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的乐趣 作者:王小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30 18:20:03
思维的乐趣作者:王小波
第一部分世界太过荒诞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写了一个不肯长大的人。小奥斯卡发现周围的世界太过荒诞,就暗下决心要永远做小孩子。在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成全了他的决心,所以他就成了个侏儒。这个故事太过神奇,但很有意思。人要永远做小孩子虽办不到,但想要保持沉默是能办到的。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起初我以为这是因为经历了严酷的时期(“文革”),后来才发现,这是中国人的通病。龙应台女士就大发感慨,问中国人为什么不说话。她在国外住了很多年,几乎变成了个心直口快的外国人。她把保持沉默看做怯懦,但这是不对的。沉默是一种生活方式,不但是中国人,外国人中也有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   
    我就知道这样一个例子:他是前苏联的大作曲家萧斯塔科维奇。有好长一段时间他写自己的音乐,一声也不吭。后来忽然口授了一厚本回忆录,并在每一页上都签了名,然后他就死掉了。据我所知,回忆录的主要内容,就是谈自己在沉默中的感受。阅读那本书时,我得到了很大的乐趣——当然,当时我在沉默中。把这本书借给一个话语圈子里的朋友去看,他却得不到任何的乐趣,还说这本书格调低下,气氛阴暗。那本书里有一段讲到了苏联三十年代,有好多人忽然就不见了,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人们之间都不说话。邻里之间起了争纷都不敢吵架,所以有了另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就是往别人烧水的壶里吐痰。顺便说一句,苏联人盖过一些宿舍式的房子,有公用的卫生间、盥洗室和厨房,这就给吐痰提供了方便。我觉得有趣,是因为像萧斯塔科维奇那样的大音乐家,戴着夹鼻眼镜,留着山羊胡子,吐起痰来一定多有不便。可以想见,他必定要一手抓住眼镜,另一手护住胡子,探着头去吐。假如就这样被人逮到揍上一顿,那就更有趣了。其实萧斯塔科维奇长得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像他是这个样子,然后就哈哈大笑。我的朋友看了这一段就不笑,他以为这样吐痰动作不美,境界不高,思想也不好。这使我不敢与他争辩——再争辩就要涉入某些话语的范畴,而这些话语,就是阴阳两界的分界线。   
    看过《铁皮鼓》的人都知道,小奥斯卡后来改变了他的决心,也长大了。我现在已决定了要说话,这样我就不是小奥斯卡,而是大奥斯卡。我现在当然能同意往别人的水壶里吐痰是思想不好,境界不高。不过有些事继续发生在我身边,举个住楼的人都知道的例子:假设有人常把一辆自行车放在你门口的楼道上,挡了你的路,你可以开口去说——打电话给居委会;或者直接找到车主,说道:同志,“五讲四美”,请你注意。此后他会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回答你,我就不敢保证。我估计他最起码要说你“事儿”,假如你是女的,他还会说你“事儿妈”,不管你有多大岁数,够不够做他妈。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沉默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这种行为的厌恶之情:把他车胎里的气放掉。干这件事时,当然要注意别被车主看见。还有一种更损的方式,不值得推荐,那就是在车胎上按上个图钉。有人按了图钉再拔下来,这样车主找不到窟窿在哪儿,补胎时更困难。假如车子可以搬动,把它挪到难找的地方去,让车主找不着它,也是一种选择。这方面就说这么多,因为我不想教坏。这些事使我想到了福柯先生的话:话语即权力。这话应该倒过来说:权力即话语。就以上面的例子来说,你要给人讲“五讲四美”,最好是戴上个红箍。根据我对事实的了解,红箍还不大够用,最好穿上一身警服。“五讲四美”虽然是些好话,讲的时候最好有实力或者说是身份作为保证。话说到这个地步,可以说说当年和朋友讨论萧斯塔科维奇,他一说到思想、境界等等,我为什么就一声不吭——朋友倒是个很好的朋友,但我怕他挑我的毛病。   
    一般人从七岁开始走进教室,开始接受话语的熏陶。我觉得自己还要早些,因为从我记事时开始,外面总是装着高音喇叭,没黑没夜地乱嚷嚷。从这些话里我知道了土平炉可以炼钢,这种东西和做饭的灶相仿,装了一台小鼓风机,嗡嗡地响着,好像一窝飞行的屎克螂。炼出的东西是一团团火红的粘在一起的锅片子,看起来是牛屎的样子。有一位手持钢钎的叔叔说,这就是钢。那一年我只有六岁,以后有好长一段时间,一听到钢铁这个词,我就会想到牛屎。从那些话里我还知道了一亩地可以产三十万斤粮,然后我们就饿得要死。总而言之,从小我对讲出来的话就不大相信,越是声色俱厉,嗓门高亢,我越是不信。这种怀疑态度起源于我饥饿的肚肠。和任何话语相比,饥饿都是更大的真理。除了怀疑话语,我还有一个恶习,就是吃铅笔。上小学时,在课桌后面一坐定就开始吃。那种铅笔一毛三一枝,后面有橡皮头。我从后面吃起,先吃掉柔软可口的橡皮,再吃掉柔韧爽口的铁皮,吃到木头笔杆以后,软糟糟的没什么味道,但有一点香料味,诱使我接着吃。终于把整支铅笔吃得只剩了一支铅芯,用橡皮膏缠上接着使。除了铅笔之外,课本、练习本,甚至课桌都可以吃。我说到的这些东西,有些被吃掉了,有些被啃得十分狼藉。这也是一个真理,但没有用话语来表达过:饥饿可以把小孩子变成白蚁。   
    这个世界上有个很大的误会,那就是以为人的种种想法都是由话语教出来的。假设如此,话语就是思维的样板。我说它是个误会,是因为世界还有阴的一面。除此之外,同样的话语也可能教出些很不同的想法。从我懂事的年龄起,就常听人们说:我们这一代,生于一个神圣的时代,多么幸福,而且肩负着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人的神圣使命,等等。同年龄的人听了都很振奋,很爱听,但我总有点疑问,这么多美事怎么都叫我赶上了。除此之外,我以为这种说法不够含蓄,而含蓄是我们的家教。在三年困难时期,有一天开饭时,每人碗里有一小片腊肉。我弟弟见了以后,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冲上阳台,朝全世界放声高呼:我们家吃大鱼大肉了!结果是被我爸爸拖回来臭揍了一顿。经过这样的教育,我一直比较深沉。所以听到别人说我们多么幸福,多么神圣,别人在受苦,我们没有受等等,心里老在想着:假如我们真遇上了这么多美事,不把它说出来会不会更好。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想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对于天下三分之二的受苦人,我是这么想的:与其大呼小叫说要去解放他们,让人家苦等,倒不如一声不吭,忽然有一天把他们解放,给他们一个意外惊喜。总而言之,我总是从实际的方面去考虑,而且考虑得很周到。幼年的经历、家教和天性谨慎,是我变得沉默的起因。
第一部分没有终身沉默的决心    在我小时候,话语好像是一池冷水,它使我一身一身起鸡皮疙瘩。但不管怎么说吧,人来到世间,仿佛是来游泳的,迟早要跳进去。我可没有想到自己会保持沉默直到四十岁,假如想到了,未必有继续生活的勇气。不管怎么说吧,我听到的话也不总是那么疯,是一阵疯,一阵不疯。所以在十四岁之前,我并没有终身沉默的决心。   
    小的时候,我们只有听人说话的份儿。当我的同龄人开始说话时,给我一种极恶劣的印象。有位朋友写了一本书,写的是自己在“文革”中的遭遇,书名为《血统》。可以想见,她出身不好。她要我给她的书写个序。这件事使我想起来自己在那些年的所见所闻。“文革”开始时,我十四岁,正上初中一年级。有一天,忽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班上的一部分同学忽然变成了红五类,另一部分则成了黑五类。我自己的情况特殊,还说不清是哪一类。当然,这红和黑的说法并不是我们发明出来,这个变化也不是由我们发起的。在这方面我们毫无责任。只是我们中间的一些人,该负一点欺负同学的责任。   
    照我看来,红的同学忽然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这是值得祝贺的。黑的同学忽然遇上了很大的不幸,也值得同情。不等我对他们一一表示祝贺和同情,一些红的同学就把脑袋刮光,束上了大皮带,站在校门口,问每一个想进来的人:你什么出身?他们对同班同学问得格外仔细,一听到他们报出不好的出身,就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狗崽子!”当然,我能理解他们突然变成了红五类的狂喜,但为此非要使自己的同学在大庭广众下变成狗崽子,未免也太过分。当年我就这么想,现在我也这么想:话语教给我们很多,但善恶还是可以自明。话语想要教给我们,人与人生来就不平等。在人间,尊卑有序是永恒的真理,但你也可以不听。   
    我上小学六年级时,暑期布置的读书作业是《南方来信》。那是一本记述越南人民抗美救国斗争的读物,其中充满了处决、拷打和虐杀。看完以后,心里充满了怪怪的想法。那时正在青春期的前沿,差一点要变成个性变态了。总而言之,假如对我的那种教育完全成功,换言之,假如那些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我的期望得以实现,我就想像不出现在我怎能不嗜杀成性、怎能不残忍,或者说,在我身上,怎么还会保留了一些人性。好在人不光是在书本上学习,还会在沉默中学习。这是我人性尚存的主因。至于话语,它教给我的是: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把“文化革命”进行到底。当时话语正站在人性的反面上。假如完全相信它,就不会有人性。
第一部分感谢沉默的教诲    现在我来说明自己为什么人性尚存。“文化革命”刚开始时,我住在一所大学里。有一天,我从校外回来,遇上一大伙人,正在向校门口行进。走在前面的是一伙大学生,彼此争论不休,而且嗓门很大;当然是在用时髦话语争吵,除了毛主席的教导,还经常提到“十六条”。所谓十六条,是中央颁布的展开“文化革命”的十六条规定,其中有一条叫做“要文斗,不要武斗”,制定出来就是供大家违反之用。在那些争论的人之中,有一个人居于中心地位。但他双唇紧闭,一声不吭,唇边似有血迹。在场的大学生有一半在追问他,要他开口说话,另一半则在维护他,不让他说话。“文化革命”里到处都有两派之争,这是个具体的例子。至于队伍的后半部分,是一帮像我这么大的男孩子,一个个也是双唇紧闭,一声不吭,但唇边没有血迹,阴魂不散地跟在后面。有几个大学生想把他们拦住,但是不成功,你把正面拦住,他们就从侧面绕过去,但保持着一声不吭的态度。这件事相当古怪,因为我们院里的孩子相当的厉害,不但敢吵敢骂,而且动起手来,大学生还未必是个儿,那天真是令人意外的老实。我立刻投身其中,问他们出了什么事,怪的是这些孩子都不理我,继续双唇紧闭,两眼发直,显出一种坚忍的态度,继续向前行进——这情形好像他们发了一种集体性的癔症。   
    有关癔症,我们知道,有一种一声不吭,只顾扬尘舞蹈;另一种喋喋不休,就不大扬尘舞蹈。不管哪一种,心里想的和表现出来的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在北方插队时,村里有几个妇女有癔症,其中有一位,假如你信她的说法,她其实是个死去多年的狐狸,成天和丈夫(假定此说成立,这位丈夫就是个兽奸犯)吵吵闹闹,以狐狸的名义要求吃肉。但肉割来以后,她要求把肉煮熟,并以大蒜佐餐。很显然,这不合乎狐狸的饮食习惯。所以,实际上是她,而不是它要吃肉。至于“文化革命”,有几分像场集体性的癔症,大家闹的和心里想的也不是一回事。当然,这要把世界阴的一面考虑在内。只考虑阳的一面,结论就只能是:当年大家胡打乱闹,确实是为了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   
    但是我说的那些大学里的男孩子其实没有犯癔症。后来,我揪住了一个和我很熟的孩子,问出了这件事的始末:原来,在大学生宿舍的盥洗室里,有两个学生在洗脸时相遇,为各自不同的观点争辩起来。争着争着,就打了起来。其中一位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另一位没受伤,理所当然地成了打人凶手,就是走在队伍前列的那一位。这一大伙人在理论上是前往某个机构(叫做校革委还是筹委会,我已经不记得了)讲理,实际上是在校园里做无目标的布朗运动。这个故事还有另一个线索:被打伤的学生血肉模糊,有一只耳朵(是左耳还是右耳已经记不得,但我肯定是两者之一)的一部分不见了,在现场也没有找到。根据一种阿加莎·克里斯蒂式的推理,这块耳朵不会在别的地方,只能在打人的学生嘴里,假如他还没把它吃下去的话;因为此君不但脾气暴躁,急了的时候还会咬人,而且咬了不止一次了。我急于交待这件事的要点,忽略了一些细节,比方说,受伤的学生曾经惨叫了一声,别人就闻声而来,使打人者没有机会把耳朵吐出来藏起来,等等。总之,此君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把耳朵吐出来,证明自己的品行恶劣,或者把它吞下去。我听到这些话,马上就加入了尾随的行列,双唇紧闭,牙关紧咬,并且感觉到自己嘴里仿佛含了一块咸咸的东西。   
    现在我必须承认,我没有看到那件事的结局;因为天晚了,回家太晚会有麻烦。但我的确关心着这件事的进展,几乎失眠。这件事的结局是别人告诉我的:最后,那个咬人的学生把耳朵吐了出来,并且被人逮住了。不知你会怎么看,反正当时我觉得如释重负:不管怎么说,人性尚存。同类不会相食,也不会把别人的一部分吞下去。当然,这件事可能会说明一些别的东西:比方说,咬掉的耳朵块太大,咬人的学生嗓子眼太细,但这些可能性我都不愿意考虑。我说到这件事,是想说明我自己曾在沉默中学到了一点东西。你可以说,这些东西还不够;但这些东西是好的,虽然学到它的方式不值得推广。   
    我把一个咬人的大学生称为人性的教师,肯定要把一些人气得发狂。但我有自己的道理:一个脾气暴躁、动辄使用牙齿的人,尚且不肯吞下别人的肉体,这一课看起来更有力量。再说,在“文化革命”的那一阶段里,人也不可能学到更好的东西了。   
    有一段时间常听到年长的人说我们这一代人不好,是“文革”中的红卫兵,品格低劣。考虑到红卫兵也不是孤儿院里的孩子,他们都是学校教育出来的,对于这种低劣品行,学校和家庭教育应该负一定的责任。除此之外,对我们的品行,大家也过虑了。这是因为,世界不光有阳的一面,还有阴的一面。后来我们这些人就去插队。在插队时,同学们之间表现得相当友爱,最起码这是可圈可点的。我的亲身经历就可证明:有一次农忙时期我生了重病,闹得实在熬不过去了,当时没人来管我,只有一个同样在生病的同学,半搀半拖,送我涉过了南宛河,到了医院。那条河虽然不深,但当时足有五公里宽,因为它已经泛滥得连岸都找不着了。假如别人生了病,我也会这样送他。因为有这些表现,我以为我们并不坏,不必青春无悔,留在农村不回来;也不必听从某种暗示而集体自杀,给现在的年轻人空出位子来。而我们的人品的一切可取之处,都该感谢沉默的教诲。
第一部分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错误    有一件事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可以在沉默和话语两种文化中选择。我个人经历过很多选择的机会,比方说,插队的时候,有些插友就选择了说点什么,到“积代会”上去“讲用”,然后就会有些好处。有些话年轻的朋友不熟悉,我只能简单地解释道:积代会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讲用是指讲自己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心得体会。参加了积代会,就是积极分子。而积极分子是个好意思。另一种机会是当学生时,假如在会上积极发言,再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就可能当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又是个好意思。这些机会我都自愿地放弃了。选择了说话的朋友可能不相信我是自愿放弃的,他们会认为,我不会说话或者不够档次,不配说话。因为话语即权力,权力又是个好意思,所以的确有不少人挖空心思要打进话语的圈子,甚至在争夺“话语权”。我说我是自愿放弃的,有人会不信——好在还有不少人会相信。主要的原因是进了那个圈子就要说那种话,甚至要以那种话来思索,我觉得不够有意思。据我所知,那个圈子里常常犯着贫乏症。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当知青。除了穿着比较干净、皮肤比较白皙之外,当地人怎么看待我们,是个很费猜的问题。我觉得,他们以为我们都是台面上的人,必须用台面上的语言和我们交谈——最起码在我们刚去时,他们是这样想的。这当然是一个误会,但并不讨厌。还有个讨厌的误会是:他们以为我们很有钱,在集市上死命地朝我们要高价,以致我们买点东西,总要比当地人多花一两倍的钱。后来我们就用一种独特的方法买东西:不还价,甩下一叠毛票让你慢慢数,同时把货物抱走。等你数清了毛票,连人带货都找不到了。起初我们给的是公道价,后来有人就越给越少,甚至在毛票里杂有些分票。假如我说自己洁身自好,没干过这种事,你一定不相信,所以我决定不争辩。终于有一天,有个学生在这样买东西时被老乡扯住了——但这个人绝不是我。那位老乡决定要说该同学一顿,期期艾艾地憋了好半天,才说出:哇!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后来我们回家去,为该老乡的话语笑得打滚。可想而知,在今天,那老乡就会说:哇!不行啦!“五讲”啦!“四美”啦!“三热爱”啦!同样也会使我们笑得要死。从当时的情形和该老乡的情绪来看,他想说的只是一句很简单的话,那一句话的头一个字发音和洗澡的澡有些相似。我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讨了便宜又要卖乖,只是想说明一下话语的贫乏。用它来说话都相当困难,更不要说用它来思想了。话语圈子里的朋友会说,我举了一个很恶劣的例子——我记住这种事,只是为了丑化生活;但我自己觉得不是的。   
    我在沉默中过了很多年:插队,当工人,当大学生,后来又在大学里任过教。当教师的人保持沉默似不可能,但我教的是技术性的课程,在讲台上只讲技术性的话,下了课我就走人。照我看,不管干什么都可以保持沉默。当然,我还有一个终生爱好,就是写小说。但是写好了不拿去发表,同样也保持了沉默。至于沉默的理由,很是简单。那就是信不过话语圈。从我短短的人生经历来看,它是一座声名狼藉的疯人院。当时我怀疑的不仅是说过亩产三十万斤粮、炸过精神原子弹的那个话语圈,而是一切话语圈子。假如在今天能证明我当时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错误,我会感到无限的幸福。
第一部分对话语的世界厌恶之情    我说自己多年以来保持了沉默,你可能会不信;这说明你是个过来人。你不信我从未在会议上“表过态”,也没写过批判稿。这种怀疑是对的:因为我既不能证明自己是哑巴,也不能证明自己不会写字,所以这两件事我都是干过的。但是照我的标准,那不叫说话,而是上着一种话语的捐税。我们听说,在过去的年代里,连一些伟大的人物都“讲过一些违心的话”,这说明征税面非常的宽。因为有征话语捐的事,不管我们讲过什么,都可以不必自责:话是上面让说的嘛。但假如一切话语都是征来的捐税,事情就不很妙。拿这些东西可以干什么?它是话,不是钱,既不能用来修水坝,也不能拿来修电站;只能搁在那里臭掉,供后人耻笑。当然,拿征募来的话语干什么,不是我该考虑的事;也许它还有别的用处我没有想到。我要说的是:征收话语捐的事是古已有之。说话的人往往有种输捐纳税的意识,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口头上。在这方面有个例子,是古典名著《红楼梦》。在那本书里,有两个姑娘在大观园里联句,联着联着,冒出了颂圣的词句。这件事让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两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躲在后花园里,半夜三更作几句诗,都忘不了颂圣,这叫什么事?仔细推敲起来,毛病当然出在写书人的身上,是他有这种毛病。这种毛病就是:在使用话语时总想交税的强迫症。   
    我认为,可以在话语的世界里分出两极。一极是圣贤的话语,这些话是自愿的捐献。另一极是沉默者的话语,这些话是强征来的税金。在这两极之间的话,全都暧昧难明:既是捐献,又是税金。在那些说话的人心里都有一个税吏。中国的读书人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就是交纳税金,做一个好的纳税人——这是难听的说法。好听的说法就是以天下为己任。   
    我曾经是个沉默的人,这就是说,我不喜欢在各种会议上发言,也不喜欢写稿子。这一点最近已经发生了改变,参加会议时也会发言,有时也写点稿。对这种改变我有种强烈的感受,有如丧失了童贞。这就意味着我违背了多年以来的积习,不再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了。我还不至为此感到痛苦,但也有一点轻微的失落感。开口说话并不意味着恢复了交纳税金的责任感,假设我真是这么想,大家就会见到一个最大的废话篓子。我有的是另一种责任感。   
    几年前,我参加了一些社会学研究,因此接触了一些“弱势群体”,其中最特别的就是同性恋者。做过了这些研究之后,我忽然猛省到: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在中国,人们以为同性恋者不存在。在外国,人们知道同性恋者存在,但不知他们是谁。有两位人类学家给同性恋者写了一本书,题目就叫做Word is out。然后我又猛省到自己也属于古往今来最大的一个弱势群体,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人保持沉默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些人没能力,或者没有机会说话;还有人有些隐情不便说话;还有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话语的世界有某种厌恶之情。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种。作为最后这种人,也有义务谈谈自己的所见所闻。
第一部分这个圈子已经分崩离析    我现在写的东西大体属于文学的范畴。所谓文学,在我看来就是:先把文章写好看了再说,别的就管他妈的。除了文学,我想不到有什么地方可以接受我这些古怪想法。赖在文学上,可以给自己在圈子中找到一个立脚点。有这样一个立脚点,就可以攻击这个圈子,攻击整个阳的世界。   
    几年前,我在美国读书。有个洋鬼子这样问我们:你们中国那个阴阳学说,怎么一切好的东西都属阳,一点不给阴剩下?当然,她这样发问,是因为她正是一个五体不全之阴人。但是这话也有些道理。话语权属于阳的一方,它当然不会说阴的一方任何好话。就是夫子也未能免俗,他把妇女和小人攻击了一通。这句话几千年来总被人引用,但我就没听到受攻击一方有任何回应。人们只是小心提防着不要做小人,至于怎样不做妇人,这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是到了现代,女变男的变性手术也是一个难题,而且也不宜推广——这世界上假男人太多,真男人就会找不到老婆。简言之,话语圈里总是在说些不会遇到反驳的话。往好听里说,这叫做自说自话;往难听里说,就让人想起了一个形容缺德行为的顺口溜:打聋子骂哑巴扒绝户坟。仔细考较起来,恐怕聋子、哑巴、绝户都属阴的一类,所以遇到种种不幸也是活该——笔者的国学不够精深,不知这样理解对不对。但我知道一个确定无疑的事实:任何人说话都会有毛病,圣贤说话也有毛病,这种毛病还相当严重。假如一般人犯了这种病,就会被说成精神分裂症。在现实生活里,我们就是这样看待自说自话的人。   
    如今我也挤进了话语圈子。这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圈子已经分崩离析。基于这种不幸的现实,可以听到各种要求振奋的话语:让我们来重建中国的精神结构,等等。作为从另一个圈子里来的人,我对新圈子里的朋友有个建议:让我们来检查一下自己,看看傻不傻,疯不疯?有各种各样的镜子可供检查自己之用:中国的传统是一面镜子,外国文化是另一面镜子。还有一面更大的镜子,就在我们身边,那就是沉默的大多数。这些议论当然是有感而发的。几年前,我刚刚走出沉默,写了一本书,送给长者看。他不喜欢这本书,认为书不能这样来写。照他看来,写书应该能教育人民,提升人的灵魂。这真是金玉良言。但是在这世界上的一切人之中,我最希望予以提升的一个,就是我自己。这话很卑鄙,很自私,也很诚实。思维的乐趣思维的乐趣本篇最初发表于1994年第9期《读书》杂志。——编者
第二部分思想带来的恐慌    二十五年前,我到农村去插队时,带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奥维德的《变形记》,我们队里的人把它翻了又翻,看了又看,以致它像一卷海带的样子。后来别队的人把它借走了,以后我又在几个不同的地方见到了它,它的样子越来越糟。我相信这本书最后是被人看没了的。现在我还忘不了那本书的惨状。插队的生活是艰苦的,吃不饱,水土不服,很多人得了病,但是最大的痛苦是没有书看,倘若可看的书很多的话,《变形记》也不会这样悲惨地消失了。除此之外,还得不到思想的乐趣。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我插队的地方有军代表管着我们,现在我认为,他们是一批单纯的好人,但我还认为,在我这一生里,再没有谁比他们使我更加痛苦过了。他们认为,所谓思想的乐趣,就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用毛泽东思想来占领,早上早请示,晚上晚汇报,假如有闲暇,就去看看说他们自己“亚古都”的歌舞。我对那些歌舞本身并无意见,但是看过二十遍以后就厌倦了。假如我们看书被他们看到了,就是一场灾难,甚至“著迅鲁”的书也不成——小红书当然例外。顺便说一句,还真有人因为带了旧版的鲁迅著作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有一个知识可能将来还有用处,就是把有趣的书换上无趣的皮。我不认为自己能够在一些宗教仪式中得到思想的乐趣,所以一直郁郁寡欢。像这样的故事有些作者也写到过,比方说,茨威格写过一部以此为题材的小说《象棋》,可称是现代经典,但我不认为他把这种痛苦描写得十全十美了。这种痛苦的顶点不是被拘押在旅馆里没有书看、没有合格的谈话伙伴,而是被放在外面,感到天地之间同样寂寞,面对和你一样痛苦的同伴。在我们之前,生活过无数的大智者,比方说,罗素、牛顿、莎士比亚,他们的思想和著述可以使我们免于这种痛苦,但我们和他们的思想、著述,已经被隔绝了。一个人倘若需要从思想中得到快乐,那么他的第一个欲望就是学习。我承认,我在抵御这种痛苦方面的确是不够坚强,但我绝不是最差的一个。举例言之,罗素先生在五岁时,感到寂寞而凄凉,就想道:假如我能活到七十岁,那么我这不幸的一生才度过了十四分之一!但是等他稍大一点,接触到智者的思想的火花,就改变了想法。假设他被派去插队,很可能就要自杀了。   
