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医生,请学会“说话”有感 - 日志 - clliuqx - 医内网-相识相知在医内 -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8 17:51:03
今天看了一篇博文“希腊医学先驱希波克拉底曾说过,医生有三件法宝——语言、药物、手术刀。但遗憾的是,这句古老的格言已经被很多人淡忘了。尤其是对于语言的作用,很多医生更是不屑一顾。这是医学人文素养缺乏的表现。其实,技术和人文是医学的两翼,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应该说,医学是一门极其复杂的科学,一个人即便穷其一生,也只能略窥一斑。即便是医生,也只能熟悉一两个专业,而无法成为通才。因此,医患之间知识不对称是必然的。在医生面前,患者永远是一个“小学生”,而医生理应像老师一样循循善诱,用最通俗的语言把最复杂的医学道理讲清楚。这不是对患者的恩赐,而是医生的基本职责。   医生不会“说话”,折射出对患者知情权的漠视。据调查,在医疗纠纷中,九成以上是医患沟通不当造成的。反思很多患者杀害医生的恶性事件,医患缺乏沟通都是重要诱因。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对于那些用心沟通的医生,即便发生了医疗意外甚至事故,患者和家属往往也能理解。因此,一个医生只有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那么,外国医生是如何与患者沟通的?有位中国医生到日本进修,遇到一名心绞痛患者准备做冠脉造影。检查前,医生和患者及家属坐在一间谈话室里,桌上摆着心脏模型。医生从心脏血管的解剖结构说起,再解释心绞痛是怎样形成的、最新的治疗方法是什么、可能会有什么风险,最后才签署知情同意书,整个过程大约45分钟,患者和家属欣然离去。中国医生问,有必要说那么细吗?日本医生回答:“在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做对一件事之前,任何一步看似无意义的铺垫,都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刻变得无比重要。”此语可谓精妙。医生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其实也是在保护自我,一旦发生医疗意外,患者也不至于采取极端方式酿成恶性事件。   从7月1日起,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法律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从今以后,医务人员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获得足以做出合理判断的医疗信息。可见,让医生学会“说话”,已不再是道德要求,而是法律要求。一个不会“说话”的医生,很可能会官司缠身,付出沉重的代价。   医生,请学会“有话好好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