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茂明:告状难会打击人们对法治的信心(中国青年报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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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状难会打击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2007-11-27
谢茂明
民诉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应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郝劲松律师是11月7日向山西省定襄县法院提交起诉书,状告周正龙虎照作假的,距今已经半个多月了,早过了法定期限,然而,至今还不知道该案是否会被法院受理。
当然这个案件有其特别之处,却也从一个角度折射了“告状难”。
笔者曾参加过一个工作组,负责协调某地农民与当地企业的矛盾。几次协调无果之后,我们积极鼓励农民起诉,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尽管农民顾虑重重,不愿意打官司,但在我们的鼓励下,他们还是委托了一个土律师(不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意想不到的是,法院的受理程序却被政法委的一名领导给叫停了。其理由是,这个案子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法院不得随便受理,最终受不受理,都得听政法委的。
我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即对政法委领导提出了异议。我说:“我们在下面做工作,要求老百姓不要违法,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当老百姓真的到法院后,法院的门却关了,这不是政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老百姓本身就怕打官司,如果告状无门,就会逼着他们上访,甚至有可能引发其他过激行为。我的意见是,法院应该尽可能敞开大门,接纳百姓起诉,并且,要快立快审快判,通过依法审理一两个有典型的案件,来引导同类纠纷的解决。”那几天,因为这类矛盾纠纷,政府里每天都有上百人上访。
领导最终采纳了我的意见,并且很快见到了成效。但是,在那几天的工作时间里,仍然不时可以感受老百姓打官司难。有个基层领导就公开对不愿意接受政府调解意见的老百姓说,“你们也别太相信打官司,法院怎么判,最后还得听政府的”。
老百姓一直害怕打官司。他们一怕没钱,打不起官司;二怕官官相护,打不赢官司。没钱打官司,他们可以砸锅卖铁;但如果官官相护,砸锅卖铁了,还可能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如果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即使那些进了法院门的人,他们还会相信法院公正吗?
法院是老百姓最终寻求公正的一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连让他们进来说一说理都不允许,我们还能看得到法治的希望吗?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将法院的大门打开,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敞开胸怀迎纳各方来客。法院依法办案的过程,也是一次法治教育和普及的过程,通过法院办案,会引导人们学法、用法、守法,从而推进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