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三聚氰胺被判四年,今已无罪释放-猫眼看人-凯迪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25:27
[转贴]举报三聚氰胺被判四年,今已无罪释放
文章提交者:po09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007年8月,高松林向农业部举报了河北省石家庄市飞龙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和在动物饲料中添加有毒物质,触怒了利益集团,高松林由此被陷害判刑四年入狱。现在,因为三聚氰胺事件浮出水面,因为众多媒体及机构的积极关注,也更因为广大热心群众的呼吁抗议,敢讲真话的良知义士高松林如今得以无罪获释。
这个事件发人深思,一个公民的正常举报权利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光天化日之下,犯罪嫌疑人凭何不受查处反倒逍遥法外?更岂有此理的是,犯罪嫌疑人凭何能让公检法办案人员一起构陷从而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好端端的举报者被弄进牢房里去,法律森严何在?

若不是新西兰政府这么强硬一定要将真相公告天下,若不是新西兰政的努力作为,三聚氰胺事件还是被蒙在鼓里,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众多媒体还在为犯罪者唱赞歌。我们完全可以想象,高松林还要在牢里呆下去,直至四年刑期结束。

这个案件再次表明,中国离以法治国差得远,差得远哪。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利益集团的私器,成为某些权贵犯罪者对好人进行打击陷害的工具。你敢讲真话,你敢主持公道正义,你想依法办事,可没那么容易--类似高松林这样的案子实在太多了,高松林得以无罪获释实在是托了新西兰政府的福,也赖于众多国外媒体及人权组织的积极关注。相对于高松林案,因言获罪案件更是离谱得出奇,无数贪官腐败可以,你反对腐败诉求民主法治不行,当局动辄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弄你进去,反对腐败成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代名词。哈哈,仅仅是思想,且是反对腐败的思想竟然也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案犯,古今奇闻,空前绝后、空前绝后也。

对一个地方的不公正就是对所有地方公正的威胁,一个人的苦难就是全民族的苦难,对一个人的犯罪就是对所有人的犯罪。今天没有轮到你,明天,后天呢?

为维护宪法森严,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在此,让我们一起为高松林呼吁呐喊,呼请中央政府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等执法犯法、蓄意构陷者查清事实、绳之以法、按律究办!以使横恶知戒、刁狡知儆而良善确保。

网友热议:

令人笑掉大牙的"法制國家"。

抓就抓了,放就放了,横竖不过是一个-- P !

社会上所有的邪恶,暴行,都不能用西方自由国家的办法去抵制,去对抗,去推动社会进步,有点良心的人只能被陷害,或者被压制

先上国家赔偿

我们是不是由此可以推论,现在牢里的仍然有不该被关进去的人?

王松林的遭遇说明中国大陆是个无法无天,暗无天日的人间地狱!

呼请中央政府????????哈哈~~~

找阎王告黑白无常的想法都想得出???

法律就是利益集团的私器

所谓天朝的法律是当权者对老百姓的桎梏。对权贵者而言,法律是他们的保护伞和遮羞布。以法治国,连傻子都不会相信。

抓与放都有理,不问责,问天吧

如此法制?换一个名字吧。法制都是家养的了。

把法律玩弄于鼓掌之上的人才是真正的罪犯。

判一个没有犯罪的人有罪,那个合议庭的法官就是集体犯罪,对此应依法惩处。

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国家。

三聚氰胺们高呼:好5倍

你再举报最高的公检法领导试试看!下场--死无葬身之地

政府站在人民的这一边还是站在人民的对立面,通过这个案子可以看得很清楚。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我想知道,那些陷害他入狱的人 判刑了吗?

抓是"法制",放还是"法制"!

又要感谢党感谢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