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信息网 - 北大法宝--著作权相关案件规费收费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7 01:40:16
【法规标题】著作权相关案件规费收费标准
【法规类别】商业目  【日期】20031217
【时效】修正  【唯一标志】939527157
【全文】 著作权相关案件规费收费标准
 
本标准依著作权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著作权相关案件规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申请音乐著作强制授权:每首新台币三千元。
二、申请制版权登记:每件申请费新台币三千六百元、登记费新台币一百
元及公告费新台币一百元。
三、申请制版权让与登记:每件新台币一千二百元。
四、申请制版权信讬登记:每件新台币一千二百元。
五、申请查阅制版权登记:申请查阅制版物样本或证明文件,每案新台币
一百元。申请影印证明文件,每案新台币一百元。
六、申请制版权登记簿誊本,每案新台币五十元,申请人查询资料,须提
供检索服务者,每张另收新台币二十元。但准予登记随通知发给申请
人誊本者,不另收费用。
七、申请调解:每件新台币五千元。
 
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