五权之首。
首先在于,马克思恩格斯老祖宗为巴黎公社叫好,特征就是社员普选领导人。
中华共和之父孙中山率觉悟青年浴血奋战,争取的也是推翻帝制百姓普选。
中国共产党六七十年前,就主张全民普选,即使农民不识字,也要用黄豆计票来参选。
现代政治理论第一要素是天赋民权,普选构成所有政治大厦的基础,是为共和政治的支点。
整个人类社会也是统统走向公民普选,现在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一家不是全民普选了。连朝鲜也是,连古巴也是,连他们的领导都知道普选是合法性的唯一体现。
我国宪法也规定,18岁以上公民享有选举权,而选举权标的,就是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国人大代表。
其次,俗话说,缺啥补啥。我们现在缺的就是公民选举权,或者说,却乏公民的高层人大代表选举权。我们从49以来,就从未举行过全国人大代表的全民选举。54年举行过一次某些地方最高到省级的人大代表选举,其后就30年未动。改革开放时,开始了县区级人大代表公民选举,却也就此止步,30年又是不变。到现在,全世界都在进步,唯独我们不进步。不进步就意味着退步,看看我们,市级、省级、尤其是全国级人大代表根本不让公民选举,宪法赋予的18岁以上公民选举权,始终不予根本落实。
再次,从逻辑上说,有了普选权,才能保证人大代表听从于选民的,才能保证人大代表选举和监督官员们按照老百姓愿望办事。没有选举权,人大代表就不会听下面的,只会听上面的,官员们也就没了有效监督,可以为所欲为,甚至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现实告诉我们的,就是如此。
那些贪赃枉法丧尽民心的我们暂且不说,只说一个知情权。老百姓知情权为官的从来不尊重,媒体把握得严之又严,很多事情不报,互联网也封锁得严实,生怕违了几千年封建统治者“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政治信条,结果导致百姓想知道的事情就是看不到。例如当下拉撒嫂卵,硬是从国内看不到,国外网站又封锁严密,只能好不容易才找到零碎的信息看看。又例如这次开两会,人事问题,听说香港那边早就在媒体上分析过了,而且结果跟分析吻合;而国内百姓,不到最后主席令发布不知道是谁,公民社会再正常不过的政治分析被当成大逆不道。
会有网友说,先有自由才会有自由选举。此言极是。朝鲜古巴的全民选举,肯定无损于那里的政治世袭,父子相袭兄弟相袭,都不会触动分毫,估计如果有谁投反对票,先拉出去毙了再说。但是,要看到,我们的自由是多多了,比他们,尽管算不上登天,至少是电视塔顶。因此,只要有公民选举,有自由的投票权,就能选出符合民意的人大代表,就能左右官员们听从人民的而不是让人民只听他们的。
每次听到人民享有四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心中都有一股兴奋,似乎幸福就在眼前,几十年的解放就在眼前。可是,每每遇阻,就觉得那四权是虚的,没法落实。这才觉得选举权其实最重要。有了公民选举权,才有真实的那四权,没有公民选举权,四权落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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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8-3-17   本站发布时间:200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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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评论(共有评论2条)

白发年轻老头  2008-03-20 14:01:45
这五权之首,政府允诺的赐予时间太遥远。,老叟这辈子怕是等不上了。

泠雪  2008-03-20 15:04:41
不要说你等不到,在下的孩子肯定也等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