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律如何耍流氓
法律本来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是对道德的最底线支撑。但在流氓精英,特别是偏执到几近变态的法学人士的诱奸下,时下中国的法律越来越偏离社会公平正义,越来越侵害人民群众——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利益,越来越流氓到颠倒黑白、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的地步!
最明显的例证,是它在继武汉反扒志愿者事件、刘兴伟事件、胡斌事件以及出台代表精英和富人利益的《物权法》后,最近又连续集中地干了几件丧心病狂的事:
不独有偶。2004年6月至2007年下半年,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感染职业病——尘肺,在被多家医院确诊后,因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其诊断结果无用。而由于其原工作单位拒开证明,张海超不仅无法顺利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而且经当地政府协调后,具有职业病法定诊断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竟然做出了与众不同的诊断——“肺结核”。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肺结核而是尘肺,只好于
呜呼!中国的法律一至如斯。它眼睁睁地看着国有资产和工人利益被侵占,而无动于衷,甚而帮助资本家攫取国有资产和工人利益,而一旦工人起来反抗了,它马上跳出了说你们违法了,打死人了,要严惩!它眼睁睁地看着工人被职业病折磨得生不如死,而无动于衷,甚而帮助资本家埋葬工人的肉体,而一旦工人起来维权了,它马上跳出来说维权无效,连帮助维权的人一并严惩!法律在干什么?法律在代表什么?法律在戕害人民群众——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的利益!法律在制裁觉醒并试图反抗的人民群众——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法律在捍卫剥削和压迫,成为精英、富人们欺骗和欺压民众的利器!
毛泽东年代,总说法律是有阶级属性的,有什么样的执政阶级,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时下,精英们,特别是法学人士一直在嘲弄这个论点,抹杀法律的阶级属性,信誓旦旦地吹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并不断地推动国家修订法律,让国家法律越来越多、越来越严。其实是给人民群众戴“紧箍咒”,给富人和精英制造剥削、压迫民众的更加自由的空间,其结果就是通过各种合乎法律的“改革”,让工人、农民逐步失去了手中的饭碗,失去了生活保障,背负起高房价、高教育费、高医疗费的新“三座大山”,进而住不起房、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养不起老、死不起人。现实和实践证明,建立在经济地位不平等基础上的法律本身就是罪恶的!只要经济地位不平等,法律越严密,执法越严格,人民就越遭罪!一部《物权法》,更是道出了法律的流氓本性——穷人连饭都吃不饱,还有什么私人财产值得保护?只有精英和富人才拥有巨额资产需要保护!说到底,时下精英倡导、专家推行的法律和法治是只许剥削压迫,不许反抗斗争。
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弱者的利益,不仅不能保护这个国家的主人——工人、农民的利益,反而积极惩办捍卫自己利益的工人,积极惩治帮助民工维权的郑大一附。对此,精英们,特别是法学人士竟然还解释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者罪”,这是法律的本性,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真的像泼皮街头撒泼,他耍了流氓,还说自己耍得有理!
呜呼,即使真的如流氓们所说,悬赏捉拿打死陈国军“凶手”、惩治帮张海超维权的郑大一附,是法律的本性,那这样的法律宁可不要!如果说这就是法治的要求,那这样的法治宁可不建!一切不合理的法律都应该废除!一切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法治都应该推翻!一切鼓吹流氓法律和流氓法治的流氓精英、流氓法学人士都应该彻底埋葬!
参考文献:
1、《是谁急于在当前推动保护私有财产和〈物权法〉立法》
2、《就通钢事件问吉林国资委十个为什么 》
3、《通钢工人为何憎恶建龙:“让工人全下岗”致群殴》
4、《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