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承畴降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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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承畴(1593-1665),字彦演,号亨九,谥文襄,福建泉州府南安县(今福建南安县)人。在明朝为官26年,是明崇祯朝的重臣,官至三边总督、蓟辽总督。崇祯15年(1642),在著名的松锦战役中被俘降清,在清朝任职l8年,先后助清廷佐机京务、招抚江南抗清势力,平定西南诸省。康熙4年(1665)病死北京。
对于洪乘畴的评价,研究者历来持不同观点:
1、有人直斥洪承畴为“汉奸”,即所谓“假若当时无承畴,则中国何至有清朝?”;
2、有人亦认为洪承畴应属于基本肯定的历史人物,“向国内外读者公开为洪承畴翻案”。
3、有人则否定想当然的诡词美化诸说,论定乾隆强调的“畏死倖生,靦颜降附”说为真确,是人性弱点在洪承畴身上的表现。
本人略同于第三种观点,即洪承畴虽然在明清两朝都建立过殊功,但正像乾隆皇帝所说:“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然而,这并不是清廷对洪承畴的一贯评价,清廷对洪承畴的评价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
洪承畴被俘降清后,皇太极为照顾他的恋明情结,并未立即授予其官职,而是对其恩养有加,遇事亦向其咨询,直至顺治朝以后,才委以重任,并受到顺治帝和多尔衮的赏识和重用,他曾先后佐理京务,总督江南军务,再次佐理京务,经略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顺治帝曾多次对洪承畴予以褒扬,如:“朕遍察廷臣,无如大学士洪承畴”;“卿练达民情,晓畅兵事”;“卿久任疆,劳绩茂著”等等。可以说,在顺治朝,清廷对洪承畴是充分信任和重用的,对其评价亦很高。
康熙朝,清廷虽多次称颂洪承畴“劳绩素著”,但对其评价已有所变化,所谓 “特授世职之荣”只不过是低于公、侯、伯、子、男五爵之下的三等阿达哈哈番(即三等轻车都尉),与其助清之功实不相称,在内院撰写的《洪承畴碑文》中虽对其褒扬有加,但亦暗寓贬抑。
乾隆朝,对洪承畴的贬抑更加明朗化。乾隆41年(1776)12月,乾隆帝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并传谕把洪承畴同其他明朝降将一起列入《贰臣传》,钦定为“大节有亏”之人:“如洪承畴,以经略丧师,俘擒投顺。&S943;&S943;若而人者,皆以胜国臣僚,乃遭际时艰,不能为其主临危授命,辄复畏死幸生,靦颜降附,岂得复谓之完人!即或稍有片长足录,其瑕疵自不能掩。”又云:“若以其身事两朝,概为削而不书,则其过迹,转得藉以掩盖,又岂所以示传信乎?!朕思此等大节有亏之人,不能念其建有勋绩,谅于生前,亦不因其尚有后人,原于既死。” 从中可以看出乾隆帝对洪承畴等明朝降将的贬斥之情是多么的强烈。
清朝晚期,又把洪承畴认定为既不忠于明朝,也不忠于清朝的心怀贰心之臣。如《清史稿》卷237云:“国初诸大政皆定自太祖太宗朝,世谓承畴实成之,诬矣。承畴再出经略江南、湖广,以逮滇黔,皆所勘定,桂王既入缅甸,不欲穷追,以是罢兵柄”。
清廷对洪承畴评价的变化,与时代形势密切相关,清朝开国之初,清廷实有赖于明朝降清将帅和谋臣才得以迅速灭明,平定天下。否则,仅凭满族势力迅速夺取天下是相当困难的。洪承畴曾在明朝为官26年,对明朝形势了如指掌,又颇有经略之才,故而皇太极对其十分看重,顺治帝对洪承畴更是恩宠有加,言听计从,评价甚高。
康熙登基之初,朝政大权掌握在皇太后和以鳌拜为首的四大辅政大臣手中,他们同朝中的保守势力一起否定了顺治时重用汉官的政策,将功勋卓著的明朝降将洪承畴由顺治时的“夙望重臣”降为一般的“贤良之臣”,对其功绩予以淡化。
乾隆时,形势大变,清朝的统治日益巩固。随之而来的是清廷希望通过向臣民灌输封建忠君思想和封建道德观念,以图消弭人民的反清意志,把臣民驯养成为忠于大清的顺民。因此,在乾隆中后期,乾隆帝命臣下议谥明末时为明、清两朝殉节诸臣,并命其臣子将明末诸臣按照传统的忠君不贰的道德标准,划分为“尽节”和“降附”两大类,由乾隆帝亲自裁定,将之分别归入由国史馆编撰的《胜朝殉节诸臣录》和《贰臣传》两书之中,为的就是实现这种意图。
清朝晚期,西方列强相继侵入中国,划分他们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国内农民起义如火如荼,边疆分裂势力日益猖獗,清政府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而清朝有许多官员或卑膝事洋,或参与叛乱,或同情义军,清廷急需能忠于清朝,力挽危局的将吏。在这种情势下,清廷对洪承畴这类叛明降清的将吏也一如乾隆时,多加贬抑,并受到清廷的冷落。
不管清廷对洪承畴的评价怎样变化,也不管当权者出于何种目的,洪承畴“畏死倖生,靦颜降附”毕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这个案是怎么翻也翻不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