    谈到思想的乐趣,我就想到了我父亲的遭遇。我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在五六十年代从事思维史的研究。在老年时,他告诉我自己一生的学术经历,就如一部恐怖电影。每当他企图立论时,总要在大一统的官方思想体系里找自己的位置,就如一只老母鸡要在一个大搬家的宅院里找地方孵蛋一样。结果他虽然热爱科学而且很努力,在一生中却没有得到思维的乐趣,只收获了无数的恐慌。他一生的探索,只剩下了一些断壁残垣,收到一本名为《逻辑探索》的书里,在他身后出版。众所周知,他那一辈的学人,一辈子能留下一本书就不错。这正是因为在那些年代,有人想把中国人的思想搞得彻底无味。我们这个国家里,只有很少的人觉得思想会有乐趣,却有很多的人感受过思想带来的恐慌,所以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思想的味道就该是这样的。
第二部分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文化革命”之后,我读到了徐迟先生写哥德巴赫猜想的报告文学,那篇文章写得很浪漫。一个人写自己不懂得的事就容易这样浪漫。我个人认为,对于一个学者来说,能够和同行交流,是一种起码的乐趣。陈景润先生一个人在小房子里证数学题时,很需要有些国外的数学期刊可看,还需要有机会和数学界的同仁谈谈。但他没有,所以他未必是幸福的,当然他比没定理可证的人要快活。把一个定理证了十几年,就算证出时有绝大的乐趣,也不能平衡。但是在寂寞里枯坐就更加难熬。假如插队时,我懂得数论,必然会有陈先生的举动,而且就是最后什么都证不出也不后悔;但那个故事肯定比徐先生作品里描写的悲惨。然而,某个人被剥夺了学习、交流、建树这三种快乐,仍然不能得到我最大的同情。这种同情我为那些被剥夺了“有趣”的人保留着。   
    “文化革命”以后,我还读到了阿城先生写知青下棋的小说,这篇小说写得也很浪漫。我这辈子下过的棋有五分之四是在插队时下的,同时我也从一个相当不错的棋手变成了一个无可救药的庸手。现在把下棋和插队两个词拉到一起,就能引起我生理上的反感。因为没事干而下棋,性质和手淫差不太多。我决不肯把这样无聊的事写进小说里。   
    假如一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干一样的活,再加上把八个样板戏翻过来倒过去地看,看到听了上句知道下句的程度,就值得我最大的同情。我最赞成罗素先生的一句话:“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大多数的参差多态都是敏于思索的人创造出来的。当然,我知道有些人不赞成我们的意见。他们必然认为,单一机械,乃是幸福的本源。老子说,要让大家“虚其心而实其腹”,我听了就不是很喜欢;汉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我看来是个很卑鄙的行为。摩尔爵士设想了一个细节完备的乌托邦,但我像罗素先生一样,决不肯到其中去生活。在这个名单的末尾是一些善良的军代表,他们想把一切从我头脑中驱除出去,只剩一本270页的小红书。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单调、机械是必须忍受的,但是思想决不能包括在内。胡思乱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绝新奇。   
    我认为自己体验到最大快乐的时期是初进大学时,因为科学对我来说是新奇的,而且它总是逻辑完备,无懈可击,这是这个平凡的尘世上罕见的东西。与此同时,也得以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这就如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在我的同学里,凡和我同等年龄、有同等经历的人,也和我有同样的体验。某些单调机械的行为,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不能和这样的快乐相比。艺术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但是必须产生于真正的大师,像牛顿、莱布尼兹、爱因斯坦那样级别的人物,时下中国的艺术家,尚没有一位达到这样的级别。恕我直言,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比这再低一档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痛苦;而这种低档货,就是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第二部分为善恶不分而苦恼    有必要对人类思维的器官(头脑)进行“灌输”的想法,时下正方兴未艾。我认为脑子是感知至高幸福的器官,把功利的想法施加在它上面,是可疑之举。有一些人说它是进行竞争的工具,所以人就该在出世之前学会说话,在三岁之前背诵唐诗。假如这样来使用它,那么它还能获得什么幸福,实在堪虞。知识虽然可以带来幸福,但假如把它压缩成药丸子灌下去,就丧失了乐趣。当然,如果有人乐意这样来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对孩子表示同情而已。还有人认为,头脑是表示自己是个好人的工具,为此必须学会背诵一批格言、教条——事实上,这是希望使自己看上去比实际上要好,十足虚伪。这使我感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但还不是不能忍受的。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这些人想要这样做,最重要的理由是道德;说得更确切些,是出于功利方面的考虑。因此他们就把思想分门别类,分出好的和坏的,但所用的标准很是可疑。他们认为,假如人们脑子里灌满了好的东西,天下就会太平。因此他们准备用当年军代表对待我们的态度,来对待年轻人。假如说,思想是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那么,出于功利的动机去改变人的思想,正如为了某个人的幸福把他杀掉一样,言之不能成理。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假设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脑子挖出来扔掉,换上他的,我绝不肯,除非你能够证明我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证他思想的连续性,到死方休。更何况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来度量的,假如我全盘接受,无异于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而我总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来是长了一座鸡窝。想当年,我在军代表眼里,也是很低下的人,他们要把自己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强加给我,也是一种脑移植。菲尔丁曾说,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这种脑移植带给我的不光是善良,还有愚蠢。在此我要很不情愿地用一句功利的说法:在现实世界上,蠢人办不成什么事情。我自己当然希望变得更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是我变得更聪明造成的,而不是相反。更何况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善与恶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同一条路。不知道何为恶,焉知何为善?所以他们要求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假设我相信上帝(其实我是不信的),并且正在为善恶不分而苦恼,我就会请求上帝让我聪明到足以明辨是非的程度,而绝不会请他让我愚蠢到让人家给我灌输善恶标准的程度。假若上帝要我负起灌输的任务,我就要请求他让我在此项任务和下地狱中做一选择,并且我坚定不移的决心是:选择后者。
第二部分钳制思想、灌输善良    假如要我举出一生最善良的时刻,那我就要举出刚当知青时,当时我一心想要解放全人类,丝毫也没有想到自己。同时我也要承认,当时我愚蠢得很,所以不仅没干成什么事情,反而染上了一身病,丢盔卸甲地逃回城里。现在我认为,愚蠢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决不可对善人放松警惕。假设我被大奸大恶之徒所骗,心理还能平衡;而被善良的低智人所骗,我就不能原谅自己。   
    假如让我举出自己最不善良的时刻,那就是现在了。可能是因为受了一些教育,也可能是因为已经成年,反正你要让我去解放什么人的话,我肯定要先问问,这些人是谁,为什么需要帮助;其次要问问,帮助他们是不是我能力所及;最后我还要想想,自己直奔云南去挖坑,是否于事有补。这样想来想去,我肯定不愿去插队。领导上硬要我去,我还得去,但是这以后挖坏了青山、造成了水土流失等等,就罪不在我。一般人认为,善良而低智的人是无辜的。假如这种低智是先天造成的,我同意。但是人可以发展自己的智力,所以后天的低智算不了无辜——再说,没有比装傻更便当的了。当然,这结论绝不是说当年那些军代表是些装傻的奸邪之辈——我至今相信他们是好人。我的结论是:假设善恶是可以判断的,那么明辨是非的前提就是发展智力,增广知识。然而,你劝一位自以为已经明辨是非的人发展智力,增广见识,他总会觉得你让他舍近求远,不仅不肯,还会心生怨恨。我不愿为这样的小事去得罪人。   
    我现在当然有自己的善恶标准,而且我现在并不比别人表现得坏。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按这个标准,别人说我最善良,就是我最邪恶时;别人说我最邪恶,就是我最善良时。当然我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基于这种信念,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废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丧失了很多机会。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有很多的理由封锁知识、钳制思想、灌输善良,因此有很多才智之士在其一生中丧失了学习、交流、建树的机会,没有得到思想的乐趣就死掉了。想到我父亲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就心中黯然;想到此类人士的总和有恒河沙数之多,我就趋向于悲观。此种悲剧的起因,当然是现实世界里存在的种种问题。伟大的人物总认为,假设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像他期望的那样善良——更确切地说,都像他期望的那样思想,“思无邪”,或者“狠斗私字一闪念”,世界就可以得救。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本身就是无邪或者无私的,他们当然不知邪和私是什么,故此这些要求就是:我没有的东西,你也不要有。无数人的才智就此被扼杀了。考虑到那恒河沙数才智之士的总和是一种难以想像的庞大资源,这种想法就是打算把整个大海装入一个瓶子之中。我所看到的事实是,这种想法一直在实行中,也就是说,对于现实世界的问题,从愚蠢的方面找办法。据此我认为,我们国家自汉代以后,一直在进行思想上的大屠杀;而我能够这样想,只说明我是幸存者之一。除了对此表示悲伤之外,我想不到别的了。
第二部分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    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但还常常为一件事感到疑惑:为什么有很多人总是这样地仇恨新奇,仇恨有趣。古人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但我有相反的想法。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种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能做的事就只剩下了依据这种真理来做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我认为,在人类的一切智能活动里,没有比做价值判断更简单的事了。假如你是只公兔子,就有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大灰狼坏,母兔子好;然而兔子就不知道九九表。此种事实说明,一些缺乏其他能力的人,为什么特别热爱价值的领域。倘若对自己做价值判断,还要付出一些代价;对别人做价值判断,那就太简单、太舒服了。讲出这样粗暴的话来,我的确感到羞愧,但我并不感到抱歉。因为这种人士带给我们的痛苦实在太多了。   
    在一切价值判断之中,最坏的一种是:想得太多、太深奥、超过了某些人的理解程度是一种罪恶。我们在体验思想的快乐时,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幸的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受了伤害。诚然,这种快乐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体验到的,但我们不该对此负责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取消这种快乐,除非把卑鄙的嫉妒计算在内——这世界上有人喜欢丰富,有人喜欢单纯;我未见过喜欢丰富的人妒恨、伤害喜欢单纯的人,我见到的情形总是相反。假如我对科学和艺术稍有所知的话,它们是源于思想乐趣的浩浩江河,虽然惠及一切人,但这江河绝不是如某些人所想像的那样,为他们而流,正如以思想为乐趣的人不是为他们而生一样。   
    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人当然有不思索、把自己变得愚笨的自由;对于这一点,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问题在于思索和把自己变聪明的自由到底该不该有。喜欢前一种自由的人认为,过于复杂的思想会使人头脑昏乱,这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假如你把深山里一位质朴的农民请到城市的化工厂里,他也会因复杂的管道感到头晕,然而这不能成为取消化学工业的理由。所以,质朴的人们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做是与己无关的事,那就好了。   
    假如现在我周围的世界又充满了“文革”时的军代表和道德教师,只能使我惊,不能使我惧。因为我已经活到了四十二岁。我在大学里遇到了把知识当做幸福来传播的数学教师,他使学习数学变成了一种乐趣。我遇到了启迪我智慧的人。我有幸读到了我想看的书——这个书单很是庞杂,从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一直到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这最后一批书实在是很不堪的,但我总算是把不堪的东西也看到了。当然,我最感谢的是那些写了好书的人,比方说,萧伯纳、马克·吐温、卡尔维诺、杜拉斯等等,但对那些写了坏书的人也不怨恨。我自己也写了几本书,虽然还没来得及与大陆读者见面,但总算获得了一点创作的快乐。这些微不足道的幸福就能使我感到在一生中稍有所得,比我父亲幸福,比那些将在思想真空里煎熬一世的年轻人幸福。作为一个有过幸福和痛苦两种经历的人,我期望下一代人能在思想方面有些空间来感到幸福,而且这种空间比给我的大得多。而这些呼吁当然是对那些立志要当军代表和道德教师的人而发的。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古遗风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古遗风本篇最初发表于1994年第3期《东方》杂志。发表时题目为“中国知识分子该不该放弃中古遗风”。——编者
第三部分谁是知识分子?    我到现在还不确切知道什么人算是知识分子,什么人不算。插队的时候,军代表就说过我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那一年我只有十七岁,上过六年小学,粗识些文字,所以觉得“知识分子”这四个字受之有愧。顺便说一句,“小资产”这三个字也受之有愧,我们家里吃的是公家饭,连家具都是公家的,又没有在家门口摆摊卖香烟,何来“小资产”?至于说到我作为一个人,理应属于某一个阶级,我倒是不致反对,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知识青年”算什么阶级。假如硬要比靠,我以为应当算是流氓无产者之类。这些已经扯得太远了。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我在美国留学时,和老美交流过,他们认为工程师、牙医之类的人,只能算是专业人员,不算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照这个标准,中国还算有些知识分子。《纽约时报》有一次对知识分子下了个定义,我不敢引述,因为那个标准说到了要“批判社会”,照此中国就没有或是几乎没有知识分子。还有一个定义是在消闲刊物上看来的,我也不大敢信。照那个标准,知识分子全都住在纽约的格林威治村,愤世嫉俗,行为古怪,并且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知识分子。所以我们还是该以有一份闲差或教职为尺度来界定现在的知识分子,以便比较。   
    如果到历史上去找知识分子,先秦诸子和古希腊的哲学家当然是知识分子,但是距离太遥远。到了中古,我们找到的知识分子的对应物就该是这样的:在中国,是一些进了县学或者州学的读书人,在等着参加科举的时候,能领到些米或者柴火;学官不时来考较一下,实在不通的要打一顿;等到中了科举当了官,恐怕就不能算是知识分子;所研究的学问,属于伦理学或者道德哲学之类。而在欧洲,是些教士或修道士,通晓拉丁文,打一辈子光棍,万一打熬不住,搞了同性恋,要被火烧死,研究的学问是神学,一个针尖上能立几个天使之类。虽然生活清苦,两边的知识分子都有远大的理想。这边以天下为己任,不亦重乎?那边立志献身于上帝,不亦高尚乎?当然,两边都出了些好人物。咱们有关汉卿、曹雪芹,人家有哥白尼、布鲁诺,不说是平分秋色,起码是各有千秋。所以在中古时中外知识分子很是相像。到了近代就不像了。
第三部分中国的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    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相比之下中古的遗风多些,首先表现在受约束上。试举一例,有一位柯老说过,知识分子两大特点,一是懒,二是贱……三天不打,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他老人家显出了学官的嘴脸。前几天我在电视剧《针眼儿胡同》里听见一位派出所所长也说了类似的话,此后我一直等待正式道歉,还没等到。顺便说说,当年军代表硬要拿我算个知识分子,也是要收拾我。此种事实说明,中国知识分子的屁股离学官的板子还不太远。而外国的例子是有一位赫赫有名的福柯,颇有古希腊的遗风,是公开的同性恋者,未听说法国人要拿他点天灯。   
    不管怎么说,中外知识分子还是做着一样的事,只是做法不同——否则也不能都被叫做知识分子,这就是做自己的学问和关注社会。做学问的方面,大家心里有数,我就不加评论了。至于关注社会,简直是一目了然——关心的方式大不相同。中国知识分子关注社会的伦理道德,经常赤膊上阵,论说是非;而外国的知识分子则是以科学为基点,关注人类的未来,就是讨论道德问题,也是以理性为基础来讨论。弗罗姆、马尔库塞的书,国内都有译本,大家看看就明白了。人家那里热衷于伦理道德的,主要是些教士,还有一些是家庭妇女(我听说美国一些抵制色情协会都是家庭妇女在牵头——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处)。我敢说大学教授站在讲坛上,断断不会这样说:你们这些罪人,快忏悔吧……这与身份不符。因为口沫飞溅,对别人大做价值评判,层次很低。教皇本人都不这样,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他,笑眯眯的,说话很和气,遇到难以教化的人,就说:我为你祷告,求上帝启示于你——比之我国某位作家动不动就“警告×××”,真有天壤之别。据我所知,教皇博学多识,我真想把他也算个知识分子,就怕他不乐意当。   
    我国知识分子在讨论社会问题时,常说的一件事就是别人太无知。举例言之,我在海外求学时,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说现在大学生水平太低,连“郭鲁茅巴”都不知道,我登时就如吃了一闷棍。我想这是个蒙古人,不知为什么我该知道他。想到了半夜才想出来,原来他是郭沫若、鲁迅、茅盾、巴金四位先生。一般来说,知识的多寡是个客观的标准,但把自编的黑话也列入知识的范畴,就难说有多客观了。现在中学生不知道李远哲也是个罪名——据我所知,学化学的研究生也未必能学到李先生的理论;他们还有个罪名是“追星族”,鬼迷心窍,连杨振宁、李政道、李四光是谁都不知道。据我所知,这三位先生的学问实在高深,中学生根本不该懂,不知道学问,死记些名字,有何必要?更何况记下这些名字之后屈指一算,多一半都入了美国籍,这是给孩子灌输些什么?还有一个爱说的话题就是别人“格调低下”,我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兄弟我格调甚高,不是俗人!”我在一篇匈牙利小说里看到过这种腔调,小说的题目叫《会说话的猪》。总的来说,这类文章的要点是说别人都不够好,最后呼吁要大大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否则就要国将不国。这种挑别人毛病的文章,国外的报刊上也有。只是挑出的毛病比较靠谱,而且没有借着贬别人来抬自己。如果把道德伦理的功能概括为批判和建设两个方面,以上所说的属于批判方面。我不认为这是批判社会——这是批判人。知识分子的批判火力对两类人最为猛烈:一类是在校学生,尤其是中学生;另一类是踩着地雷断了腿的同类。这道理很明白——别人咱也惹不起。   
    现在该说说建设的方面了。这些年来,大家蜂拥而上赞美过的正面形象,也就是电视剧《渴望》里面的一位妇女。该妇女除了长得漂亮之外,还像是封建时期一个完美的小媳妇。当然,大伙是从后一个方面,而不是前一个方面来赞美她;这也是中古的遗风。不过,要旌表一个戏中人,这可太古怪了。我们知识分子的正面形象则是:谢绝了国外的高薪聘请,回国服务。想要崇高,首先要搞到一份高薪聘请,以便拒绝掉,这也太难为人了;在知识分子里也没有普遍意义。所以,除了树立形象,还该树立个森严的道德体系,把大家都纳入体系。从道德上说事,就人人都能被说着了。   
    所谓道德体系,是价值观念里跟人有关的部分。有人说它森严点好,有人说它松散点好,我都没有意见。主要的问题是,价值观念不是某个人能造出来的(人类学上有些说法,难以一一引述),道德体系也不是说立哪个就能立起哪个。就说儒家的道德体系吧,虽然是孔孟把它造了出来,要不是大一统的中央帝国拿它有用,恐怕早被人忘掉了。现在的知识分子想造道德体系,关上门就可以造。造出来人家用不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当然可以潜心于伦理学、道德哲学,营造一批道德体系,供社会挑选,或是向社会推荐——但是这件事也没见有人干。当年冯定老先生就栽在这上面,所以现在的知识分子都学乖了,只管呼吁不管干,并且善用一种无主句:“要如何如何”。此种句式来源于《圣经·创世记》:“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真是气魄宏伟。上帝的句式,首长用用还差不多。咱们用也就是跟着起哄罢了。   
    现在可以说说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中古遗风是什么了。他既不像远古的中国知识分子(如孔孟、杨朱、墨子)那样建立道德体系,也不像现代欧美知识分子跨价值观的立论(价值中立)。最爱干的事是拿着已有的道德体系说别人,如前所述,这正是中古的遗风。倒霉的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已有的道德体系不完备,自己都说不清;于是就哀叹:人心不古,世道浇漓,道德武器船不坚,炮不利,造新船新炮又不敢。其实可以把开船打炮的事交给别人干——但咱们又怕失业。当然,知识分子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也该有公民热情,针砭时弊也是知识分子该干的事;不过出于公民热情去做事时,是以公民的身份,而非知识分子的身份,和大家完全平等。这个地位咱们又接受不了,非要有点知识分子特色不可。照我看这个特色就是中古特色。
第三部分中国知识分子该不该放弃中古遗风    现在中国知识分子在关注社会时,批判找不着目标,颂扬也找不着目标,只一件事找得着目标:呼吁速将大任降给我们,这大任乃是我们维护价值体系的责任,没有它我们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要论价值体系的形成,从自然地理到生活方式都有一份作用,其功能也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维护也好,变革也罢,总不能光知识分子说了算哪。要社会把这份责任全交给你,得有个理由。总不能说我除了这件事之外旁的干不来吧?凭我妙笔生花,词儿多?那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凭我是个好人?这话人人会说,故而不能认真对待。我知道有人很想说,历史上就是我们负这责任。这不是个道理,历史上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妇女还裹脚哪,咱们可别讲出这种糊涂油蒙了心的话来找挨骂。再说,拉着历史车轮逆转,咱们这些人是拉不动的。说来说去,只能说凭我清楚明白。那么我只能凭思维能力来负这份责任,说那些说得清的事;把那些说不清的事,交付给公论。现代的欧美知识分子就是这么讨论社会问题:从人类的立场,从科学的立场,从理性的立场,把价值的立场剩给别人。咱们能不能学会?   
