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高速公路免费当有法可依(新京报 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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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免费当有法可依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2-4 7:44:32 · 来源: 新京报

■ 一家之言
近日看到两则新闻:一是江西省决定从2月1日起,暂停收费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二是贵州西南出海大通道上的贵阳小碧收费站开始重新收取过路费,造成2公里的严重堵车。
本着抗灾、救灾的需要,目前南方受灾地区的高速公路理应免费,可为什么江西和贵州做法迥异。
我查了《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这么多的法规都没有规定收费的高速公路在什么情况下免费放行。这暴露了立法的问题,由交通部门主导起草的上述法规规范了行车者,却忽略了收费的高速公路在什么情况下免费放行等涉及自身责任承担的规范。正是因为法律的疏漏,所以同样的情况,却出现不同的结果。
因此,应当从法律上堵塞漏洞,明确高速公路于何种条件下必须免费开放。现在,多个省的《公路条例》规定了一些免费情况,可免费条件不一致。如未开足通道免费放行的条件,广东规定的是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而江苏的规定则是平均10辆以上车辆才免费开放;对于道口开足后堵车的,广东的《条例》上未提及,有关官员表示车辆排队超过500米免费放行,而江苏的《条例》规定车辆排队超过200米免费放行。这些不同的口径,急需统一。
因此,应当在全国的有关法规上统一高速公路免费放行的条件,而这个规定不宜只由各地方交通部门一锤定音。
□殷国安(江苏 干部)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comment/zonghe/1044/2008/02-04/021@0744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