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治安小案,如何在推诿中成“大案”(新华每日电讯 200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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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治安小案,如何在推诿中成“大案”


( 2008-01-31 09:39:04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1版

呼和浩特案发地辖区警方敷衍塞责,是失职甚至渎职的。只有当全社会都能够自觉地来维护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时,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维护
呼和浩特市大江南北大酒店最近发生一桩怪事:一女子在酒店如厕,被一身穿酒店员工服的男子用手机偷拍。这事本不复杂,也不难办,却因为受害人求助的当地“110”和辖区派出所出警迟缓、办事马虎、敷衍塞责、懒散推诿,致使此事在当地似乎成了一件怪事、一桩疑难案件(新华社1月17日报道)。更可气的是,办案者竟要受害者去捉拿嫌疑人!
这起案件本不该成为疑难案件。如果案发时酒店见证人员能够配合受害者呼救,就可以当场抓住嫌疑人;如果当地“110”及时出警,也能够快速捉住嫌疑人;如果赶到现场的警员要求酒店方当即出示店内录像,也可以很快将嫌疑人捉拿;如果警方认真深入调查,也能通过向目击者查询,顺藤摸瓜地找到嫌疑人;如果警方动真格地、较了真,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使酒店方“抹掉了”的录像“失而复得”……所有这些原本可以变成现实的“如果”,至今都没有变现。
之所以出现这样尴尬的情况,是因为当地警方的马虎、推诿。甚至记者前去办案派出所核实了解有关情况的时候,还发现该派出所不少办公室的门关着,走廊里等待办事的群众找不着管事民警,守在办公室里的民警却“不管事”,不是守着电脑上网就是瞪着眼抽烟。当班所长更在值班室仰靠着椅子、两条腿高高地放在对面的办公桌上,与两个民警抽烟闲聊,加上不穿警服,怎么看都不像警察。
就这样,一起小小的治安案件,如今变成了要设立“专案组”还办不了案、当地市民街谈巷议的“大案”,以至受害人的权益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作为拿着包括受害人在内的纳税人供奉薪金的当地警方,在这件事情上,是失职甚至渎职的。有关方面有必要就此事举一反三,下决心治一治部分机关的懒散推诿病;对失职渎职者,还应追究法纪责任。
如今受害者仍在继续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表达了追究到底的决心:“偷拍严重侵犯我的隐私权,一定要抓住这个流氓!”我们支持她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希望社会各方共同来支持她维护权益。因为,只有当全社会都能够自觉地来维护一个公民的正当权益时,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维护。 (记者汤计 张丽娜)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30日电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8-01/31/content_75315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