    最后说说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当然,他有“士”的传统。有人说,他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悲观主义者?),有人说,他以天下为己任(国际主义者?),我看都不典型。最典型的是他自以为道德清高(士有百行),地位崇高(四民之首),有资格教训别人(教化于民)。这就是说,我们是这样看自己的。问题是别人怎样看我们。我所见到的事,实属可怜,“脱裤子割尾巴”地混了这么多年,才混到工人阶级队伍里,可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这种情况下,我建议咱们把“士”的传统忘掉为好,因为不肯忘就是做白日梦了。如果我们讨论社会问题,就讲硬道理:有什么事,我知道,别人还不知道;或者有什么复杂的问题,我想通了,别人想不通;也就是说,按现代的标准来表现知识分子的能力。这样虽然缺少了中国特色,但也未见得不好。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1)    有位西方的发展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言下之意是说,有些人受穷,是因为他不想富裕。这句话是作为一种惊世骇俗的观点提出的,但我狭隘的人生经历却证明此话大有道理。对于这句话还可以充分地推广:贫困是一种生活方式,富裕是另一种生活方式;追求聪明是一种人生的态度,追求愚蠢则是另一种生活态度。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在追求快乐,另一些人在追求痛苦;有些人在追求聪明,另一些人在追求愚蠢。这种情形常常能把人彻底搞糊涂。   
    洛克先生以为,人人都追求快乐,这是不言自明的。以此为基础,他建立了自己的哲学大厦。斯宾诺莎也说,人类行为的原动力是自我保存。作为一个非专业的读者,我认为这是同一类的东西,认为人趋利而避害,趋乐而避苦,这是伦理学的根基。以此为基础,一切都很明白。相比之下,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不相同,认为礼高于利,义又高于生,这样就创造了一种比较复杂的伦理学。由此产生了一个矛盾,到底该从利害的角度来定义崇高,还是另有一种先验的东西,叫做崇高——举例来说,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之心,这是人先天的良知良能,这就是崇高的根基。我也不怕人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反正我以为前一种想法更对。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富裕,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贫困;从前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快乐,从后一种想法里产生的总是痛苦。我坚定不移地认为,前一种想法就叫做聪明,后一种想法就叫做愚蠢。笔者在大学里学的是理科,凭这样的学问底子,自然难以和专业哲学家理论,但我还是以为,这些话不能不说。   
    对于人人都追求快乐这个不言自明的道理罗素却以为不尽然,他举受虐狂作为反例。当然,受虐狂在人口中只占极少数。但是受虐却不是罕见的品行。七十年代,笔者在农村插队,在学大寨的口号鞭策下,劳动的强度早已超过了人力所能忍受的极限,但那些工作却是一点价值也没有的。对于这些活计,老乡们概括得最对:没别的,就是要给人找些罪来受。但队干部和积极分子们却乐此不疲,干得起码是不比别人少。学大寨的结果是使大家变得更加贫穷。道理很简单:人干了艰苦的工作之后,就变得很能吃,而地里又没有多长出任何可吃的东西。这个例子说明,人人都有所追求,这个道理是不错的,但追求的却可以是任何东西:你总不好说任何东西都是快乐吧。   
    人应该追求智慧,这对西方人来说是很容易接受的道理;苏格拉底甚至把求知和行善画上了等号。但是中国人却说“难得糊涂”,仿佛是希望自己变得笨一点。在我身上,追求智慧的冲动比追求快乐的冲动还要强烈,因为这个缘故,在我年轻时,总是个问题青年、思想改造的重点对象。我是这么理解这件事的:别人希望我变得笨一些。谢天谢地,他们没有成功。人应该改变自己,变成某种样子,这大概是没有疑问的。有疑问的只是应该变聪明还是变笨。像这样的问题还能举出一大堆,比方说,人(尤其是女人)应该更漂亮、更性感一些,还是更难看、让人倒胃一些;对别人应该更粗暴、更野蛮一些,还是更有礼貌一些;等等。假如你经历过中国的七十年代,就会明白,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不同的答案。你也许会说,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风尚,但我对这种话从来就不信。我更相信乔治·奥威尔的话: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必须承认一加一等于二;弄明白了这一点,其他一切全会迎刃而解。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2)    我相信洛克的理论。人活在世上,趋利趋乐暂且不说,首先是应该避苦避害。这种信念来自我的人生经验:我年轻时在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谁要是有同样的经历就会同意,为了谋生,人所面临的最大任务是必须搬动大量沉重的物质,这些物质有时是水,有时是粪土,有时是建筑材料,等等。到七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中国南方,解决前述问题的基本答案是一根扁担;在中国的北方则是一辆小车。我本人以为,这两个方案都愚不可及。在前一个方案之下,自肩膀至脚跟,你的每一寸肌肉、每一寸骨骼都在百十公斤重物的压迫之下,会给你带来腰疼病、腿疼病。后一种方案比前种方案强点不多,虽然车轮承担了重负,但车上的重物也因此更多。假如是往山上推的话,比挑着还要命。西方早就有人在解决这类问题,先有阿基米德,后有牛顿、卡特,所以在一二百年前就把这问题解决了。而在我们中国,到现在也没解决。你或者会以为,西方文明有这么一点小长处,善于解决这种问题,但我以为这是不对的。主要的因素是感情问题。西方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源于自身,所以就重视解决肉体的痛苦。中国人以为,人的主要情感是亲亲敬长,就不重视这种问题。这两种想法哪种更对?当然是前者。现在还有人说,西方人纲常败坏,过着痛苦的生活——这种说法是昧良心的。西方生活我见过,东方的生活我也见过。西方人儿女可能会吸毒,婚姻可能会破裂,总不会早上吃两片白薯干,中午吃两片白薯干,晚上再吃两片白薯干,就去挑一天担子,推一天的重车!从孔孟到如今,中国的哲学家从来不挑担、不推车,所以他们的智慧从不考虑降低肉体的痛苦,专门营造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理论。   
    在西方人看来,人所受的苦和累可以减少,这是一切的基础。假设某人做出一份牺牲,可以给自己或他人带来很多幸福,这就是崇高——洛克就是这么说的。孟子不是这么说,他的崇高另有根基,远不像洛克的理论那么能服人。据我所知,孟子远不是个笨蛋。除了良知良能,他还另有说法。他说反对他意见的人(杨朱、墨子)都是禽兽。由此得出了崇高的定义:有种东西,我们说它是崇高,是因为反对它的人都不崇高。这个定义一直沿用到了如今。细想起来,我觉得这是一种模糊不清的混蛋逻辑,还不如直说凡不同意我意见者都是王八蛋为好。总而言之,这种古怪的论证方式时常可以碰到。   
    在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也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知青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结论是:国家的一根稻草落下水也要去追。至于说知青的命比不上一根稻草,人家也没这么说。他们只说,算计自己的命值点什么,这种想法本身就不崇高。坦白地说,我就是困惑者之一。现在有种说法,以为民族的和传统的就是崇高的。我知道它的论据:因为反民族和反传统的人很不崇高。但这种论点吓不倒我。   
    过去欧洲有个小岛,岛上是苦役犯服刑之处。犯人每天的工作是从岛东面挑起满满的一挑水,走过崎岖的山道,到岛西面倒掉。这岛的东面是地中海,水从地中海里汲来。西面也是地中海,这担水还要倒回地中海去。既然都是地中海,所以是通着的。我想,倒在西面的水最终还要流回东面去。无价值的吃苦和无代价的牺牲大体就是这样的事。有人会说,这种劳动并非毫无意义,可以陶冶犯人的情操、提升犯人的灵魂;而有些人会立刻表示赞成,这些人就是那些岛上的犯人——我听说这岛上的看守手里拿着鞭子,很会打人。根据我对人性的理解,就是离开了那座岛屿,也有人会保持这种观点。假如不是这样,劳动改造就没有收到效果。在这种情况下,人性就被逆转了。   
    从这个例子来看,要逆转人性,必须有两个因素:无价值的劳动和暴力的威胁,两个因素缺一不可。人性被逆转之后,他也就糊涂了。费这么大劲把人搞糊涂有什么好处,我就不知道,但想必是有的,否则不会有这么个岛。细想起来,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里就包含了这种东西。举个例子来说,朝廷的礼节。见皇上要三磕九叩、扬尘舞蹈,这套把戏耍起来很吃力,而且不会带来任何收益,显然是种无代价的劳动。但皇上可以廷杖臣子,不老实的马上拉下去打板子。有了这两个因素,这套把戏就可以耍下去,把封建士大夫的脑子搞得很糊涂。回想七十年代,当时学大寨和抓阶级斗争总是一块搞的,这样两个因素就凑齐了。我下乡时,和父老乡亲们在一起。我很爱他们,但也不能不说:他们早就被逆转了。我经历了这一切,脑子还是不糊涂,还知道一加一等于二,这只说明一件事:要逆转人性,还要有第三个因素,那就是人性的脆弱。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3)    我认为七十年代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个看法和一些同龄人是一样的。七十年代的青年和现在的青年很不一样,更热情、更单纯、更守纪律、对生活的要求更低,而且更加倒霉。成为这些人中的一员,是一种极难得的际遇,这些感受和别人是一样的。有些人认为这种经历是一种崇高的感受,我就断然反对,而且认为这种想法是病态的。让我们像奥威尔一样,想想什么是一加一等于二,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就七十年代这个例子来说,我认为崇高有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崇高,领导上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吃苦,说这是一种光荣。还有一种崇高是现在的崇高,忍受了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牺牲之后,我们自己觉得这是崇高的。我觉得这后一种崇高比较容易讲清楚。弗洛伊德对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释: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对这个道理稍加推广,就会想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   
    说到吃苦、牺牲,我认为它是负面的事件。吃苦必须有收益,牺牲必须有代价,这些都属一加一等于二的范畴。我个人认为,我在七十年代吃的苦、做出的牺牲是无价值的,所以这种经历谈不上崇高;这不是为了贬低自己,而是为了对现在和未来发生的事件有个清醒的评价。逻辑学家指出,从正确的前提能够推导出正确的结论,但从一个错误的前提就什么都能够推导出来。把无价值的牺牲看做崇高,也就是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前提。此后你就会什么鬼话都能说出口来,什么不可信的事都肯信——这种状态正确的称呼叫做“糊涂”。人的本性是不喜欢犯错误的,所以想把他搞糊涂,就必须让他吃很多的苦——所以糊涂也很难得呀。因为人性不总是那么脆弱,所以糊涂才难得。经过了七十年代,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看得更清楚,他就是变得更聪明。有些人对人世间的把戏更看不懂了,他就是变得更糊涂。不管发生了哪种情况,七十年代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   
    我要说出我的结论,中国人一直生活在一种有害哲学的影响之下,孔孟程朱编出了这套东西,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社会的上层生活。假如从整个人类来考虑问题,早就会发现,趋利避害,直截了当地解决实际问题最重要——说实话,中国人在这方面已经很不像样了——这不是什么哲学的思辨,而是我的生活经验。我们的社会里,必须有改变物质生活的原动力,这样才能把未来的命脉握在自己的手里。弗洛伊德和受虐狂弗洛伊德和受虐狂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4期《华人文化世界》。发表时题目为“引证弗洛伊德”。——编者   
    我说过,以后写杂文要斯文一些,引经据典。今天要引的经典是弗洛伊德。他老人家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这真是至理名言!所谓歇斯底里,就是按不下心头一股无明火,行为失范。谁都有这种时候,但自打十年前我把弗洛伊德全集通读了一遍之后,自觉脾气好多了。古人有首咏雪的打油诗曰:夜来北风寒,老天大吐痰。一轮红日出,便是止痰丸——有些人的痰气简直比雪天的老天爷还大。谁能当这枚止痰丸呢?只有弗洛伊德。   
    年轻时,我在街道工厂当工人。有位师傅常跑到班长那里去说病了,要请假。班长问他有何症状,他说他看天是蓝色,看地是土色,蹲在厕所里任什么都不想吃。当然,他是在装骚鞑子。看天土色看地蓝色,蹲在臭烘烘茅坑上食欲大开,那才叫做有病——在这些小问题上,很容易取得共识,但大问题就很难说了。举例来说,法国人在马赛曲里唱道:不自由毋宁死。这话有人是不同意的。不信你就找本辜鸿铭的书来看看,里面大谈所谓良民宗教,简直就是在高唱:若自由毋宁死。《独立宣言》里说:我们认为,人人生而平等。这话是讲给英国皇上听的,表明了平民的尊严。这话孟夫子一定反对,他说过: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又简直是宣布说,平民不该有自己的尊严。总而言之,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   
    有时候我想:假如“大跃进”、“文化革命”这些事,不是发生在中国,而是发生在外国,该有多好。这些想法很不体面,但还不能说是有痰气。有些坏事发生在了中国,我们就说它好,有些鬼话是中国人说的,我们就说它有理,这种做法就叫做有痰气。有些年轻人把这些有痰气的想法写成书,他本人倒不见得是真有痰气,不过是哗众取宠罢了。一种普遍存在的事态比这要命得多。举例来说,很多中年人因为“文革”中上山下乡虚耗了青春,这本是种巨大的痛苦;但他们却觉得很幸福,还说:青春无悔!再比方说,古往今来的中国人总在权势面前屈膝,毁掉了自己的尊严,也毁掉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这本是种痛苦,但又有人说:这很幸福!久而久之,搞到了是非难辨,香臭不知的地步……这就是我们嗓子里噎着的痰。扯完了这些,就可以来谈谈我的典故。   
    众所周知,有一种人,起码是在表面上,不喜欢快乐,而喜欢痛苦,不喜欢体面和尊严,喜欢奴役与屈辱,这就是受虐狂。弗洛伊德对受虐狂的成因有这样一种解释:人若落入一种无法摆脱的痛苦之中,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就会把这种痛苦看做是幸福,用这种方式来寻求解脱——这样一来,他的价值观就被逆转过来了。当然,这种过程因人而异。有些人是不会被逆转的。比方说我吧,在痛苦的重压下,会有些不体面的想法,但还不会被逆转。另有一些人不仅被逆转,而且还有了痰气,一听到别人说自由、体面、尊严等等是好的,马上就怒火万丈,这就有点不对头了,世界上哪有这样气焰万丈的受虐狂?你就是真有这种毛病,也不要这个样子嘛。有关天圆地方有关天圆地方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12月20日《南方周末》。——编者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3)    现在我经常写点小文章,属杂文或是随笔一类。有人告诉我说,没你这么写杂文的!杂文里应该有点典故,有点考证,有点文化气味。典故我知道一些,考证也会,但就是不肯这么写。年轻时读过莎翁的剧本《捕风捉影》,有一场戏是一个使女和就要出嫁的小姐耍贫嘴,贫到后来有点荤。其中有一句是这么说的:“小姐死后进天堂,一定是脸朝上!”古往今来的莎学家们引经据典,考了又考,注了又注,文化气氛越来越浓烈,但越注越让人看不懂。只有一家注得简明,说:这是个与性有关的、粗俗不堪的比喻。这就没什么文化味,但照我看来,也就是这家注得对。要是文化氛围和明辨是非不可兼得的话,我宁愿明辨是非,不要文化氛围。但这回我想改改作风,不再耍贫嘴,我也引经据典地说点事情,这样不会得罪人。   
    罗素先生说,在古代的西方,大概就数古希腊人最为文明,比其他人等聪明得多。但要论对世界的看法,他们的想法就不大对头——他们以为整个世界是个大沙盘,搁在一条大鲸鱼的背上。鲸鱼又漂在一望无际的海上。成年扛着这么个东西,鲸鱼背上难受,偶尔蹭个痒痒,这时就闹地震。古埃及的人看法比他们正确,他们认为大地是个球形,浮在虚空之中。埃及人还算过地球的直径,居然算得十分之准。这种见识上的差异源于他们住的地方不同:埃及人住在空旷的地方,举目四望,周围是一圈地平线,和蚂蚁爬上篮球时的感觉一模一样,所以说地是个球。希腊人住在多山的群岛上,往四周一看,支离破碎,这边山那边海。他们那里还老闹地震,所以就想出了沙盘鲸鱼之说。罗素举这个例子是要说,人们的见识总要受处境的限制,这种限制既不知不觉,又牢不可破——这是一个极好的说明。   
    中国古人对世界的看法是:天圆地方,人在中间,堂堂正正,这是天经地义。谁要对此有怀疑,必是妖孽之类。这是因为地上全是四四方方的耕地,天上则是圆圆的穹隆盖,睁开眼一看,正是天圆地方。其实这说法有漏洞,随便哪个木匠都能指出来:一个圆,一个方,斗在一起不合榫。要么都圆,要么都方才合理,但我不记得哪个木匠敢跳出来反对天经地义。其实哪有什么天经地义,只有些四四方方的地界,方块好画呀。人自己把它画出来,又把自己陷在里面了。顺便说一句,中国文人老说:三光日月星,还自以为概括得全面。但随便哪个北方的爱斯基摩人听了都不认为这是什么学问。天上何止有三光?还有一光——北极光!要是倒回几百年去,你和一个少年气盛的文人讲这些道理,他不仅听不进,还要到衙门里去揭发你,说你是个乱党——其实,想要明白些道理,不能觉得什么顺眼就信什么,还要听得进别人说。当然,这道理只对那些想要知道真理的人适用。优越感种种优越感种种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8月2日《南方周末》。——编者   
    我在美国留学时,认识不少犹太人——教授里有犹太人,同学里也有犹太人。我和他们处得不坏,但在他们面前总有点不自在。这是因为犹太教说,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换言之,只有他们可以上天堂,或者是有进天堂的优先权,别人则大抵都是要下地狱的。我和一位犹太同学看起来都是一样的人,可以平等相交,但也只是今生今世的事。死了以后就会完全两样:他因为是上帝的选民,必然直升天堂;而我则未被选中,所以是地狱的后备力量。地狱这个地方我虽没去过,但从书上看到了一些,其中有些地方就和全聚德烤鸭店的厨房相仿。我到了那里,十之八九会像鸭子一样,被人吊起来烤——我并不确切知道,只是这样猜测。本来可以问问犹太同学,但我又不肯问,怕他以为我是求他利用自己选民的身份,替我在上帝面前美言几句,给我找个在地狱里烧锅炉的事干,自己不挨烤,点起火来烤别人——这虽是较好的安排,但我当时年轻气盛,傲得很,不肯走这种后门。我对犹太同学和老师抱有最赤诚的好感,认为他们既聪明,又勤奋;就是他们节俭的品行也对我的胃口:我本人就是个省俭的人。但一想到他们是选民,我不是选民,心里总有点不对劲。   
    我们民族的文化里也有这一类的东西:以天朝大国自居,把外国人叫做“洋鬼子”。这虽是些没了味的老话,但它的影响还在。我有几位外国朋友,他们有时用自嘲的口气说:我是个洋鬼子。这就相当于我对犹太同学说:选民先生,我是只地狱里的烤鸭。讽刺意味甚浓。我很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既不愿听到人说别人是鬼子,也不愿听人说自己是洋鬼子。相比之下,尤其不喜欢听人说别人是洋鬼子。这世界上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这些文化都有特异性,就如每个人都与别人有些差异。人活在世上,看到了这些差异,就想要从中得出于己有利的结果。这虽是难以避免的偏执,但不大体面。我总觉得,这种想法不管披着多么深奥的学术外衣,终归是种浅薄的东西。   
    对于现世的人来说,与别人相较,大家都有些先天的特异性,有体质上的,也有文化上的。有件事情大家都知道:日耳曼人生来和别的人有些不同:黄头发、蓝眼睛、大高个儿,等等。这种体质人类学上的差异被极个别的混账日耳曼人抓住,就成了他们民族优越的证据,结果他们就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犹太民族则是个相反的例子:他们相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但在尘世上一点坏事都不做。我喜欢犹太人,但我总觉得,倘他们不把选民这件事挂在心上,是不是会好些?假如三四十年代的欧洲犹太人忘了这件事,对自己在尘世上的遭遇可能会更关心些,对纳粹分子的欺凌可能会做出更有力的反抗:你也是人,我也是人,我凭什么伸着脖子让你来杀?我觉得有些被屠杀的犹太人可能对上帝指望得太多了一点——当然,我也希望这些被屠杀的人现在都在天堂里,因为有那么多犹太人被纳粹杀掉,我倒真心希望他们真是上帝的选民;即使此事一真,我这非选民就要当地狱里的烤鸭,我也愿做这种牺牲——这种指望恐怕没起好作用。这两个例子都与特异性有关。当然,假如有人笃信自己的特异性一定是好的,是优越、正义的象征,举一千个例子也说服不了他。我也不想说服谁,只是想要问问,成天说这个,有什么用?   
