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个人订立的购房合同,暂免贴花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22:10:2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个人订立的购房合同,暂免贴花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0-04-06 10:05:56 / 个人分类:征管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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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税网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个人订立的购房合同,暂免贴花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四条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所签订的合同应该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目前没有暂免贴花的规定。对于个人2008年11月1日后签订的购房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