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类个人物品入境不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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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类个人物品入境不免税

2010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新闻晨报  点击次数:

  9月1日海关总署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所作的调整正式实施,对此读者心中疑惑不少:是不是由于新规实施,个人入境查随身物品也从严了?名表、ipad等贵重物品能否入关?哪些东西不能带?携带物品的免税上限是多少?超出部分如何征税?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又有哪些具体规定?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在境外新购的物品虽有一定的免税额度,但有二十余类物品不能享受额度之外的免税。相关规定与9月1日开始对个人邮递物品的新规定不是一回事。

  [案例]   腕上新表入关被征近万税款

  在外企工作的王先生几乎每两个月都会通过深圳前往香港出差。前不久,他在香港购买了一块价格逾3万元人民币的意大利名表沛纳海(Panerai),入关时将其戴在手腕上,然后把本来佩戴的卡西欧手表放入了行李箱里沛纳海的包装盒内,不料在进入深圳福田海关时,海关人员以自带物品价值超过限额为由,征收了其30%的进口税,约9000多元,而且现场“不走运”的人并非他一个。

  王小姐则遭遇了海关的退货处理。前不久,王小姐在美国的亲戚给她邮寄了一台ipad,不过8月她接到了浦东海关的电话通知,说由于ipad没有3C认证,不能入境,海关方面将作退货处理。

  [机场调查]

  旅客:并未出现特别严厉的检查

  海关对进出境个人自带或是邮递物品是否更加严格了?

  记者近日在浦东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随机采访了20多名旅客,大部分旅客都向记者表示没有接受过个人贵重物品的检查,少数被抽查到的旅客也都属于例行的安全检查。采访中,一名被抽查的旅客说:“就让把行李箱过了一下海关的安全检查设备,也没要求开箱。”只有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在随机抽查中,她有一台上次从国外带来的相机被海关扣了下来,不过随后也顺利地拿了回来,因为不是本次出境购买的,因此并没有被要求缴税。虽然浦东机场国际出入境都有海关检查,但是目前阶段主要针对安全方面的检查,对于个人贵重物品申报和检查并没有特别苛严的情形出现。

  [海关解读]   新规调整的是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

  上海海关相关人士表示,“9.1新规”调整的是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而王先生因名表被征税涉及的是进出境个人“随身携带”物品的管理措施,两者不是一回事。

  对于进出境个人“随身携带”物品,海关方面一直是有规定的,相关规定在海关总署网站上可以查到。上海海关机场海关旅检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海关有关规定,旅客从境外带回物品的价值如果超出5000元,要按规定交纳一定的税费。

  对于王小姐碰到邮寄ipad被退货的情况,上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一旦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如果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仍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并非所有个人物品都能免税入境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入境旅客仔细研读总署相关政策,海关人员的工作是严格依据规定执行的。“‘个人物品就可以免税’是一种误解,对于在境外新购的物品,是有一定的免税额度的,而相关政策也明确规定,对于旅客个人携带入境的物品,有二十余类不能享受额度之外的免税。”该人员建议有疑问的旅客参看海关总署网站《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对非免税物品进行查询。

  实用链接

  海关规定,20种应税的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20种商品,有的只是列举了那一类商品中较具代表性的名字,比如电视机、放像机,其实如投影仪之类的商品也属于同类商品,也需要征税。另外,海关关员在临检现场有“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