    还有些人对特异性做负面的理解。我知道这么个例子,是从人类学的教科书上看来的:在美国,有些黑人孩子对自己的种族有自卑感,觉得白孩子又聪明又好看,自己又笨又难看。中国人里也有崇洋媚外的,觉得自己的人种不行,文化也不行。这些想法是不对的。有人以为,说自己的特异性无比优越是惟一的出路,这又使我不懂了。人为什么一定用一件错事来反对另一件错事呢?除非人真是这么笨,只能懂得错的,不能懂得对的,但这又不是事实。某个民族的学者对本民族的人民做这种判断,无异是说本族人民是些傻瓜,只能明白次等的道理,不能懂得真正的道理,这才是民族虚无主义的想法。说来也怪,这种学者现在甚多,做出来的学问一半像科学,一半像宣传;整个儿像戈培尔。戈培尔就是这样的:他一面说日耳曼人优越,一面又把日耳曼人当傻瓜来愚弄。我认识一个德国人,一提起这段历史,他就觉得灰溜溜的见不得人。灰溜溜的原因不是怀疑本民族的善良,而是怀疑本民族的智慧:“怎么会被纳粹疯子引入歧途了呢?那些人层次很低嘛。”这也是我们要引以为戒的啊。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东西方快乐观区别之我见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第2期《东方》杂志。——编者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4)    东西方精神的最大区别在于西方人沉迷于物欲,而东方人精于人与人的关系;前者从征服中得到满足,后者从人与人的相亲相爱中汲取幸福。一次大战刚结束时,梁任公旅欧归来,就看到前一种精神的不足。那个时候列强竞相掠夺世界,以致打了起来,生灵涂炭——任公觉得东方人有资格给他们上一课;而当时罗素先生接触了东方文明以后,也觉得颇有教益。现在时间到了世纪末,不少东方人还觉得有资格给西方人上一课。这倒不是因为又打了大仗,而是西方人的物欲毫无止境,搞得能源、生态一齐闹了危机;而人际关系又是那么冷酷无情。但是这一课没有听众,急得咱们自己都抓耳挠腮。这种物欲横流的西方病,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诊断过。当年孟子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利,孟子就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所谓利,就是能满足物质欲望的东西。在古代,生产力有限,想要利,就得从别人那里夺,争得凶了就要打破头。现代科技发达,可以从开发自然里得到利益,搞得过了头,又要造成生态危机。孟子提出一种东西作为“利”的替代物,这个暂且不提。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病的根源。笔者既学过文,又学过理,两边都是糊里糊涂,且有好做不伦不类的类比之恶习。不管怎样,大家可以听听这种类比可有道理。   
    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比方说,冷天烧了暖气觉得舒服,热天放了冷气又觉得舒服,结果他就要把房间恒温到华氏七十度,购买空调机,耗费无数电力;骑车比走路舒服,坐车又比骑车舒服,结果是人人买汽车,消耗无数汽油。由此看来,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夺自然的动力。这在控制论上叫做正反馈,社会就相当于一个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种待满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动下采取的行动使欲望满足,得到了乐趣,这都是正常的。乐趣又产生欲望,又反馈回去成了再做这行动的动力,于是越来越凶,成了一种毛病。玩过无线电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正反馈讨厌得很,状似抽疯:假如话筒和喇叭串了,就会闹出这种毛病,喇叭里的声音又进了话筒,放大数百倍出来再串回去,结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话叫做“自激”。在我们这里看来,西方社会正在自激,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搅到最后,连什么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烧掉了完事。这种弊病的根源在于它是个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满足物欲方面能做得很成功,当然也有现代技术在做它的后盾。孟老夫子当年就提出要制止这种自激,提出个好东西,叫做“仁义”,仁者,亲亲也,义者,敬长也,亲亲敬长很快乐,又不毁坏什么,这不是挺好的吗?(见《孟子·离娄上》)   
    有关自激像抽疯,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凡高级动物脑子里都有快乐中枢,对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乐不可支。据说吸毒会成瘾,就是因为毒品直接往那里作用。有段科普文章里说到有几个缺德科学家在海豚脑子里装了刺激快乐中枢的电极,又给海豚一个电键,让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结果它就抽了疯,废寝忘食地狂敲不止。我当然不希望他们是在寻海豚的开心,而希望他们是在做重要的试验。不管怎么说吧,上下交征利,是抽这种疯,无止境地开发自然,也是抽这种疯。我们可以教给西方人的就是:咱们可以从人与人的关系里得到乐趣。当然,这种乐趣里最直接的就是性爱,但是孟子毫不犹豫地把它挖了出去,虽然讲出的道理很是牵强——说“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后天学坏了,现代人当然要得出相反的结论。实际原因也很简单,它可能导致自激。孟子说,乐之实,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顺便说说,有注者说这个“乐”是音乐之“乐”,我不大信)。再辅之以礼,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这是孟子的说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说的那种快乐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说的:“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谁要说这不叫抽疯,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么是抽疯。而且我认为,假如没有一大帮人站在一边拍巴掌,谁也抽不到这种程度——孟夫子本人当然例外。   
    中国人在人际关系里找到了乐趣,我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一大优点。因为有此优点,我们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中国社会四平八稳,不容易出毛病。这些都是我们的优点,我也不敢妄自菲薄。但是基督曾说,不要只看到别人眼里有木刺,没准儿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疯式的举动。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举例言之,我们讲究孝道,人人都说孝子好。孝子一吃香,然后也能导致正反馈,从而走火入魔:什么郭解埋儿啦,卧冰求鱼啦,谁能说这不是自激现象?再举一例,中国传统道德里要求妇女守身如玉,从一而终,这可是个好道德吧?于是人人盛赞节烈妇女。翻开历史一看,女人为了节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鼻子耳朵不比头发指甲,割了长不出来,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处,拿掉了肯定有不便处。若是为“节烈”之名而自杀,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此类行为,就像那条抽疯的海豚。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5)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时,也是抽的这种疯;你越是五迷三道,晕头涨脑,大家就越说你好,所以当时九亿人民都像发了四十度的高烧。不用我说,你就能发现,这正是孟子说的那种手舞足蹈的现象。经历了“文化革命”的中国人,用不着我来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处的。“忠”可算是有东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说它是孝的一种变体,所以东方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和西方精神一样的不合理,没准还会更坏。我们这里不追求物欲的极大满足,物质照样不够用。正如新儒家学者所说,我们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种,那就更好:做父母的断断不肯因为穷、养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际关系才能极大丰富,对不对?于是你有一大帮儿子就有人羡慕。结果中国有十二亿人,虽然都没有要求开私家车,用空调机,能源也是不够用。只要一日三餐的柴火,就能把山林砍光,只要有口饭吃,地就不够种。偶尔出门一看,到处是人山人海,我就觉得咱们这里自激得很厉害。虽然就个体而言没有什么过分的物欲,就总体来看还是很过分,中国人一年烧掉十亿吨煤,造出无数垃圾,同样也超过地球的承受力。现在社会虽然平稳,拿着这么多的人口也是头疼。故而要计划生育,这就使人伦的基础大受损害。倘若这种东方特色不能改变,那就只能把大家变到身高三寸,那么所有的中国人又可以快乐地生活,并且享受优越的人际关系。可以预言,过个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就这么缩下去,一直缩到风能吹走,看来也不是好办法。   
    本文的主旨,在于比较东西方不同的快乐观。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马尔库塞说西方社会有病,是说它把物质消费本身当成了需要,消费不是满足需求,而是满足起哄。我能够理解这种毛病是什么,但是缺少亲身体验。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的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的,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我亲身体验过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时候)。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么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场所,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喝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   
    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地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惟一的希望。看到人们在为物质自激,就放出人际关系的自激去干扰;看到人在人际关系里自激,就放出物质方面的自激去干扰;这样激来扰去,听上去就不是个道理。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一齐染上:出了门,穷奢极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一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的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的那样);要不就走向另一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了兴趣,了无生趣——假如我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人物我们在当代中国都已经看到了。肚子里的战争肚子里的战争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9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我年轻时,有一回得了病,住进了医院。当时医院里没有大夫,都是工农兵出身的卫生员——真正的大夫全都下到各队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去了。话虽如此说,穿着白大褂的,不叫他大夫又能叫什么呢。我入院第一天,大夫来查房,看过我的化验单,又拿听诊器把我上下听了一遍,最后还是开口来问:你得了什么病。原来那张化验单他没看懂。其实不用化验单也能看出我的病来:我浑身上下像隔夜的茶水一样的颜色,正在闹黄疸。我告诉他,据我自己的估计,大概是得了肝炎。这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当时还没听说有乙肝,更没有听说丙肝丁肝和戊肝,只有一种传染性肝炎。据说这一种肝炎中国原来也没有,还是三年困难时吃伊拉克蜜枣吃出来的——叫做蜜枣,其实是椰枣。我虽没吃椰枣,也得了这种病。大夫问我该怎么办,我说你给我点维生素吧——我的病就是这么治的。说句实在话,住院对我的病情毫无帮助。但我自己觉得还是住在医院里好些,住在队里会传染别人。   
    在医院里没有别的消遣,只有看大夫们给人开刀。这一刀总是开向阑尾——应该说他们心里还有点数,知道别的手术做不了。我说看开刀可不是瞎说的,当地经常没有电,有电时电压也极不稳,手术室是四面全是玻璃窗的房子,下午两点钟阳光最好,就是那时动手术——全院的病人都在外面看着,互相打赌说几个小时找到阑尾。后来我和学医的朋友说起此事,他们都不信,说阑尾手术还能动几个钟头?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看到的几个手术没有一次在一小时之内找着阑尾的。做手术的都说,人的盲肠太难找——他们中间有好几位是部队骡马卫生员出身,参加过给军马的手术,马的盲肠就很大,骡子的盲肠也不小,哪个的盲肠都比人的大,就是把人个子小考虑在内之后,他的盲肠还是太小。闲着没事聊天时,我对他们说:你们对人的下水不熟悉,就别给人开刀了。你猜他们怎么说?“越是不熟就越是要动——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不知道,这后半句是毛主席语录。人的肠子和战争不是一码事,但这话就没人说了。我觉得有件事情最可恶:每次手术他们都让个生手来做,以便大家都有机会学习战争,所以阑尾总是找不着。刀口开在什么部位,开多大也完全凭个人的兴趣。但我必须说他们一句好话:虽然有些刀口偏左,有些刀口偏右,还有一些开在中央,但所有的刀口都开在了肚子上,这实属难能可贵。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6)    我在医院里遇上一个哥们,他犯了阑尾炎,大夫动员他开刀。我劝他千万别开刀——万一非开不可,就要求让我给他开。虽然我也没学过医,但修好过一个闹钟,还修好了队里一台手摇电话机。就凭这两样,怎么也比医院里这些大夫强。但他还是让别人给开了,主要是因为别人要在战争里学习战争,怎么能不答应。也是他倒霉,打开肚子以后,找了三个小时也没找到阑尾,急得主刀大夫把他的肠子都拿了出来,上下一通紧。小时候我家附近有家小饭铺,卖炒肝、烩肠,清晨时分厨师在门外洗猪大肠,就是这么一种景象。眼看天色越来越暗,别人也动手来找,就有点七手八脚。我的哥们被人找得不耐烦,撩开了中间的白布帘子,也去帮着找。最后终于在太阳下山以前找到,把它割下来,天也就黑了,要是再迟一步,天黑了看不见,就得开着膛晾一宿。原来我最爱吃猪大肠,自从看过这个手术,再也不想吃了。   
    时隔近三十年,忽然间我想起了住院看别人手术的事,主要是有感于当时的人浑浑噩噩,简直是在发疯。谁知道呢,也许再过三十年,再看今天的人和事,也会发现有些人也是在发疯。如此看来,我们的理性每隔三十年就有一次质的飞跃——但我怀疑这么理解是不对的。理性可以这样飞越,等于说当初的人根本没有理性。就说三十年前的事吧,那位主刀的大叔用漆黑的大手捏着活人的肠子上下倒腾时,虽然他说自己在学习战争,但我就不信他不知道自己是在胡闹。由此就得到一个结论:一切人间的荒唐事,整个社会的环境虽是一个原因,但不主要。主要的是:那个闹事的人是在借酒撒疯。这就是说,他明知道自己在胡闹,但还要闹下去,主要是因为胡闹很开心。   
    我们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推论:不管社会怎样,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作为杂文的作者,把推论都写了出来,未免有直露之嫌,所以到此打住。住医院的事我还没写完呢:我在医院里住着,肝炎一点都不见好,脸色越来越黄;我的哥们动了手术,刀口也总是长不上,人也越来越瘦。后来我们就结伴回北京来看病。我一回来病就好了,我的哥们却进了医院,又开了一次刀。北京的大夫说,上一次虽把阑尾割掉了,但肠子没有缝住,粘到刀口上成了一个瘘,肠子里的东西顺着刀口往外冒,所以刀口老不好。大夫还说,冒到外面还是万分幸运,冒到肚子里面,人就完蛋了。我哥们倒不觉得有什么幸运,他只是说:妈的,怪不得总吃不饱,原来都漏掉了。这位兄弟是个很豪迈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拿自己的内脏给别人学习战争。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第四部分人性的逆转(7)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只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椰子树与平等椰子树与平等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第四部分我在云南    二十多年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气候炎热,出产各种热带水果,就是没有椰子。整个云南都不长椰子,根据野史记载,这其中有个缘故。据说,在三国以前,云南到处都是椰子,树下住着幸福的少数民族。众所周知,椰子有很多用处,椰茸可以当饭吃,椰子油也可食用。椰子树叶里的纤维可以织粗糙的衣裙,椰子树干是木材。这种树木可以满足人的大部分需要,当地人也就不事农耕,过着悠闲的生活。忽一日,诸葛亮南征来到此地,他要教化当地人,让他们遵从我们的生活方式:干我们的活,穿我们的衣服,服从我们的制度。这件事起初不大成功,当地人没看出我们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优越之处。首先,秋收春种,活得很累,起码比摘椰子要累;其次,汉族人的衣着在当地也不适用。就以诸葛先生为例,那身道袍料子虽好,穿在身上除了捂汗和捂痱子,捂不出别的来;至于那顶道冠,既不遮阳,也不挡雨,只能招马蜂进去做窝。当地天热,摘两片椰树叶把羞处遮遮就可以了。至于汉朝的政治制度,对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未免太过烦琐。诸葛先生磨破了嘴皮子,言必称孔孟,但也没人听。他不觉得自己的道理不对,却把账算在了椰子树身上:下了一道命令,一夜之间就把云南的椰树砍了个精光;免得这些蛮夷之人听不进圣贤的道理。没了这些树,他说话就有人听了——对此,我的解释是,诸葛亮他老人家南征,可不是一个人去的,还带了好多的兵,砍树用的刀斧也可以用来砍人,砍树这件事说明他手下的人手够用,刀斧也够用。当地人明白了这个意思,就怕了诸葛先生。我这种看法你尽可以不同意——我知道你会说,诸葛亮乃古之贤人,不会这样赤裸裸地用武力威胁别人;所以,我也不想坚持这种观点。   
