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取款”17万,无期;贪污受贿1千多万,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9 01:58:12

“恶意取款”17万,无期;贪污受贿1千多万,死缓

有人银行的ATM机出故障,而多取了17万的人,判了无期。
  
  
  
   天津日报网12月20日报道 12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受理此案的。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6年至2006年间,李宝金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62万余元。其中,李宝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天津渤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人民币共计317万余元;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天津荣程联合钢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和海润达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刘某人民币共计229万余元、美元1.8万元、港币1万元。
  
  
  
   17W和1000多W如此差距,结果都是一样:无期=死缓。真是够“平等”的。实事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这样的“平等”让我们大家都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