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力泛滥政府敛财手段被指相当粗暴 市场经济难再勃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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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1日 16:02新财经【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28条
 
公平与正义 政治体制改革的起止点
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邓小平
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温家宝
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曾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古希腊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公平正义包括分配的公平正义和校正的公平正义。分配的公平正义涉及到财产、荣誉、权力等有价值的东西。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就是公平正义。校正的公平正义涉及到被侵害者的财产、荣誉和权力的多少。使受害者从伤害者那里得到补偿,就是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的GDP从2680多亿美元上升到了49100亿美元;与此同时,我们的基尼系数也从0.28上升到了0.47(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超过0.4即为警戒状态)。
另有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3.33倍;最富裕地区和最穷地区的收入差距是2.68倍,行业之间的收入相差是11倍;不同群体之间收入相差23倍。
而一份关于经济社会状况的权威调查报告则显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约孕育了2~3万名亿万富豪,其中90%以上是高干子女。他们中的3000人,共拥有资产2万亿元,并且掌控着国家的金融、外贸、国土、大型工程、证券等五大领域。
贫富差距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国内需求的萎缩,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必将影响社会的稳定。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如果说三十年前的改革是人人受益的话,那么,今天的改革则是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受损。而利益受损的那一部分人,又恰恰是有权有势,足以对改革施加恶劣影响的人。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这股阻碍改革的势力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部门利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博弈;二是集团利益,包括国有垄断企业等的利益;三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如土地财政,乱收费等;四是阶层的利益,比如,没有房产的阶层可能支持房产税的开征,而房子特别多的,可能会反对开征房产税等。
这股势力不可小觑。垄断者的垄断,既得利益者的讨价还价,成功阻碍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而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又直接导致了改革三十年“放权”与“收权”的周期反复;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扭曲变形;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步履蹒跚。对此,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钟坚教授认为,在传统的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并存的情况下,只有突破政治利益的刚性,才能实现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所以,中国的改革只能走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兼容的道路。只有通过政治民主化才能最终实现经济市场化,才能使社会和文化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钟教授认为,我们深化改革的任务就在于,打破过去的旧体制,建立和完善以效率和公平两大目标相适应的新的经济社会运行机制,走出一条公平与效率兼得、稳定与激励并举的现实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