    对于此事,野史上是这么解释的:蛮夷之人,有些稀奇之物,就此轻狂,胆敢藐视天朝大邦;没了这些珍稀之物,他们就老实了。这就是说,云南人当时犯有轻狂的毛病,这是一种道德缺陷。诸葛先生砍树,是为了纠正这种毛病,是为他们好。我总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太过惊世骇俗。人家有几样好东西,活得好一点,心情也好一点,这就是轻狂;非得把这些好东西毁了,让人家心情沉痛,这就是不轻狂——我以为这是野史作者的意见,诸葛先生不是这样的人。   
    野史是不能当真的,但云南现在确实没有椰子,而过去是有的。所以这些椰树可能是诸葛亮砍的。假如这不是耍野蛮,就该有种道义上的解释。我觉得诸葛亮砍椰树时,可能是这么想的: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现在不平等了,四川不长椰树,那里的人要靠农耕为生;云南长满了椰树,这里的人就活得很舒服。让四川也长满椰树,这是一种达到公平的方法,但是限于自然条件,很难做到。所以,必须把云南的椰树砍掉,这样才公平。假如有不平等,有两种方式可以拉平:一种是向上拉平,这是最好的,但实行起来有困难;比如,有些人生来四肢健全,有些人则生有残疾,一种平等之道是把所有的残疾人都治成正常人,这可不容易做到。另一种是向下拉平,要把所有的正常人都变成残疾人就很容易,只消用铁棍一敲,一声惨叫,这就变过来了。诸葛先生采取的是向下拉平之道,结果就害得我吃不上椰子。在云南时,我觉得嘴淡时就啃几个木瓜。木瓜淡而无味,假如没熟透,啃后满嘴都是麻的。但我没有抱怨木瓜树。这种树内地也是不长的,假如它的果子太好吃,诸葛先生也会把它砍光啦。   
    我这篇文章题目在说椰子,实质在谈平等问题,挂羊头卖狗肉,正是我的用意。人人理应生来平等,这一点人人都同意。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而且最大的不平等不是有人有椰子树,有人没有椰子树。如罗素先生所说,最大的不平等是知识的差异——有人聪明有人笨,这就是问题之所在。这里所说的知识、聪明是广义的,不单包括科学知识,还包括文化素质、艺术的品味,等等。这种椰子树长在人脑里,不光能给人带来物质福利,还有精神上的幸福。这后一方面的差异我把它称为幸福能力的差异。有些作品,有些人能欣赏,有些人就看不懂,这就是说,有些人的幸福能力较为优越。这种优越最招人嫉妒。消除这种优越的方法之一就是给聪明人头上一闷棍,把他打笨些。但打轻了不管用,打重了会把脑子打出来,这又不是我们的本意。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旦聪明人和傻人起了争执,我们总说傻人有理。久而久之,聪明人也会变傻。这种法子现在正用着呢。思想和害臊思想和害臊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2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我年轻时在云南插队。仅仅几十年前,那里还是化外蛮邦,因为这个缘故,除了山清水秀之外,还有民风淳朴的好处。我去的时候,那里的父老乡亲除了种地,还在干着一件吃力的事情:表示自己是些有思想的人。在那个年月里,在会上发言时,先说一句时髦的话语,就是有思想的表示。这件事我们干起来十分轻松,可是老乡们干起来就难了。比方说,我们的班长想对大田里的工作发表意见——这对他来说本没有什么困难,他是个老庄稼人嘛——他的发言要从一句时髦话语开始,这句话可把他难死了。从他嚅动的嘴唇看来,似要说句“斗私批修”这样的短语,不怎么难说嘛——但这是对我而言,对他可不是这样。只见他老脸涨得通红,不住地期期艾艾,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但最后还是没把这句话憋出来,说出来的是:鸡巴哩,地可不是这么一种种法嘛!听了这样的妙语,我们赶紧站起来,给他热烈鼓掌。我喜欢朴实的人,觉得他这样说话就可以。但他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总要使自己说话有思想。
第四部分一种阴性的态度    据说,旧时波兰的农妇在大路上相遇,第一句话总说:圣母玛丽亚是可赞美的!外乡人听了摸不着头脑,就说:是呀,她是可以赞美,你就赞美吧。这就没有理解对方的意思。对方不是想要赞美圣母,而是要表示自己有思想。我们那时说话前先来一句“最高指示”,也是这个意思。在《红楼梦》里,林黛玉和史湘云在花园里联句,忽然冒出些颂圣的诗句。作者大概以为,林史虽是闺阁中人,说话也总要有思想才对。至于我们的班长,也是这样想的,只是没有林妹妹那样伶牙俐齿。也不知为什么,时髦话语使他异常害臊,拼了命也讲不出口,讲出的总是些带×的话。这就使全体男知青爱上了他。每次他在大会上发言之前,我们都屏息静等,等到他一讲出话来就鼓掌欢呼,这使他的毛病越来越重了。   
    有一次,我们队和别的队赛篮球,我们的球队由他带领——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们班长会打篮球。球艺虽然不高,但常使对方带伤,有时是胸腔积血,有时是睾丸血肿;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中锋,我们队就指着他的勇悍赢球——两支队伍立在篮球场上。对方的队长念了一段毛主席语录,轮到他时,他居然顺顺当当讲出话来,也不带×,这使我们这些想鼓掌的人很是失望。谁知他被当裁判的指导员恶狠狠地吹了一哨,还训斥他道:最高指示是最高指示,革命口号是革命口号,不可以乱讲!然后他就被换下场来,脸色铁青坐在边上。原来他说了一句:最高指示,毛主席万岁!指导员觉得他讲的不对。最高指示是毛主席的话,他老人家没有说过自己万岁。所以这话是不对。但我总觉得不该和质朴的人较真,有思想就行了嘛。自从被吹了一哨,我们班长就不敢说话了,带×不带×的话都不敢说,几乎成了哑巴……   
    当年那些时髦话语都表达了一个意思,那就是对权力的忠顺态度——这算不上什么秘密,那个年月提倡的就是忠字当头。但是同样的话,有人讲起来觉得害臊,有人讲起来却不觉得害臊,这就有点深奥。害臊的人不见得不忠、不顺,就以我们班长而论,他其实是个最忠最顺的人,但这种忠顺是他内心深处的感情,实际上是一种阴性的态度,不光是忠顺,还有爱,所以不乐意很直露地不惧肉麻地当众披露。我们班长的忠顺表现在他乐意干活,把地种好,但让他在大庭广众中说这些话,就是强人所难。用爱情来打比方,有些男性喜欢用行动来表示爱情,不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上。我们班长就是这么一种情况。另外有些人没有这种感觉,讲起这些话来不觉得肉麻,但是他们内心的忠顺程度倒不见得更大——正如有些花花公子满嘴都是“我爱你”,真爱假爱却很难说。   
    如前所述,我插队的地方民风淳朴,当地人觉得当众表示自己的雌伏很不好意思;所以“有思想”这种状态,又成了“害臊”的同义语。不光是我们班长这么想,多数人都这么想。这件事有我的亲身经历为证:有一次我在集上买东西,买的是一位傣族老大娘的菠萝蜜。需要说明的是,当地人以为知青都很有钱,同样一件东西,卖给我们要贵三倍,所以我们的买法是趁卖主不注意,扔下合理的价钱,把想买的东西抱走。有人把这种买法叫做偷,但我不这么想——当然,我现在也不这么买东西了。那一天我身上带的钱少了,搁下的钱不怎么够。那位傣族老太太——用当地话来说,叫做蔑巴——就大呼小叫地追了过来,朝我大喝一声:不行啦!思想啦!斗私批修啦……然后趁我腰一软,腿一颤,把该菠萝蜜——又叫做牛肚子果——抢了回去。如你所知,这位蔑巴说这些有思想的话,意思是:你不害臊吗!这些话收到了效果,我到现在想起了这件事,还觉得羞答答的:为吃口牛肚子果,被人说到了思想上去,真是臊死了。体验生活体验生活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3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我靠写作为生。有人对我说:像你这样写是不行的啊,你没有生活!起初,我以为他想说我是个死人,感到很气愤。忽而想到,“生活”两字还有另一种用法。有些作家常到边远艰苦的地方去住上一段,这种出行被叫做“体验生活”——从字面上看,好像是死人在诈尸,实际上不是的。这是为了对艰苦的生活有点了解,写出更好的作品,这是很好的做法。人家说的生活,是后面一种用法,不是说我要死,想到了这一点,我又回嗔作喜。我虽在贫困地区插过队,但不认为体验得够了。我还差得很远,还需要进一步的体验。但我总觉得,这叫做“体验艰苦生活”比较好。省略了中间两个字,就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生活就是要经常吃点苦头——有专门从负面理解生活的嫌疑。和我同龄的人都有过忆苦思甜的经历:听忆苦报告、吃忆苦饭,等等。这件事和体验生活不是一回事,但意思有点相近。众所周知,旧社会穷人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吃糠咽菜——菜不是蔬菜,而是野菜。所谓忆苦饭,就是旧社会穷人饭食的模仿品。   
    我要说的忆苦饭是在云南插队时吃到的——为了配合某种形势,各队起码要吃一顿忆苦饭,上面就是这样布置的。我当时是个病号,不下大田,在后勤做事,归司务长领导,参加了做这顿饭。当然,我只是下手。真正的大厨是我们的司务长。这位大叔朴实木讷,自从他当司务长,我们队里的伙食就变得糟得很,每顿都吃烂菜叶——因为他说,这些菜太老,不吃就要坏了。菜园子总有点垂垂老矣的菜,吃掉旧的,新的又老了,所以永远也吃不到嫩菜。我以为他炮制忆苦饭肯定很在行,但他还去征求了一下群众意见,问大家在旧社会吃过些啥。有人说,吃过芭蕉树心,有人说,吃过芋头花、南瓜花。总的来说,都不是什么太难吃的东西,尤其是芋头花,那是一种极好的蔬菜,煮了以后香气扑鼻。我想有人可能吃过些更难吃的东西,但不敢告诉他。说实在的,把饭弄好吃的本领他没有,弄难吃的本领却是有的,再教教就更坏了。就说芭蕉树心吧,本该剥出中间白色细细一段,但他叫我砍了一棵芭蕉树来,斩碎了整个煮进了锅里。那锅水马上变得黄里透绿,冒起泡来,像锅肥皂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苦味……
第四部分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我说过,这顿饭里该有点芋头花。但芋头不大爱开花,所以煮的是芋头秆,而且是刨了芋头剩下的老秆。可能这东西本来就麻,也可能是和芭蕉起了化学反应,总之,这东西下锅后,里面冒出一种很恶劣的麻味。大概你也猜出来了,我们没煮南瓜花,煮的是南瓜藤,这种东西斩碎后是些煮不烂的毛毛虫。最后该搁点糠进去,此时我和司务长起了严重的争执。我认为,稻谷的内膜才叫做糠。这种东西我们有,是喂猪的。至于稻谷的外壳,它不是糠,猪都不吃,只能烧掉。司务长倒不反对我的定义,但他说,反正是忆苦饭,这么讲究干什么,糠还要留着喂猪,所以往锅里倒了一筐碎稻壳。搅匀之后,真不知锅里是什么。做好了这锅东西,司务长高兴地吹起了口哨,但我的心情不大好。说实在的,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那回也没有怕,只是心里有点慌。我喂过猪,知道拿这种东西去喂猪,所有的猪都会想要咬死我。猪是这样,人呢?   
    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瞎操心。晚上吃忆苦饭,指导员带队,先唱“天上布满星”,然后开饭。有了这种气氛,同学们见了饭食没有活撕了我,只是有些愣头青对我怒目而视,时不常吼上一句:“你丫也吃!”结果我就吃了不少。第一口最难,吃上几口后满嘴都是麻的,也说不上有多难吃。只是那些碎稻壳像刀片一样,很难吞咽,吞多了嘴里就出了血。反正我已经抱定了必死的决心,自然没有闯不过去的关口。但别人却在偷偷地干呕。吃完以后,指导员做了总结,看样子他的情况不大好,所以也没多说。然后大家回去睡觉——但是事情当然还没完。大约是夜里十一点,我觉得肠胃搅痛,起床时,发现同屋几个人都在地上摸鞋。摸来摸去,谁也没有摸到,大家一起赤脚跑了出去,奔向厕所,在北回归线那皎洁的月色下,看到厕所门口排起了长队……   
    有件事需要说明,有些不文明的人有放野屎的习惯,我们那里的人却没有。这是因为屎有做肥料的价值,不能随便扔掉。但是那一夜不同,因为厕所里没有空位,大量这种宝贵的资源被抛撒在厕所后的小河边。干完这件不登大雅之事,我们本来该回去睡觉,但是走不了几步又想回来,所以我们索性坐在了小桥上,聊着天,挨着蚊子咬,时不常地到草丛里去一趟,直到肚子完全出清。到了第二天,我们队的人脸色都有点绿,下巴有点尖,走路也有点打晃。像这个样子当然不能下地,只好放一天假。这个故事应该有个寓意,我还没想出来。反正我不觉得这是在受教育,只觉得是折腾人——虽然它也是一种生活。总的来说,人要想受罪,实在很容易,在家里也可以拿头往门框上碰。既然痛苦是这样简便易寻,所以似乎用不着特别去体验。皇帝做习题皇帝做习题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3月28日《南方周末》。发表时题目为“共同体验”。——编者   
    明末清初,有批洋人传教士来到中国,后来在朝廷里做了官。其中有人留下了一本日记,后来在中国出版了。里面记载了一些有趣的事,包括他们怎么给中国皇帝讲解欧氏几何学:首先,传教士呈上课本、绘图和测绘的仪器,然后给皇上讲一些定理,最后还给皇上留了几道习题。等到下一讲,首先讲解上次的习题——《张诚日记》里就是这么记载的,但这些题皇上做了没有,就没有记载。我猜他是做了的,人家给你出了题目,会不会的总要试一试。假如皇上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请人来讲几何学。这样一猜之后,我对这位皇上马上就有了亲近之感:他和我有共同的经历,虽然他是个鞑子,又是皇帝,但我还是觉得他比古代汉族的读书人亲近。孔孟程朱就不必说了,康梁也好,张之洞也罢,跟我们都隔得很远。我们没有死背过《三字经》、《四书》,他们没有挖空心思去解过一道几何题。虽然近代中国有些读书人有点新思想,提出新口号曰:“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但我恐怕什么叫做“西学”,还是鞑子皇帝知道得更多些。   
    我相信,读者诸君里有不少解过几何题。解几何题和干别的事不同,要是解对了,自己能够知道,而且会很高兴。要是解得不对,自己也知道没解出来,而且会郁郁寡欢。一个人解对了一道几何题,他的智慧就取得了一点实在的成就,虽然这种成就可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个人来说,这些成就绝不会毫无意义。比尔·盖茨可能没解过几何题,他小时候在忙另一件事:鼓捣计算机。《未来之路》里说,他读书的中学里有台小型计算机,但它名不副实,是个像供电用的变压器似的大家伙。有些家长凑钱买下一点机时给孩子们用,所以他有机会接触这台机器,然后就对它着了迷。据他说,计算机有种奇妙之处:你编的程序正确,它绝不会说你错。你编的程序有误,它也绝不会说你对——当然,这台机器必须是好的,要是台坏机器就没有这种好处了。   
    如你所知,给计算机编程和解几何题有共通之处:对了马上能知道对,错了也马上知道错,干干脆脆。你用不着像孟夫子那样,养吾浩然正气,然后觉得自己事事都对。当然,不能说西学都是这样的,但是有些学问的确有这种好处,所以就能成事。成了事就让人羡慕,所以就想以自己为体去用人家——我总觉得这是单相思。学过两天理科的人都知道这不对,但谁都不敢讲。这道理很明白: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怎么成呢。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更多好书尽在《智能手机生活网》www.splife.com,作者加盟:info@splife.com
第四部分他不是耶稣也不是救世主    解几何题和编程序都是对自己智力的考验。通过了考验(解对了一道题或者编对一段程序),有种大便通畅似的畅快之感。我很希望中国的皇帝解过习题,而且还解对了几道。假如是这样,皇帝和我们就有了共同的体验,可以沟通了。编程也好,解几何题也罢,一开始时,你总是很笨的。不用蒙师来打手板,也不用学官来打屁股,你自己心里知道:程序死在机器里,题也做不出来,不笨还能说是很聪明的吗?后来程序能走通,题目也能做出来,不光有大便通畅之感,还感觉自己正在变得聪明——人活在世界上,需要这样的经历:做成了一件事,又做成一件事,逐渐地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了把握。从书上看到,有很多大学问家都有这样的心路历程。   
    但是还有些大学问家有着另外一种经历:他大概没有做对过什么习题,也没有编对过什么程序,只是忽然间想通了一个大道理,觉得自己都对,凡不同意自己的都是禽兽之类。这种豁然贯通之感把他自己都感动了,以至于他觉得自己用不着什么证明,必定是很聪明。以后要做的事情只是要养吾浩然正气——换言之,保持自己对自己的感动,这就是他总是有理的原因。这种学问家在我们中国挺多的,名气也很大。但不管怎么说吧,比之浩然正气,我还是更相信“共同体验”。   
    历史不是我的本行,但它是我胡思乱想的领域——谁都知道近代中国少了一次变法。但我总觉得康梁也好,六君子也罢,倡导变法够分量,真要领导着把法变成,恐怕还是不行的。要建成一个近代国家,有很多技术性的工作要做,迂夫子是做不来的。要是康熙皇帝来领导,希望还大些——当然,这是假设皇上做过习题。拒绝恭维拒绝恭维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8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在美国时,常看“笑星”考斯比的节目。有一次他讲了这么一个笑话:小时候,他以为自己就是耶稣基督。这是因为每次他一人在家时,都要像一切小鬼一样,把屋里闹得一团糟。他妈回家时,站在门口,看到家里像发过一场大水,难免要目瞪口呆,从嘴角滚出一句来:啊呀,我的耶稣基督……他以为是说他呢。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他的这种想法也越来越牢固,以至于后来到了教堂里,听到大家热情地赞美基督,他总以为是在夸他,心里难免麻酥酥的,摇头晃脑暗自臭美一番。人家高叫“赞美耶稣我们的救主”,他就禁不住要答应出来。再以后,他爹他妈发现这个小鬼头不正常,除了给他两个大耳光,还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他终于不胜痛苦地了解到,原来他不是耶稣,也不是救世主——当然,这个故事讲到这个地步,就一点都不逗了。这后半截是我加上的。   
    我小的时候,常到邻居家里去玩。那边有个孩子,比我小好几岁,经常独自在家。他不乱折腾,总是安安静静跪在一个方凳上听五斗橱上一个匣子——那东西后来我们拆开过,发现里面有四个灯,一个声音粗哑的舌簧喇叭,总而言之,是个破烂货——里面说着些费解的话,但他屏息听着。终于等到一篇文章念完,广播员端正声音,一本正经地说道:革命的同志们,无产阶级革命派的战友们……这孩子马上很清脆地答应了两声,跳到地上扬尘舞蹈一番。其实匣子里叫的不是他。刚把屁股帘摘掉没几天,他还远够不上是同志和战友,但你也挡不住他高兴。因为他觉得自己除了名字张三李四考斯比之外,终于有了个冠冕堂皇的字号,至于这名号是同志、战友还是救世主,那还在其次。我现在说到的,是当人误以为自己拥有一个名号时的张狂之态。对于我想要说到的事,这只是个开场白。   
