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知非作案手段低级拙劣”(南方都市报 2007-8-16)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4 18:25:02
“郁知非作案手段低级拙劣”
2007-08-16 14:58:33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芜湖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梁英斌称今天庭审不会持续多长时间
卷入上海社保基金案件的申花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郁知非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今天下午3时20分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7年6月,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期间,委托上海仲鑫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仲鑫公司)的毕胜为其联系购买上海市顺昌路10号1704室商品房一套,毕胜经与售房单位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双方谈妥该房价格为每平方米14000余元,总价值为243万余元。郁知非因担心房价太高对自己影响不好,便与对方协商,在购房合同中只标明房款为118余万元。1997年6月18日,此笔118余万元的购房款由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按照郁知非享受福利分房的标准予以支付。余下的购房款郁知非于同年8月13日至14日期间,以虚构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广告中介费(咨询费)的名义,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转款80万元人民币至仲鑫公司,再由仲鑫公司转付给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9年11月17日,郁知非又利用其担任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虚构的’99上海菊花展社会公益性活动广告费名义,从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25万元人民币至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交纳其个人购房款。检察机关认为,郁知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梁英斌称,郁知非作案手段的最大特点是直截了当,显得相当低级和拙劣,这也反映出其根本不懂法,不知道用本单位资金支付购房款是在犯罪。此外,郁知非认罪态度一直很好,估计今天下午的庭审不会持续多长时间。 《新安晚报》供稿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djjz/200708160720.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