    当你真正拥有一个冠冕堂皇的字号时,真正臭美的时候就到了。有一个时期,匣子里总在称赞革命小将,说他们最敢闯,最有造反精神。所有岁数不大,当得起那个“小”字的人,在臭美之余,还想做点什么,就拥到学校里去打老师。在我们学校里,小将们不光打了老师,把老师的爹妈都打了。这对老夫妇不胜羞辱,就上吊自杀了。打老师的事与我无关,但我以为这是极可耻的事。干过这些事的同学后来也同意我的看法,但就是搞不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像吃了蜜蜂屎一样,一味地轻狂。国外的文献上对这些事有种解释,说当时的青春期少男少女穿身旧军装,到大街上挥舞皮带,是性的象征。但我觉得这种解释是不对的。我的同龄人还不至于从性这方面来考虑问题。   
    小将的时期很快就结束了,随后是“工人阶级领导一切”的时期。学校里有了工人师傅,这些师傅和过去见到的工人师傅不大一样,多少都有点晕晕乎乎、五迷三道,虽然不像革命小将那么疯狂,但也远不能说是正常的。然后就是“三支两军时期”,到处都有军代表。当时的军代表里肯定也有头脑清楚、办事稳重的人,但我没有见到过。最后年轻人都被派往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学习后者的优秀品质。下乡之前,我们先到京郊农村去劳动,作为一次预演。那村里的人在我们面前也有点不够正常——寻常人走路不应该把两腿叉得那么宽,让一辆小车都能从中推过去,也不该是一颠一颠的模样,只有一条板凳学会了走路才会是这般模样。在萧瑟的秋风中,我们蹲在地头,看贫下中农晚汇报,汇报词如下:“最最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我们(读做‘母恩’)今天下午的活茬是:领着小学生们敛芝麻。报告完毕。”我一面不胜悲愤地想到自己长了这么大的个子,居然还是小学生,被人领着敛芝麻;一面也注意到汇报人兴奋的样子,有些人连冻出的清水鼻涕都顾不上擦,在鼻孔上吹出泡泡来啦。现在我提起这些事情,绝不是想说这些朴实的人们有什么不对,而是试图说明,人经不起恭维。越是天真、朴实的人,听到一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证明自己身上有种种优越的素质,是人类中最优越的部分,就越会不知东西南北,撒起癔症来。我猜越是生活了无趣味,又看不到希望的人,就越会竖起耳朵来听这种于己有利的说法。这大概是因为撒癔症比过正常的生活还快乐一些吧——说到了这一点,这篇文章也临近终结。
第四部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    八十年代之初,我是人民大学的学生。有一回被拘到礼堂里听报告,报告人是一位青年道德教育家——我说是被拘去的,是因为我并不想听这个报告,但缺席要记旷课,旷课的次数多了就毕不了业。这位先生的报告总是从恭维听众开始。在清华大学时,他说:这里是清华大学,是全国最高学府呀;在北大则说:这里是有五四传统的呀;在人大则说:这是有革命传统的学校呀。总之,最后总要说,在这里做报告他不胜惶恐。我听到他说不胜惶恐时,禁不住舌头一转,鼻子底下滚出一句顶级的粗话来。顺便说一句,不管到了什么地方,我首先要把当地的骂人话全学会。这是为了防一手,免得别人骂我还不知道,虽然我自己从来不骂人,但对于粗话几乎是个专家。为了那位先生的报告我破例骂了一回,这是因为我不想受他恭维。平心而论,恭维人所在的学校是种礼貌。从人们所在的民族、文化、社会阶层,乃至性别上编造种种不切实际的说法,那才叫做险恶的煽动。因为他的用意是煽动一种癔症的大流行,以便从中渔利。人家恭维我一句,我就骂起来,这是因为,从内心深处我知道,我也是经不起恭维的。关于崇高关于崇高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4期《中国青年研究》杂志。——编者   
    七十年代发生了这样一回事:河里发大水,冲走了一根国家的电线杆。有位知青下水去追,电线杆没捞上来,人却淹死了。这位知青受到表彰,成了革命烈士。这件事在知青中间引起了一点小小的困惑:我们的一条命,到底抵不抵得上一根木头?结果是困惑的人惨遭批判,不瞒你说,我本人就是困惑者之一,所以对这件事记忆犹新。照我看来,我们吃了很多年的饭才长到这么大,价值肯定比一根木头高;拿我们去换木头是不值的。但人家告诉我说:国家财产是大义之所在,见到它被水冲走,连想都不要想,就要下水去捞。不要说是木头,就是根稻草,也得跳下水。他们还说,我这种值不值的论调是种落后言论——幸好还没有说我反动。   
    实际上,我在年轻时是个标准的愣头青,水性也好。见到大水冲走了木头,第一个跳下水的准是我,假如水势太大,我也可能被淹死,成为烈士,因为我毕竟还不是鸭子。这就是说,我并不缺少崇高的气质,我只是不会唱那些高调。时隔二十多年,我也读了一些书,从书本知识和亲身经历之中,我得到了这样一种结论: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在一个文明社会里,个人总要做出一些牺牲——牺牲“自我”,成就“超我”——这些牺牲就是崇高的行为。我从不拒绝演出这样的戏,但总希望剧情合理一些——我觉得这样的要求并不过分。举例来说,洪水冲走国家财产,我们年轻人有抢救之责,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总要问问捞些什么。捞木头尚称合理,捞稻草就太过分。这种言论是对崇高唱了反调。现在的人会同意,这罪不在我:剧本编得实在差劲。由此就可以推导出:崇高并不总是对的,低下的一方有时也会有些道理。实际上,就是唱高调的人见了一根稻草被冲走,也不会跳下水,但不妨碍他继续这么说下去。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人有权拒绝一种虚伪的崇高,正如他有权拒绝下水去捞一根稻草。假如这是对的,就对营造或提倡社会伦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顾浪漫煽情,要留有余地;换言之,不能够只讲崇高,不讲道理。举例来说,孟子发明了一种伦理学,说亲亲敬长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爱国是人间的大义。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献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文章写得很煽情,让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作诗,就是中国的拜伦;只可惜不讲道理。臣民奉献了一切之后,靠什么活着?再比方说,在七十年代,人们说,大公无私就是崇高之所在。为公前进一步死,强过了为私后退半步生。这是不讲道理的:我们都死了,谁来干活呢?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与此相反,在英国倒是出现了一种一点都不煽情的伦理学。让我们先把这相反的事情说上一说——罗素先生这样评价功利主义的伦理学家:这些人的理论虽然显得卑下,但却关心同胞们的福利,所以他们本人的品格是无可挑剔的。然后再让我们反过来说——我们这里的伦理学家既然提倡相反的伦理,评价也该是相反的。他们的理论虽然崇高,但却无视多数人的利益;这种偏执还得到官方的奖励,在七十年代,高调唱得好,就能升官——他们本人的品行如何,也就不好说了。我总觉得有煽情气质的人唱高调是浪费自己的才能:应该试试去写诗——照我看,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都有诗人的气质——把营造社会伦理的工作让给那些善讲道理的人,于公于私,这都不是坏事。谦卑学习班谦卑学习班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7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第四部分你是个傻×!    朋友们知道我在海外留学多年,总要羡慕地说,你可算是把该看的书都看过了。众所周知,我们这里可以引进好莱坞的文化垃圾,却不肯给文人方便,设家卖国外新书的文化书店。如果看翻译的书,能把你看得连中国话都忘了。要是到北京图书馆去借,你就是老死在里面也借不到几本书。总而言之,大家都有想看而看不到的书。说来也惭愧,我在国外时,根本没读几本正经书,专拣不正经的书看。当时我想,正经书回来也能看到,我先把回来看不到的看了吧。我可没想到回来以后什么都看不到——要是知道,就在图书馆里多泡几年再回来。根据我的经验,人从不正经的书里也能得到教益。   
    我就从一本不正经的书里得到了一些教益。这本书的题目叫做《我是〈花花公子〉的编辑》,里面尽是荒唐的故事,但有一则我以为相当正经。这本书标明是纪实类的书,但我对它的真实性有一点怀疑。这故事是这么开始的:有一天,洛杉矶一家大报登出一则学习班的广告:教授谦卑。学费两千元,住宿在内,膳食自理。本书的作者接到主编的指示:去看看出了什么怪事。他就驱车出发,一路上还在想着:我也太狂傲了,这回报社给报销学费,让我也学点谦卑。等到到了学习班的报名处,看到了一大批过了气的名人:有文体明星、政治家、文化名人、道德讲演家,甚至还有个把在电视上讲道的牧师。美国这地方有点古怪:既捧人,也毁人。以电影明星为例,先把你捧到不知东西南北,口出狂言道:我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男(女)演员。然后就开始毁。先是老百姓看他(她)的狂相不顺眼,纷纷写信或打电话到报社、电视台贬他,然后,那些捧人的传媒也跟着转向,把他骂个一文不值——这道理很简单:报纸需要订户,电视台也需要收视率,美国老百姓可是些得罪不起的人哪。在我们这里就不是这样,所以也没有这样的学习班——这样一来,一个名人就被毁掉了。作者在这个学习班上见到的全是大名人,这些家伙都因为太狂,碰了钉子,所以想要学点谦卑。此时,他想到:和他们相比,我得算个老实人——狂傲这两个字用在我身上是不恰当的。当然,他还没见到我们中国的明星,要是见到了,一定会以为自己就是道德上的完人了。   
    且说这个学习班,设在一个山中废弃的中学里,要门没门,要窗没窗,只有满地的鹿粪和狐狸屎。破教室的地上放了一些床垫子,从破烂和肮脏程度来看,肯定是大街上拣来的垃圾。那些狂傲的名人好不容易才弄清是要他们睡在这些垫子上,知道以后,就纷纷向工作人员嚷道:两千块钱的住宿就是这样的吗?人家只回答一句话:别忘了你是来学什么的!有些人就说:说得对,我是来学谦卑的,住得差点,有助于纠正我道德上的缺陷;有些人还是不理解,还是吵吵闹闹。但吵归吵,人家只是不理。等到中午吃饭时,那破学校的食堂里供应汉堡包,十块钱一份,面包倒是很大,生菜叶子也不少——毛驴会喜欢的——就是没有肉。有些狂傲的名人就吼了起来:十块钱一个的汉堡包就该是这样的吗?牛肉在哪儿?(顺便说一句,“Where is the beef!”是句成语,意思是“别蒙事呀!”)得到的回答是:别忘了你是来学什么的!就这样,吃着净素,睡着破床垫,每天早上在全校惟一能流出冷水的破管子前面排着长队盥洗。此书的作者是个老油子,看了这个破烂的地点和这些不三不四的工作人员,心里早就像明镜似的,但他也不来说破。除了吃不好睡不好,这个学习班还实行着封闭式管理,不到结业谁也不准回家——当然,除非你不想结业,也不要求退还学费,就可以回家。这些盛气凌人的家伙被圈在里面,很快就变得与一伙叫化子相仿。除了这种种不便,这个班还总不上课,让学员在这破烂中学里溜达,美其名曰反省自己。学习班的办公室里总是挤满了抱怨的人,大家都找负责人吵架,但这位负责人也有一手,总是笑容可掬地说道:要是我是你,就不这样气急败坏——要知道,在上帝面前,我们可都是罪人哪。至于课,我们会上的。听了以后保证你们会满意。长话短说,这个鬼学习班把大家耗了两个礼拜,这帮名人居然都坚持了下来,只是天天闹着要听课。   
    最后,上课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校方宣布,主讲者是个伟大的人,很不容易请到。所以这课只讲一堂,讲完了就结业。于是,全体学员都来到了破礼堂里,见到了这位演讲人。原书花了整整三页来形容他,但我没有篇幅,只能长话短说:此人有点像歌星,有点像影星,有点像信口雌黄的政治家,又有几分像在讲台上满嘴撒村的野狐禅牧师——为了使中国读者理解,还要加上一句,他又像个有特异功能的大气功师。总而言之,他就是那个我们花钱买票听他嚷嚷的人。这么个家伙往台上一站,大家都倍感亲切,因而鸦雀无声。此人说道:我的课只讲一句话,讲完了整个学习班就结束……虽然只是一句话,大家记住了,就会终生受用不尽,以后永不会狂傲——听好了:You are an asshole!同时,他还把这话写在了黑板上,然后一摔粉笔,扬长而去。这话只能用北京俗话来翻译:你是个傻×!   
    礼堂里先是鸦雀无声,然后就是卷堂大乱。有人感到大受启发,说道:有道理,有道理!原来我是个傻×呀。还有人愤愤不平,说道:就算我真是个傻×,也犯不着花两千块钱请人来告诉我!至于该书作者,没有介入争论,径直开车下山去找东西吃——连吃两个礼拜的净素可不是闹着玩的。如前所述,我对这故事的真实性有点怀疑,但我以为,真不真的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教育意义——中国常有人不惜代价,冒了被踩死的危险,挤进体育馆一类的地方,去见见大名人,在里面涕泪直流,出来后又觉得上当。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荷兰牧场与父老乡亲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2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第四部分被猪看成笨蛋是不能忍受的    我到荷兰去旅游,看到运河边上有个风车,风车下面有一片牧场,就站下来看,然后被震惊了。这片牧场在一片低洼地里,远低于运河的水面,茵茵的绿草上有些奶牛在吃草。乍看起来不过是一片乡村景象,细看起来就会发现些别的:那些草地的中央隆起,四周环以浅沟;整个地面像瓦楞铁一样略有起伏,下凹的地方和沟渠相接,浅沟通向深沟,深沟又通向渠道。所有的渠道都通到风车那里。这样一来,哪怕天降大雨,牧场上也不会有积水。水都流到沟渠里,等着风车把它抽到运河里去。如果没有这样精巧的排水系统,这地方就不会有牧场,只会有沼泽地。站在运河边上,极目所见,到处是这样井然有序的牧场。这些地当然不是天生这样,它是人悉心营造的结果。假如这种田园出于现代工程技术人员之手,那倒也罢了。实际上,这些运河、风车、牧场,都是十七世纪时荷兰人的作品。我从十七岁就下乡插队,南方北方都插过,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土地。   
    我在山东老家插过两年队,什么活都干过。七四年的春夏之交,天还没有亮,我就被一阵哇哇乱叫的有线广播声吵起来了。这种哇哇的声音提醒我们,现在已经是电子时代。然后我紧紧裤腰带,推起独轮车,给地里送粪。独轮车很不容易叫我想起现在是电子时代。俗话说得好,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我们老家的人就认这个理。独轮车的好处在于它可以在各种糟糕的路上走,绕过各种坑和石头;坏处在于它极难操纵,很容易连人带车一起翻掉。我们老家的人在提高推车技巧方面不遗余力,达到了杂技的水平。举例来说,有人可以把车推过门槛,有人可以把它推上台阶。但不管技巧有多高,还是免不了栽跟头,而且总造成鼻青脸肿的后果。现在我想,与其在车技上下苦功,还不如把路修修——我在欧洲游玩时,发现那边的乡间道路极为美好——但这件事就是没人干。不要说田间的路,就是村里的路也很糟,说不清是路还是坑。   
    我们老家那些地都在山上。下乡时我带了几双布鞋,全是送粪时穿坏的。整双鞋像新的一样,只是后跟豁开了。我的脚脖子经常抽筋,现在做梦梦到推粪上山,还是要抽筋。而且那些粪也不过是美其名为粪,实则是些垫猪圈的土,学大寨时要凑上报数字,常常刚垫上就挖出来,猪还来不及在上面排泄呢……我去起圈时,猪老诧异地看着我。假如它会说话,肯定要问问我:抽什么疯呢?有时我也觉得不好意思,就揍它。被猪看成笨蛋,这是不能忍受的。   
    坦白地说,我自己绝不可能把一车粪推上山——坡道太陡,空手走都有点喘。实际上山边上有人在接应:小车推到坡道上,就有人用绳子套住,在前面拉,和两人之力,才能把车弄上山去。这省了我的劲儿,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更笨了。这道理是这样的:这一车粪有一百公斤,我和小车加起来,也快有一百公斤了,为了送一百公斤的粪,饶上我这一百公斤已经很笨,现在又来了一个人,这就不止是一百公斤。刨去做无效功不算,有效功不过是送上去一些土,其中肥料的成分本属虚无缥缈……好在这些蠢事猪是看不到的;假如看到的话,不知它会怎么想:土里只要含有微量它老人家的粪尿,人就要不惜劳力送上高山——它会因此变成自大狂,甚至提出应该谁吃谁的问题……   
    从任何意义上说,送粪这种工作决不比从低洼地里提水更有价值。这种活计本该交给风能去干,犯不着动用宝贵的人体生物能。我总以为,假如我老家住了些十七世纪的荷兰人,肯定遍山都是缆车、索道——他们就是那样的人:工程师、经济学家、能工巧匠。至于我老家的乡亲,全是些勤劳朴实、缺少心计的人。前一种人的生活比较舒服,这是不容争辩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是种什么人。在老家时,我和乡亲们相比,显得更加勤劳朴实、更加少心计。当年我想的是:我得装出很能吃苦的样子,让村里的贫下中农觉得我是个好人,推荐我去上大学,跳出这个火坑……顺便说一句,我虽有这种卑鄙的想法,但没有得逞。大学还是我自己考上的。既然他们没有推荐我,我就可以说几句坦白的话,不算占了便宜又卖乖。村里的那些活,弄得人一会儿腰疼,一会儿腿疼,尤其是拔麦子,拔得手疼不已,简直和上刑没什么两样——十指连心嘛,干嘛要用它们干这种受罪的事呢?当年我假装很受用,说什么身体在受罪,思想却变好了,全是昧心话。说良心话就是:身体在受罪,思想也更坏了,变得更阴险,更奸诈……当年我在老家插队时,共有两种选择:一种朴实的想法是在村里苦挨下去,将来成为一位可敬的父老乡亲;一种狡猾的想法就是从村里混出去,自己不当父老乡亲,反过来歌颂父老乡亲。这种歌颂虽然动听,但多少有点虚伪……站在荷兰牧场面前,我发现还有第三种选择。对于个人来说,这种选择不存在,但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它不仅存在,而且还是正途。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   
    我生在北京西郊大学区里。长大以后,到美国留学,想要恭维港台来的同学,就说:你国语讲得不坏!他们也很识趣,马上恭维回来:不能和你比呀。北京乃是文化古都,历朝历代人文荟萃,语音也是所有中国话里最高尚的一种,海外华人佩服之至。我曾在美国华文报纸上读到一篇华裔教授的大陆游记,说到他遭服务小姐数落的情形:只听得一串京片子,又急又快,字字清楚,就想起了《老残游记》里大明湖上黑妞说书,不禁目瞪口呆,连人家说什么都没有去想——我们北京人的语音就有如此的魅力。当然,教授愣完了,开始想那些话,就臊得老脸通红。过去,我们北京的某些小姐(尤其是售票员)在粗话的词汇量方面,确实不亚于门头沟的老矿工——这不要紧,语音还是我们高贵。   
    但是,这已是昨日黄花。今天你打开收音机或者电视机,就会听到一串“嗯嗯啊啊”的港台腔调。港台人把国语讲成这样也会害臊,大陆的广播员却不知道害臊。有一句鬼话,叫做“那么呢”,那么来那么去,显得很低智,但人人都说。我不知这是从哪儿学来的,但觉得该算到港台的账上。再发展下去,就要学台湾小朋友,说出“好可爱好高兴噢”这样的鬼话。台湾人造的新词新话,和他们的口音有关。国语口音纯正的人学起来很难听。
第四部分十次路线斗争    除了广播员,说话港台化最为厉害的,当数一些女歌星。李敖先生骂老K(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个比方太过粗俗,但很有表现力。我们的一些时髦小姐糟蹋自己的语音,肯定是在意淫港币和新台币——这两个地方除了货币,再没什么格外让人动心的东西。港台人说国语,经常一顿一顿,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他们在想这话汉语该怎么说啊。他们英语讲得太多,常把中国话忘了,所以是可以原谅的。我的亲侄子在美国上小学,回来讲汉语就犯这毛病。犯了我就打他屁股,打一下就好。中国的歌星又不讲英文,再犯这种毛病,显得活像是大头傻子。电台请歌星做节目,播音室里该预备几个乒乓球拍子。乒乓球拍子不管用,就用擀面杖。这样一级一级往上升,我估计用不到狼牙棒,就能把这种病治好。治好了广播员,治好了歌星,就可以治其他小姐的病。如今在饭店里,听见鼻腔里哼出一句港味的“先生”,我就起鸡皮疙瘩。北京的女孩子,干嘛要用鼻甲来说话!   
    这篇文章一直在谈语音语调,但语音又不是我真正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港台文化正在侵入内地。尤其是那些狗屎不如的电视连续剧,正在电视台上一集集地演着,演得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说不好了。香港和台湾的确是富裕,但没有文化。咱们这里看上去没啥,但人家还是仰慕的。所谓文化,乃是历朝历代的积累。你把城墙拆了,把四合院扒了,它还在人身上保留着。除了语音,还有别的——就拿笔者来说,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北方人,稍稍有点急公好义,仗义疏财,有那么一丁点燕赵古风,台湾来的教授见了就说:你们大陆同学,气概了不得……   
    我在海外的报刊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个前国军上校,和我们打了多年的内战,枪林弹雨都没把他打死。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火力还不够厉害,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老东西确实有两下子。改革开放之初,他巴巴地从美国跑了回来,在北京的饭店里被小姐骂了一顿,一口气上不来,脑子里崩了血筋,当场毙命。就是这样可怕的故事也挡不住他们回来,他们还觉得被正庄京片子给骂死,也算是死得其所。我认识几位华裔教授,常回大陆,再回到美利坚,说起大陆服务态度之坏,就扼腕叹息道:再也不回去了。隔了半年,又见他打点行装。问起来时,他却说:骂人的京片子也是很好听的呀!他们还说:骂人的小姐虽然粗鲁,人却不坏,既诚实又正直,不会看人下菜碟,专拍有钱人马屁——这倒不是谬奖。八十年代初的北京小姐,就是洛克菲勒冒犯到她,也是照骂不误:“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能在我这儿起腻,惹急了我他妈的拿大嘴巴子贴你!”断断不会见了港客就骨髓发酥非要嫁他不可——除非是领导上交待了任务,要把他争取过来。粗鲁虽然不好,民族自尊心却是好的,小姐遇上起腻者,用大嘴巴子去“贴”他,也算合理;总比用脸去贴好吧。这些事说起来也有十几年了。如今北京多了很多合资饭店,里面的小姐不骂人,这几位教授却不来了。我估计是听说这里满街的鸟语,觉着回来没意思。他们不来也不要紧,但我们总该留点东西,好让别人仰慕啊。高考经历高考经历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11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编者   
    1978年我去考大学。在此之前,我只上过一年中学,还是十二年前上的,中学的功课或者没有学,或者全忘光。家里人劝我说:你毫无基础,最好还是考文科,免得考不上。但我就是不听,去考了理科,结果考上了。家里人还说,你记忆力好,考文科比较有把握。我的记忆力是不错,一本很厚的书看过以后,里面每个细节都能记得,但是书里的人名地名年代等等,差不多全都记不得。   
    我对事情实际的一面比较感兴趣:如果你说的是种状态,我马上就能明白是怎样一种情形;如果你说的是种过程,我也马上能理解照你说的,前因如何,后果则会如何。不但能理解,而且能记住。因此,数理化对我来说,还是相对好懂的。最要命的是这类问题:一件事,它有什么样的名分,应该怎样把它纳入名义的体系——或者说,对它该用什么样的提法。众所周知,提法总是要背的。我怕的就是这个。文科的鼻祖孔老夫子说,必也正名乎。我也知道正名重要。但我老觉得把一件事搞懂更重要——我就怕名也正了,言也顺了,事也成了,最后成的是什么事情倒不大明白。我层次很低,也就配去学学理科。   
    当然,理科也要考一门需要背的课程,这门课几乎要了我的命。我记得当年准备了一道题,叫做十次路线斗争,它完全是我的噩梦。每次斗争都有正确的一方和错误的一方,正确的一方不难回答,错误的一方的代表人物是谁就需要记了。你去问一个基督徒:谁是你的救主?他马上就能答上来:他是我主耶稣啊!我的情况也是这样,这说明我是个好人。若问:请答出著名的十大魔鬼是谁?基督徒未必都能答上来——好人记魔鬼的名字干什么。我也记不住错误路线代表人物的名字,这是因为我不想犯路线错误。但我既然想上大学,就得把这些名字记住。“十次路线斗争”比这里解释的还要难些,因为每次斗争都分别是反左或反右,需要—一记清,弄得我头大如斗。坦白说,临考前一天,我整天举着双手,对着十个手指一一默诵着,总算是记住了所有的左和右。但我光顾了记题上的左右,把真正的左右都忘了,以后总也想不起来。后来在美国开车,我老婆在旁边说往右拐,或者往左拐我马上就想到了陈独秀或者王明,弯却拐不过来,把车开到了马路牙子上,把保险杠撞坏。后来改为揪耳朵,情况才有好转,保险杠也不坏了——可恨的是,这道题还没考。一门课就把我考成了这样,假如门门都是这样,肯定能把我考得连自己是谁都忘掉。现在回想起来,幸亏我没去考文科——幸亏我还有这么点自知之明。如果考了的话,要么考不上,要么被考傻掉。
第四部分见了漂亮女生就两眼放光    我当年的“考友”里,有志文科的背功都相当了得。有位仁兄准备功课时是这样的:十冬腊月,他穿着件小棉袄,笼着手在外面溜达,弓着个腰,嘴里念念叨叨,看上去像个跳大神的老太婆。你从旁边经过时,叫住他说:来,考你一考。他才把手从袖子里掏出来,袖子里还有高考复习材料,他把这东西递给你。不管你问哪道题,他先告诉你答案在第几页,第几自然段,然后就像炒豆一样背起来,在句尾断下来,告诉你这里是逗号还是句号。当然,他背的一个字都不错,连标点都不会错。这位仁兄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一所著名的文科大学——对这种背功,我是真心羡慕的。至于我自己,一背东西就困,那种感觉和煤气中毒以后差不太多。跑到外面去挨冻倒是不困,清水鼻涕却要像开闸一样往下流,看起来甚不雅。我觉得去啃几道数学题倒会好过些。   
    说到数学,这可是我最没把握的一门课,因为没有学过。其实哪门功课我都没学过,全靠自己瞎琢磨。物理化学还好琢磨,数学可是不能乱猜的。我觉得自己的数学肯定要砸,谁知最后居然还及了格。听说那一年发生了一件怪事:京郊某中学毕业班的学生,数学有人教的,可考试成绩通通是零蛋,连个得零点五分的都没有。把卷子调出来一看,都答得满满的,不是白卷。学生说,这门课听不大懂,老师让他们死记硬背来的。不管怎么说吧,也不该都是零分。后来发现,他们的数学老师也在考大学,数学得分也是零。别人知道了这件事都说:这班学生的背功真是了得。不是吹牛,要是我在那个班里,数学肯定得不了零分——老师让我背的东西,我肯定记不住。既然记不住,一分两分总能得到。盛装舞步盛装舞步   
    初入大学的门槛,我发现有个同学和我很相像:我们俩都长得人高马大,都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而且都能言善辩。后来发现,他不仅和我同班,而且同宿舍,于是感情就很好。每天吃完了晚饭,我要在校园里散步,他必在路边等我,伸出手臂说:年兄请——这家伙把我叫做年兄,好像我们是同科的进士或者举人。我也说:请。于是就手臂挽着手臂(有点像一对情人),在校园里遛起弯来,一路走,一路高谈阔论。像这个样子在美国是有危险的,有些心胸狭隘的家伙会拿枪来打我们。现在走在上海街头恐怕也不行,但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在北京的一所校园的角落里遛遛,还没什么大问题。当然,有时也有些人跟在我们身后,主要是因为这位年兄博古通今,满肚子都是典故;而我呢,如你所知,能胡编是我吃饭的本事,我们俩聊,听起来蛮有意思的。有些同班同学跟着我们,听我们胡扯——从纪晓岚一路扯到爱因斯坦,这些前辈在天之灵听到我们的谈话内容可能会不高兴。到了期中期末,功课繁忙,大家都去准备考试,没人来听我们胡扯,散步的就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们俩除了散步,有时还跳跳踢踏舞。严格地说,还不是踢踏舞。此事的起因是:这位年兄曾在内蒙插队,对马儿极有感情,一看到电视上演到马术比赛,尤其是盛装舞步,他马上就如痴如狂。我曾给他出过这样的主意:等放了暑假,你回插队的地方,弄匹马来练练好了。他却说:我们那里只有小个子蒙古马,骑上去它就差不多了,怎忍心让它来跳舞——再说,贫下中牧也不会答应,他们常说:糟蹋马匹的人不得好死。然后,他忽然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啊呀年兄,咱们俩合起来是四条腿,和马的腿一样多嘛!……他建议我们来练习盛装舞步,我也没有不同意见——反正吃饱了要消消食。两条大汉扣着膀子乱跳,是有点古怪,但我们又不是在大街上跳,而是在偏僻小路上跳,所以没有妨碍谁。再说,我们俩都是出了名的特立独行之士,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干部,全都懒得来管我们。后来有一天,有个男同学经过我们练习舞步的地方——记得他是上海人,戴副小眼镜——他看了我们一阵,然后冲到我们面前来说:像你们俩这样可不行——不像话。说完就走了。   
    这位同学走了以后,我们停了一会儿。年兄问道:刚才那个人说了什么?我说:不知道。这个人好像有毛病——咱们怎么办?年兄说:不理他,接着跳!直到操练完毕,我们才回宿舍拿书,去阅览室晚自习。第二天傍晚,还在老地方,那位小眼镜又来了。他皱着眉头看了我们半天,忽然冲过来说:那件事还没公开化呢!说完就又走了。这回我们连停都懒得停,继续我们的把戏。但不要以为我们是傻子,我知道人家说的那件事是同性恋。很不巧的是,我们俩都是坚定的异性恋者,我的情况尚属一般,年兄不仅是坚定的异性恋,而且还有点骚——见了漂亮女生就两眼放光,口若悬河。当然,同样的话,年兄也可以用来说我。所以实际情况是:说我们俩是同性恋,不仅不正确,而且很离谱。那天晚上那位眼镜看到的,不是同性恋者快乐的舞蹈,而是一匹性情温良的骏马在表演左跨步……文化人类学指出,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的人之间,会发生误解,明明你在做这样一件事,他偏觉得你在做另外的事,这就是件误解的例子。你若说,我们不该引起别人的误会,这也是对的。但我们躲到哪儿,他就追到哪儿,老在一边乱嘀咕。   
    我和年兄在校园里操练舞步,有人看了觉得很可耻,但我们不理睬他。我猜这个人会记恨我们,甚至在心里用孟夫子的话骂我们:“无耻之耻,无耻矣!”我们不理他,是因为他把我们想错了。顺便说一句,孟老夫子的基本方法是推己及人,这个方法是错误的。推己往往及不了人,不管从谁那儿推出我们是同性恋都不对,因为我们不是的。但这不是说,我们拒绝批评。批评只要稍微有点靠谱,我们就听。有一天,我们正在操练舞步,有个女同学从那儿经过,笑了笑说:狗撒尿。然后飘然而去。我们的步法和狗撒尿不完全一样,说实在的,要表演真正的狗撒尿步法,非职业舞蹈家不可,远非我二人的胯骨力所能及;但我们忽然认为,盛装舞步还是用马匹来表演为好。
第四部分这是一种病态    我早就从大学毕业了,靠写点小文章过活,不幸的是,还是有人要误解我。比方说,我说人若追求智慧,就能从中得到快乐;就有人来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他一点都不懂我在说什么。他还说理性已经崩溃了,一个伟大的、非理性的时代就要降临。如此看来,将来一定满世界都是疯子、傻子。我真是不明白,满世界都是疯子和傻子,这就是民族实在主义吗?既然谁都不明白谁在说些什么,就应该互不答理才对。我在这方面做得不错,我从来不看有痰气的思辨文章(除非点了我的名),以免误解。至于我写的这种幽默文章,也不希望它被有痰气的思辨学者看到。有关“错误的故事”有关“错误的故事”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11月8日《南方周末》。——编者   
    1977年恢复了高考,但我不信大学可以考进去(以前是推荐的),直到看见有人考进去我才信了。然后我就下定决心也要去考,但“文化革命”前我在上初一,此后整整十年没有上学,除了识字,我差不多什么都不会了。离考期只有六个月,根本就来不及把中学的功课补齐。对于这件事,我是这么想的:补习功课无非是为了走进高考的考场,把考题做对。既然如此,我就不必把教科书从头看到尾。干脆,拿起本习题书直接做题就是了。结果是可想而知:几乎每题必错。然后我再对着正确答案去想:我到底忽略了什么?中学的功课对一个成人的智力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猜的东西。就这样连猜带蒙,想出了很多别人没有教过的东西。乱忙了几个月,最后居然也做对不少题。进了考场,我忽然冷汗直冒,心里没底——到底猜得对不对,这回可要见真佛了。   
    现在的年轻人看到此处,必然会猜到:那一年我考上了,要不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他们还会说:又在写你们老三届过五关斩六将的英雄事迹,真是烦死了。我的确是考上了,但并不觉得有何值得夸耀之处。与此相反,我是怀着内心的痛苦在回忆此事。别人在考场上,看到题目都会做,就会高兴。我看到题目都会做,心里倒发起虚来。每做出一道题,我心里就要嘀咕一番:这个做法是我猜的,到底对不对呢?所有题都做完,我已经愁肠千结,提前半小时交卷,像丧家犬一样溜出考场。考完之后,别人都在谈论自己能得多少分。我却不敢谈论:得一百分和零分都在我预料之内。虽然成绩不坏,但我还是后怕得很,以后再不敢这样学习。那一年的考生里,像我这样的人还不少,但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怀疑自己。有些考友从考场出来时,心情激动地说:题目都做出来了,这回准是一百分!等发榜一看,几乎是零蛋。这不说明别的,只说明他对考试科目的理解彻底不对。   
    下面一件事是我在海外留学时遇到的。现在的年轻人大可以说,我是在卖弄自己出国留过学。这可不是夸耀,这是又一桩痛苦的经历,虽然发生在别人身上,我却没有丝毫的幸灾乐祸——我上的那所大学的哲学系以科学哲学著称。众所周知,科学哲学以物理为基础,所以哲学系的教授自以为在现代物理方面有很深的修养。忽一日,有位哲学教授自己觉得有了突破性的发现——而且是在理论物理上的发现,高兴之余,发帖子请人去听他的讲座,有关各系的教授和研究生通通都在邀请之列。我也去了,听着倒是蛮振奋的,但又觉得不像是这么回事。听着听着,眼见得听众中有位物理系的教授大模大样,掏出个烟斗抽起烟来。等人家讲完,他把烟斗往凳子腿上一磕,说道:“Wrong story!”(错误的故事)就扬长而去。既然谈的是物理,当然以物理教授的意见为准。只见那位哲学教授脸如猪肝色,恨不能一头钻下地去。   
    现在的年轻人又可以说,我在卖弄自己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他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我这一生听过各种“wrong story”,奇怪的是:错得越厉害就越有人信——这都是因为它让人振奋。听得多了,我也算个专家了。有些故事,如“文革”中的种种古怪说法,还可以祸国殃民。我要是编这种故事,也可以发大财,但我就是不编。我只是等故事讲完之后,用烟斗敲敲凳子腿,说一声:这种理解彻底不对。迷信与邪门书迷信与邪门书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7月12日《中华读书报》。——编者   
    我家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工具书、科学书和文学书,还有戴尼提、气功师一类的书,这些书里所含的信息各有来源。我不愿指出书名,但恕我直言,有一类书纯属垃圾。这种书里写着种种古怪异常的事情,作者还一口咬定都是真的,据说这叫人体特异功能。   
    人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东西,有可靠的知识,有不可靠的猜测,还有些东西纯属想入非非。这些东西各有各的用处,我相信这些用处是这样的:一个明理的人,总是把可靠的知识作为根本;也时常想想那些猜测,假如猜测可以验证,就扩大了知识的领域;最后,偶尔他也准许自己想入非非,从怪诞的想像之中,人也能得到一些启迪。当然,人有能力把可信和不可信的东西分开,不会把怪诞的想像当真——但也有例外。   
    当年我在农村插队,见到村里有位妇女撒癔症,自称狐仙附了体,就是这种例外。时至今日,我也不能证明狐仙鬼怪不存在,我只知道它们不大可能存在,所以狐仙附体不能认定是假,只能说是很不可信。假设我信有狐仙附了我的体,那我是信了一件不可信的事,所以叫撒了癔症。当然,还有别的解释,说那位妇女身上有了“超自然的人体现象”,或者是有了特异功能(自从狐仙附体,那位大嫂着实有异于常人,主要表现在她敢于信口雌黄),自己不会解释,归到了狐仙身上,但我觉得此说不对。在学大寨的年代里,农村的生活既艰苦,又乏味,妇女的生活比男人还要艰苦。假如认定自己不是个女人,而是只狐狸,也许会愉快一些。我对撒癔症的妇女很同情,但不意味着自己也想要当狐狸。因为不管怎么说,这是一种病态。
第四部分科学与邪道    我还知道这样一个例子,我的一位同学的父亲得了癌症,已经到了晚期,食水俱不能下,静脉都已扎硬。就在弥留之际,忽然这位老伯指着顶棚说,那里有张祖传的秘方,可以治他的病。假如找到了那张方子,治好了他的病,自然可以说,临终的痛苦激发了老人家的特异功能,使他透过顶棚纸,看到了那张祖传秘方。不幸的是,把顶棚拆了下来也没找到。后来老人终于在痛苦中死去。同学给我讲这件事,我含泪给他解释道:伯父在临终的痛苦之中,开始想入非非,并且信以为真了。   
    我以为,一个人在胸中抹煞可信和不可信的界限,多是因为生活中巨大的压力。走投无路的人就容易迷信,而且是什么都信(马林诺夫斯基也是这样来解释巫术的)。虽然原因让人同情,但放弃理性总是软弱的行径。我还认为,人体特异功能是件不可信的事,要让我信它,还得给我点压力,别叫我“站着说话不腰疼”。比方说,让我得上癌症,这时有人说,他发点外气就能救我,我就会信;再比方说,让我是个犹太人,被关在奥斯维辛,此时有人说,他可以用意念叫希特勒改变主意,放了我们大家,那我不仅会信,而且会把全部钱物(假如我有的话)都给他,求他意念一动。我现在正在壮年,处境尚佳,自然想循科学和艺术的正途,努力地思索和工作,以求成就;换一种情况就会有变化。在老年、病痛或贫困之中,我也可能相信世界上还有些奇妙的法门,可以呼风唤雨,起死回生。所以我对事出有因的迷信总抱着宽容的态度。只可惜有种情况叫人无法宽容。   
    在农村还可以看到另一种狐仙附体的人,那就是巫婆神汉。我以为他们不是发癔症,而是装神弄鬼,诈人钱物。如前所述,人在遇到不幸时才迷信,所以他们又是些趁火打劫的恶棍。总的来说,我只知道一个词,可以指称这种人,那就是“人渣”。各种邪门书的作者应该比人渣好些,但凭良心说,我真不知好在哪里。   
    我以为,知识分子的道德准则应以诚信为根本。假如知识分子也骗人,让大家去信谁?但知识分子里也有人信邪门歪道的东西,这就叫人大惑不解。理科的知识分子绝不敢在自己的领域里胡来,所以在诚信方面记录很好。就是文史学者也不敢编造史料,假造文献。但是有科学的技能,未必有科学素质;有科学的素质,未必有科学的品格。科学家也会五迷三道。当然,我相信他们是被人骗了。老年、疾病和贫困也会困扰科学家,除此之外,科学家只知道什么是真,不知道什么是假,更不谙弄虚作假之道,所以容易被人骗。   
    小说家是个很特别的例子,他以编故事为主业;既知道何谓真,更知道何谓假。我自己就是小说家,你让我发誓说写出的都是真事,我绝不敢,但我不以为自己可以信口雌黄到处骗人。我编的故事,读者也知道是编的。我总以为写小说是种事业,是种体面的劳动,有别于行骗。你若说利用他人的弱点进行欺诈,干尽人所不齿的行径,可只因为是个小说家,他就是个好人了,我抵死也不信。这是因为虚构文学一道,从荷马到如今,有很好的名声。   
    我还以为,知识分子应该自尊、敬业。我们是一些堂堂君子,从事着高尚的事业;所有的知识分子都是这样看自己和自己的事业,小说家也不该例外。现在市面上有些书,使我怀疑某人是这么想的:我就是个卑鄙小人,从事着龌龊的事业。假如真有这等事,我只能说:这样想是不好的。   
    最近,有一批自然科学家签名,要求警惕种种伪科学,此举来得非常及时。《老残游记》上说,中国有“北拳南革”两大祸患。当然,“南革”的说法是对革命者的诬蔑,但“北拳”的确是中国的一大隐患。中国人——尤其是社会的下层——有迷信的传统,在社会动荡、生活有压力时,简直就是渴望迷信。此时有人来装神弄鬼,就会一哄而起,造成大的灾难。这种流行性的迷信之所以可怕,在于它会使群众变得不可理喻。这是中国文化传统里最深的隐患。宣传科学,崇尚理性,可以克制这种隐患;宣扬种种不可信的东西,是触发这种隐患。作家应该有社会责任感,不可为一点稿酬,就来为祸人间。   
    从历史书上看到,在三十年代末的德国,很多科学家开始在学校里讲授他们的德国化学、德国数学、德国物理学。有位德国物理学家指出:“有人说科学现在和永远是有国际性的——这是不对的;科学和别的每一项人类创造的东西一样,是有种族性和以血统为条件的。”这话着实有意思。但不知是怎么个种族性法。化学和数学的种族性我没查到,有关物理学的种族性,人家是这么解释的:经典物理是由亚利安人创造的:牛顿、伽利略等等,都是亚利安人,而且大多是北欧血统,所以这门科学是好的。至于现代物理学,都是犹太人搞出来的,所以是邪恶的,必须斩尽杀绝。爱因斯坦是犹太人,他和他的相对论是“德国物理”的死敌——纳粹物理学家宣称,谁要是称赞相对论,那就是喜欢犹太人统治世界,并对“德国人永远沦为无生气的奴隶地位”表示高兴。可想而知,爱因斯坦要是落到德国人手里,肯定没有好。他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早早逃到美国去,保住了一条命。德国教学和化学的内容是什么,我不确切知道,但知道它肯定会让纳粹科学家特别开心,让犹太科学家特别不开心——因为一般来说,挨骂总是不开心的事情。
第四部分震惊世界的科学成就    过去,在生物学领域里,遗传学曾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邪说,所以就有种无产阶级的生物学——这就是李森科的神圣学派。这种学说我上学时听过一耳朵,好像还有些道理,但不知为什么一定要和遗传学过不去。这股邪风是从前苏联传过来的,老大哥教给我们些好的东西,也教了些邪的歪的。身在那个时代,不会遗传学的人会很高兴,但也有人不高兴。我有位老师,年轻时对现代语言学很有兴趣,常借些新的英文书刊来看。后来有人给他打个招呼说:你这样下去很危险,会滑进资产阶级的泥坑;我们的语言学要以一位前苏联伟人论语言学问题的小册子为神圣的根基——而你正在背离这个根基。我老师听了很害怕,后来就进了精神病院。他告诉我说,自己是装疯避祸,但我总觉得他是真被吓疯了,因为他讲起这件事来总带着一股胆战心惊的样子。这位老师后来贫困潦倒、提心吊胆,再后来虽然用不着提心吊胆,但大好年华已过。他对这些事当然很不开心。   
    我说的都是过去的事情,现在已经好多了。相对论、遗传学,还有社会学和人类学,都不再是邪恶的学问,我们可以放心地学习了。但有些事情我们还是不明白——如果只是外行来摧残科学,我们还可以理解,真正能在科学领域内兴风作浪的,都是懂点科学的人。那些德国和前苏联的学者们,干嘛要分裂科学,把它搞褊狭呢?有些史实可以帮助解释这个疑问:从1905年到1931年,有十位德国犹太人,因为在科学上做出贡献得到了诺贝尔奖金,这对某些以纯亚利安血统而自豪的德国科学家来说,未免太多了些。近现代科学取得了很多成就,这些成就大多不是诞生在俄国,难免让俄国科学家气不顺。因此就想把别人的成就贬低,甚至抹煞掉,对自己的成就则夸大,甚至无中生有;以此来证明种族或者这方土地有很大的优越性。中国血统的科学家成就也不少,诺贝尔物理奖、化学奖通通拿到了,虽然他们是美籍,但愿我们能以此为荣。有件事正在使我忧虑:中国人和德国人不同。中国人对证明自己的种族优越从来就不很在意的,他们真正在意的是想要证明自己传统文化的优越性。   
    最近我们听说,从儒家道家、阴阳五行、周易八卦等等之中,即将产生震惊世界的科学成就。前不久我在电视上和一位作家辩论,他告诉我说,有位深谙此道的老者,不用抹胶水,脑门上能贴一叠子钢。这件事无论是爱因斯坦还是玻尔都做不到,看来我们的诺贝尔奖又有门了。但我想来想去,怎么也想像不出瑞典科学院的秘书会这样向世界宣布:女士们先生们,这位获奖的科学家能在脑门上贴一大叠钢。这是了不起的本领,但诺贝尔奖总不能奖给一个很粘糊的脑门吧。作家这样瞎说还不要紧,科学家也有信这个的。像这样的学问搞了出来,外国人不信怎么办呢?到那时又该说:科学和人类创造的一切东西一样,是以文化和生活方式特异性为基础的。以此为基础,划分出中国的科学,这是好的。还有外国的科学,那是邪恶的,通通都要批倒批臭。中国数学、中国物理和中国化学,都不用特别发明出来,老祖宗都替我们发明好了:中国物理是阴阳,中国化学是五行,中国数学是八卦。到了那时,我们又退回到中世纪去了。科学的美好科学的美好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1期《金秋科苑》杂志。发表时题目为“向科学学习什么”。——编者   
    我原是学理科的,最早学化学。我学得不坏,老师讲的东西我都懂。化学光懂了不成,还要做实验,做实验我就不行了。用移液管移液体,别人都用橡皮球吸液体,我老用嘴去吸——我知道移液管不能用嘴吸,只是橡皮球经常找不着——吸别的还好,有一回我竟去吸浓氨水,好像吸到了陈年的老尿罐里,此后有半个月嗓子哑掉了。做毕业论文时,我做个萃取实验,烧瓶里盛了一大瓶子氯仿,滚滚沸腾着,按说不该往外跑,但我的装置漏气,一会儿就漏个精光。漏掉了我就去领新的,新的一会儿又漏光。一个星期我漏掉了五大瓶氯仿,漏掉的起码有一小半被我吸了进去。这种东西是种麻醉药,我吸进去的氯仿足以醉死十条大蟒。说也奇怪,我居然站着不倒,只是有点迷糊。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把实验做了出来,证明我的化学课学得蛮好。但是老师和同学一致认为我不适合干化学。尤其是和我在一个实验室里做实验的同学更是这样认为,他们也吸进了一些氯仿,远没我吸得多,却都抱怨说头晕。他们还称我为实验室里的人民公敌。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继续干化学,毒死我自己还不要紧,毒死同事就不好了。我对这门科学一直恋恋不舍:学化学的女孩很多,有不少长得很漂亮。   
    后来我去学数学,在这方面我很有天分。无论是数字运算,还是公式推导,我都像闪电一样快,只是结果不一定全对。人家都说,我做起数学题来像小日本一样疯狂:我们这一代人在银幕上见到的日本人很多,这些人总是头戴战斗帽,挺着刺刀不知死活地冲锋,别人说我做数学题时就是这么个模样。学数学的女孩少,长得也一般。但学这门科学我害不到别人,所以我也很喜欢。有一回考试,我看看试题,觉得很容易,就像刮风一样做完了走人。等分数出来,居然考了全班的最低分。找到老师一问,原来那天的试题分为两部分,一半在试题纸的正面,我看到了,也做了。还有一半在反面,我根本就没看见。我赶紧看看这些没做的题,然后说:这些题目我都会做。老师说,知道你会,但是没做也不能给分。他还说什么“就是要整整你这屁股眼大掉了心的人”。这就是胡说八道了。谁也不能大到了这个地步。一门课学到了要挨整的程度,就不如不学。
第四部分难于启齿    我现在既不是化学家,也不是数学家,更不是物理学家。我靠写文章为生,与科技绝缘——只是有时弄弄计算机。这个行当我会得不少,从最低等的汇编语言到最新潮的C++全会写,硬件知识也有一些。但从我自己的利益来看,我还不如一点都不会,省得整夜不睡,鼓捣我的电脑,删东加西,最后把整个系统弄垮,手头又没有软件备份。于是,在凌晨五点钟,我在朋友家门前踱来踱去,抽着烟;早起的清洁工都以为我失恋了,这门里住着我失去的恋人,我在表演失魂落魄给她看。其实不是的,电脑死掉了,我什么都干不了,更睡不着觉。好容易等到天大亮了,我就冲进去,向他借软件来恢复系统——瞎扯了这么多,现在言归正传。我要说的是:我和科学没有缘分,但是我爱科学,甚至比真正的科学家还要爱得多些。   
    正如罗素先生所说,近代以来,科学建立了一种理性的权威——这种权威和以往任何一种权威不同。科学的道理不同于“夫子曰”,也不同于红头文件。科学家发表的结果,不需要凭借自己的身份来要人相信。你可以拿一枝笔,一张纸,或者备几件简单的实验器材,马上就可以验证别人的结论。当然,这是一百年前的事。验证最新的科学成果要麻烦得多,但是这种原则一点都没有改变。科学和人类其他事业完全不同,它是一种平等的事业。真正的科学没有在中国诞生,这是有原因的。这是因为中国的文化传统里没有平等:从打孔孟到如今,讲的全是尊卑有序。上面说了,拿煤球炉子可以炼钢,你敢说要做实验验证吗?你不敢。炼出牛屎一样的东西,也得闭着眼说是好钢。在这种框架之下,根本就不可能有科学。   
    科学的美好,还在于它是种自由的事业。它有点像它的一个产物互联网(Internet)——谁都没有想建造这样一个全球性的电脑网络,大家只是把各自的网络连通,不知不觉就把它造成了。科学也是这样的,世界上各地的人把自己的发明贡献给了科学,它就诞生了。这就是科学的实质。还有一样东西也是这么诞生的,那就是市场经济。做生意的方法,你发明一些,我发明一些,慢慢地形成了现在这个东西,你看它不怎么样,但它还无可替代。一种自由发展而成的事业,总是比个人能想出来的强大得多。参与自由的事业,像做自由的人一样,令人神往。当然,扯到这里就离了题。现在总听到有人说,要有个某某学,或者说,我们要创建有民族风格的某某学,仿佛经他这么一规划、一呼吁,在他画出的框子里就会冒出一种真正的科学。老母鸡“格格”地叫一阵,挣红了脸,就能生一个蛋,但科学不会这样产生。人会情绪激动,又会爱慕虚荣。科学没有这些老病,对人的这些毛病,它也不予回应。最重要的是:科学就是它自己,不在任何人的管辖之内。   
    对于科学的好处,我已经费尽心机阐述了一番,当然不可能说得全面。其实我最想说的是:科学是人创造的事业,但它比人类本身更为美好。我的老师说过,科学对中国人来说,是种外来的东西,所以我们对它的理解,有过种种偏差:始则惊为洪水猛兽,继而当巫术去理解,再后来把它看做一种宗教,拜倒在它的面前。他说这些理解都是不对的,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老师说得很对。我能补充的只是:除了学习科学已有的内容,还要学习它所有、我们所无的素质。我现在不学科学了,但我始终在学习这些素质。这就是说,人要爱平等、爱自由,人类开创的一切事业中,科学最有成就,就是因为有这两样做根基。对个人而言,没有这两样东西,不仅谈不上成就,而且会活得像一只猪。比这还重要的只有一样,就是要爱智慧。无论是个人,还是民族,做聪明人才有前途,当笨蛋肯定是要倒霉。大概是在一年多以前吧,我写了篇小文章讨论这个问题,论证人爱智慧比当笨蛋好些。结果冒出一位先生把我臭骂一顿,还说我不爱国——真是好没来由!我只是论证一番,又没强逼着你当聪明人。你爱当笨蛋就去当吧,你有这个权利。生命科学与骗术生命科学与骗术   
    我的前半生和科学有缘,有时学习科学,有时做科学工作,但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充当科学的辩护士,在各种江湖骗子面前维护它的名声——这使我感到莫大的荣幸。身为一个中国人,由于有独特的历史背景,很难理解科学是什么。我在匹兹堡大学的老师许倬云教授曾说,中国人先把科学当做洪水猛兽,后把它当做呼风唤雨的巫术,直到现在,多数学习科学的人还把它看成宗教来顶礼膜拜,而他自己终于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但是,这种体会过于深奥,对大多数中国人不适用。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科学有移山倒海的威力,是某种叫做“科学家”的人发明出的、我们所不懂的古怪门道。基于这种理解,中国人很容易相信一切古怪门道都是科学,其中就包括了可以呼风唤雨的气功和让药片穿过塑料瓶的特异功能。我当然要说,这些都不是科学。要把这些说明白并不容易——对不懂科学的人说明什么是科学,就像要对三岁孩子说明什么是性一样,难于启齿。   
    物理学家维纳曾说,在理论上人可以通过一根电线来传输。既然如此,你怎么能肯定地说药片不可能穿过药瓶?爱因斯坦说,假如一个车厢以极高的速度运动,其中的时间就会变慢。既然如此,三国时的徐庶为什么就不能还在人间?答案是:维纳、爱因斯坦说话,不该让外行人听见。我还听说有位山里人进城,看到城里的电灯,就买个灯泡回家,把它用皮绳吊起来,然后指着它破口大骂:“妈的,你为什么不亮!”很显然,城里人点电灯,也不该让山里人看到。现在的情况是:人家听也听到了,看也看到了,我们负有解释之责。我的解释是这样的:科学对于公众来说,确实犯下了过于深奥的罪孽。虽然如此,科学仍然是理性的产物。它是世界上最老实、最本分的东西,而气功呼风唤雨,药片穿瓶子,就不那么老实。
第四部分科学的严肃性就在于此    大贤罗素曾说,近代以来,科学建立了权威。这种权威和以往一切权威都不同,它是一种理性的权威,或者说,它不是一种真正的权威。科学所说的一切,你都不必问它是从谁嘴里说出来的,那人可不可信,因为你可以用纸笔或者实验来验证。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有验证数学定理的修养,更不见得拥有实验室,但也不出大格——数学修养可以学出来,实验设备也可以置办。数学家证明了什么,总要把自己的证明写给人看;物理学家做出了什么,也要写出实验条件和过程。总而言之,科学家声称自己发明、发现了什么,都要主动接受别人的审查。   
    我们知道,司法上有无罪推定一说,要认定一个人有罪,先假设他是无罪的,用证据来否定这个假设。科学上认定一个人的发现,也是从他没发现开始,用证据来说明他确实发现了。敏感的读者会发现,对于个人来说,这后一种认定,是个有罪推定。举例来说,我王某人在此声称自己最终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我当然不是认真说的!),就等于把自己置于骗子的地位。直到我拿出了证明,才能脱罪。鉴于此事的严重性,我劝读者不要轻易尝试。   
    假如特异功能如某些作家所言,是什么生命科学大发现的话,在特异功能者拿出足以脱罪的证明之前,把他们称为骗子,显然不是冒犯,因为科学的严肃性就在于此。现在有几位先生努力去证明特异功能有鬼,当然有功于世道,但把游戏玩颠倒了——按照前述科学的规则,我们必须首先推定:特异功能本身就是鬼,那些人就是骗子;直到他们有相反的证据。如果有什么要证明的,也该让他们来证明。   
    现在来说说科学的证明是什么。它是如此的清楚、明白、可信,绝不以权威压人,也绝不装神弄鬼。按罗素的说法,这种证明会使读者感到,假如我不信他所说的就未免太笨。按维纳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人可以通过电线传输,那我未免太笨;按爱因斯坦所说的条件(他说的条件现在也做不到),假如我不相信时间会变慢,也未免太笨。这些条件太过深奥,远不是特异功能的术者可以理解的。虽然那些人可能看过些科普读物,但连科普都没看懂。在大家都能理解的条件之下,不但药片不能穿过塑料瓶,而且任何刚性的物体都不可能穿过比自身小的洞而且毫发无损,术者说药片穿过了分子间的缝隙,显然是不要脸了。那些术者的证明,假如有谁想要接受,就未免太笨。如果有人持相反的看法,必然和“骗”字有关,或行骗、或受骗。假如我没有勇气讲这些话,也就不配做科学的弟子。因为我们已经被逼到了这个地步,假如不把这个“骗”字说出来,就只好当笨蛋了。   
    关心“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的人都知道,像药片穿瓶子、耳朵识字这类的事,有时灵,有时不灵。假如你认真去看,肯定碰上他不灵,而且也说不出什么时候会灵。假如你责怪他们:为什么不把特异功能搞好些再出来表演,就拿他们太当真了。仿此我编个笑话,讲给真正的科学家听:有一位物理学家致电瑞典科学院说:本人发现了简便易行的方法,可以实现受控核聚变,但现在把方法忘掉了。我保证把方法想起来,但什么时候想起来不能保证。在此之前请把诺贝尔物理奖发给我。当然,真正的物理学家不会发这种电报,就算真的出了忘掉方法的事,也只好吃哑巴亏。我们国家的江湖骗子也没发这种电报,是因为他们层次太低。他们根本想不到骗诺贝尔奖,只能想到混吃混喝,或者写几本五迷三道的书,骗点稿费。   
    按照许倬云教授的意见,中国人在科学面前,很容易失去平常心。科学本身太过深奥,这是原因之一。民族主义是另一个原因。假设特异功能或是生命科学是外国人发明的,到中国来表演,相信此时它已深深淹没在唾液和黏痰的海洋里。众所周知,现代科学发祥于外国,中国人搞科学,是按洋人发明的规则去比赛规定动作。很多人急于发明新东西,为民族争光。在急迫的心情下,就大胆创新,打破常规,创造奇迹。举例来说,五八年大跃进时就发明了很多东西。其中有一样,上点岁数的都记得:一根铁管,一头拍扁后,做成单簧管的样子,用一片刀片做簧片。他们说,冷水从中通过,就可以变成热水,彻底打破热力学第二定律。这种东西叫做“超声波”,被大量制造,下在澡堂的池子里。据我所见,它除了割破洗澡者的屁股,别无功能;我还见到一个人的脚筋被割断,不知他现在怎样了。“特异功能”、“生命科学”就是九十年代的“超声波”。“超声波”的发明者是谁,现在已经不可考,但我建议大家记下现在这些名字,同时也建议一切人: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有脸做人,尽量不要当骗子。很显然,这种发明创造,丝毫也不能为民族争光,只是给大家丢丑,所以让那些假发明的责任者溜掉有点不公道。我还建议大家时时想到:整个人类是一个物种,科学是全人类的事业,它的成就不能为民族所专有,所以它是全人类的光荣;这样就能有一些平常心。有了平常心,也就不容易被人骗。   
    我的老师曾说,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学习科学,尤其要有平常心。如罗素所言,科学在“不计利害地追求客观真理”。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如此淳朴和善良。尤瑟纳尔女士说:“当我计算或写作时,就超越了性别,甚至超越了人类。”请扪心自问,你所称的科学,是否是如此崇高的事业。我用大师们的金玉良言劝某些成年人学好。不用别人说,我也觉得此事有点可笑。
第四部分选择一种痛苦的生活方式    现在到了结束本文的时候,可以谈谈我对所谓“生命科学”的看法了。照我看,这里包含了一些误会。从表面上看,科学只认理不认人,仿佛它是个开放的领域,谁都能来弄一把,但在实际上,它又是最困难的事业,不是谁都能懂,所以它又最为封闭。从表面上看,科学不断创造奇迹,好像很是神奇,但在实际上,它绝无分毫的神奇之处——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言,科学是对真正事实的实事求是——它创造的一切,都是本分得来的;其中包含的血汗、眼泪和艰辛,恐非外人所能知道。但这不是说,你只要说有神奇的事存在,就会冒犯到我。我还有些朋友相信基督死了又活过来,这比药片穿瓶更神奇!这是信仰,理当得到尊重。科学没有理由去侵犯合理的宗教信仰。但我们现在见到的是一种远说不上合理的信仰在公然强奸科学——一个弱智、邪恶、半人半兽的家伙,想要奸污智慧女神,它还流着口水、吐着粘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配得上她!她和我一样的笨!”——我想说的是:你搞错了。换个名字,到别处去试试吧。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我怎样做青年的思想工作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第14期《三联生活周刊》杂志。发表时题目为“我和摇滚青年”。——编者   
    我有个外甥,天资聪明,虽然不甚用功,也考进了清华大学——对这件事,我是从他母系的血缘上来解释的,作为他的舅舅之一,我就极聪明。这孩子爱好摇滚音乐,白天上课,晚上弹吉他唱歌,还聚了几个同好,自称是在“排演”,但使邻居感到悲愤;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吉他上有一种名为噪声发生器的设备,可以弹出砸碎铁锅的声音。要说清华的功课,可不是闹着玩的,每逢考期临近,他就要熬夜突击准备功课;这样一来就找不着时间睡觉。几个学期下来,眼见得尖嘴猴腮,两眼乌青,瘦得可以飘起来。他还想毕业后以摇滚音乐为生。不要说他父母觉得灾祸临门,连我都觉得玩摇滚很难成立为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除非他学会喝风屙烟的本领。   
    作为摇滚青年,我外甥也许能找到个在酒吧里周末弹唱的机会,但也挣不着什么钱;假如吵着了酒吧的邻居,或者遇到了要“整顿”什么,还有可能被请去蹲派出所——这种事我听说过。此类青年常在派出所的墙根下蹲成一排,状如在公厕里,和警察同志做轻松之调侃。当然,最后还要家长把他们领出来。这孩子的父母,也就是我的姐姐、姐夫,对这种前景深感忧虑,他们是体面人,丢不起这个脸。所以长辈们常要说他几句,但他不肯听。最不幸的是,我竟是他的楷模之一。我可没蹲过派出所,只不过是个自由撰稿人,但不知为什么,他觉得我的职业和摇滚青年有近似之处,口口声声竟说:舅舅可以理解我!因为这个缘故,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负起责任,劝我外甥别做摇滚乐手,按他所学的专业去做电气工程师。虽然在家族之内,这事也属思想工作之类。按说该从理想、道德谈起,但因为在甥舅之间,就可以免掉,径直进入主题:“小子,你爸你妈养你不容易。好好把书念完,找个正经工作吧,别让他们操心啦。”回答当然是:他想这样做,但办不到。他热爱自己的音乐。我说:有爱好,这很好。你先挣些钱来把自己养住,再去爱好不迟。摇滚音乐我也不懂,就听过一个“一无所有”。歌是蛮好听的,但就这题目而论,好像不是一种快乐的生活。我外甥马上接上来道:舅舅,何必要快乐呢?痛苦是灵感的源泉哪。前人不是说:没有痛苦,叫什么诗人?——我记得这是莱蒙托夫的诗句。连这话他都知道,事情看来很有点不妙了……   
    痛苦是艺术的源泉,这似乎无法辩驳:在舞台上,人们唱的是“黄土高坡”、“一无所有”,在银幕上,看到的是“老井”、“菊豆”、“秋菊打官司”。不但中国,外国也是如此,就说音乐吧,柴科夫斯基“如歌的行板”是千古绝唱,据说素材是俄罗斯民歌“小伊万”,那也是人民痛苦的心声。美国女歌星玛瑞·凯瑞,以黑人灵歌的风格演唱,这可是当年黑奴们唱的歌……照此看来,我外甥决心选择一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以此净化灵魂,达到艺术的高峰,该是正确的了。但我偏说他不正确,因为他是我外甥,我对我姐姐总要有个交待。因此我说:不错,痛苦是艺术的源泉;但也不必是你的痛苦……柴科夫斯基自己可不是小伊万;玛瑞·凯瑞也没在南方的种植园里收过棉花;唱“黄土高坡”的都打扮得珠光宝气;演秋菊的卸了妆一点都不悲惨,她有的是钱……听说她还想嫁个大款。这种种事实说明了一个真理:别人的痛苦才是你艺术的源泉;而你去受苦,只会成为别人的艺术源泉。因为我外甥是个聪明孩子,他马上就想到了,虽然开掘出艺术的源泉,却不是自己的,这不合算——虽然我自己并不真这么想,但我把外甥说服了。他同意好好念书,毕业以后不搞摇滚,进公司去挣大钱。   
    取得了这个成功之后,这几天我正在飘飘然,觉得有了一技之长。谁家有不听话的孩子都可以交给我说服,我也准备收点费,除写作之外,开辟个第二职业——职业思想工作者。但本文的目的却不是吹嘘我有这种本领,给自己做广告。而是要说明,思想工作有各种各样的做法。本文所示就是其中的一种:把正面说服和黑色幽默结合起来,马上就开辟了一片新天地……我的精神家园我的精神家园本篇最初发表于1995年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编者   
    我十三岁时,常到我爸爸的书柜里偷书看。那时候政治气氛紧张,他把所有不宜摆在外面的书都锁了起来,在那个柜子里,有奥维德的《变形记》,朱生豪译的莎翁戏剧,甚至还有《十日谈》。柜子是锁着的,但我哥哥有捅开它的方法。他还有说服我去火中取栗的办法:你小,身体也单薄,我看爸爸不好意思揍你。但实际上,在揍我这个问题上,我爸爸显得不够绅士派,我的手脚也不太灵活,总给他这种机会。总而言之,偷出书来两人看,挨揍则是我一人挨,就这样看了一些书。虽然很吃亏,但我也不后悔。
第四部分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俗人    看过了《变形记》,我对古希腊着了迷。我哥哥还告诉我说:古希腊有一种哲人,穿着宽松的袍子走来走去。有一天,有一位哲人去看朋友,见他不在,就要过一块涂蜡的木板,在上面随意挥洒,画了一条曲线,交给朋友的家人,自己回家去了。那位朋友回家,看到那块木板,为曲线的优美所折服,连忙埋伏在哲人家左近,待他出门时闯进去,要过一块木板,精心画上一条曲线……当然,这故事下余的部分就很容易猜了:哲人回了家,看到朋友留下的木板,又取一块蜡板,把自己的全部心胸画在一条曲线里,送给朋友去看,使他真正折服。现在我想,这个故事是我哥哥编的。但当时我还认真地想了一阵,终于傻呵呵地说道:这多好啊。时隔三十年回想起来,我并不羞愧。井底之蛙也拥有一片天空,十三岁的孩子也可以有一片精神家园。此外,人有兄长是好的。虽然我对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无异议。   
    长大以后,我才知道科学和艺术是怎样的事业。我哥哥后来是已故逻辑大师沈有鼎先生的弟子,我则学了理科;还在一起讲过真伪之分的心得、对热力学的体会,但这已是我二十多岁时的事。再大一些,我到国外去旅行,在剑桥看到过使牛顿体会到万有引力的苹果树,拜伦拐着腿跳下去游水的“拜伦塘”,但我总在回想幼时遥望人类智慧星空时的情景。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我时常回到童年,用一片童心来思考问题,很多烦难的问题就变得易解。人活着当然要做一番事业,而且是人文的事业;就如有一条路要走,假如是有位老学究式的人物,手执教鞭戒尺打着你走,那就不是走一条路,而是背一本宗谱。我听说前苏联就是这么教小孩子的:要背全本的普希金、半本莱蒙托夫,还要记住俄罗斯是大象的故乡(萧斯塔科维奇在回忆录里说了很多)。我们这里是怎样教孩子的,我就不说了,以免得罪师长。我很怀疑会背宗谱就算有了精神家园,但我也不想说服谁。安徒生写过《光荣的荆棘路》,他说人文的事业就是一片着火的荆棘,智者仁人就在火里走着。当然,他是把尘世的嚣嚣都考虑在内了,我觉得用不着想那么多。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这样说固然有煽情之嫌,但想要说服安徒生,就要用这样的语言。维特根斯坦临终时说:告诉他们,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这句话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牵牛花丛中走过来了。虽然我对他的事业一窍不通,但我觉得他和我是一头儿的。   
    我不大能领会下列说法的深奥之处:要重建精神家园,恢复人文精神,就要灭掉一切俗人——其中首先要灭的,就是风头正健的俗人。假如说,读者兜里的钱是有数的,买了别人的书,就没钱来买我的书,所以要灭掉别人,这个我倒能理解,但上述说法不见得有如此之深奥。假如真有这么深奥,我也不赞成——我们应该像商人一样,严守诚实原则,反对不正当的竞争。让我的想法和作品成为嚣嚣尘世上的正宗,这个念头我没有,也不敢有。既然如此,就必须解释我写文章(包括这篇文章)的动机。坦白地说,我也解释不大清楚,只能说: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道: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