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鴷:腐败何以蔓延,反腐何以低效?——对腐败和反腐败的系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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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鴷:腐败何以蔓延,反腐何以低效?——对腐败和反腐败的系统思考时间:2010-07-29 14:16 作者:林中鴷点击:24次
  一、系统思考方法简介
  二十世纪形成的系统哲学或系统科学理论,借鉴了近、当代自然科学的新成果,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科学理论的大综合,在更高的层次上整合了主体与客体、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必然与偶然、事实与价值、一元与多元、部分与整体、必然与偶然、确定与模糊、有机与无机、简单与复杂、精神与物质、可逆与不可逆、自然与社会等对立范畴或概念,拥有更高的科学含量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对世界具有更广泛、更深刻的解释力。系统哲学或系统科学的形成,是当代哲学界和科学界的一场深刻革命,它提供了全新的世界图景,是人类认识活动的最新范式。
  佛睿思特、彼得·圣吉和丹尼斯.舍伍德等人,以其深刻洞见和高超悟性,从系统哲学、系统科学理论中提炼出简明、通俗的“系统思考方法”,创造了迥异于传统思维模式的新型思维框架。“系统思考”现已成为当代显学风靡世界,在众多领域的管理、决策中得到广泛运用,成为探究、解决复杂问题的整体、持久的根本解决之道,并日益显示出强大的威力。
  系统思考观认为,现实世界中的因果关系是相对的、互动的。因果相互作用的特性称为“反馈”。反馈分为两种,因果相互加强的反馈是正反馈,因果相互消弱的属于负反馈。现实中的事物和现象,都存在正负两种反馈机制,正反馈促进事物、现象变化,负反馈保持事物、现象稳定。反馈作用往往通过循环回路来实现,也即因果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往往是间接的,其间要经过若干中介环节,最后形成一个封闭循环。事物和现象中的正负反馈都是通过循环回路实现的,复杂事物、现象中的循环回路更多、循环链条更长。与正负反馈相对应,循环回路也分为两类,增强回路推动事物、现象的加速增长或加速衰败,调节回路则抗拒干扰,具有趋向目的、保持稳定的功能。两种回路共同决定事物和现象的变化趋向。因果关系之间通常存在“时滞”,即一定的“因”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引起一定的“果”。事物、现象的状态和变化,由其内部结构所决定,此处“结构”主要指关键要素的相互联系方式。所谓关键要素,指能够发挥关键作用、对其他要素有更高的控制力或作用力、能形成“杠杆效应”的因素。只要关键要素有一个小小的改变,就能引起事物、现象持续、重大的改变和完善,这种作用类似杠杆原理,所以关键要素也可以叫做“杠杆点”。关键要素及其连接形成关键回路,关键回路将在根本上影响事物、现象的长远状态和趋向。事物和现象中的关键回路和杠杆点往往非常隐蔽,发现它们需要“火眼金睛”;而显而易见的解决办法只能作为权宜之计,它往往低效、远期无效且极易引发严重的副作用。解决复杂问题、实现管理目的的关键,即在于寻找并采取高效的“杠杆解”。
  二、对腐败现象和既有反腐措施的分析
  腐败已经成为我国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是政府和民众最关注的现象之一。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论坛杂志发起“未来10年10个最严峻挑战”问卷调查,“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是受访者心目中的第一大挑战,82.3% 的受访者选择了此项。《中国青年报》不久前刊登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的文章,题目是《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2009年腐败现象与反腐败行动的特点》。文章认为,2006年以来,中国腐败呈现出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群蛀现象日益严重三大趋势,2009年仍在延续这种趋势。胡星斗教授认为,目前中国的腐败是制度性的腐败,也就是说它是个比较全面、系统的腐败,甚至是文化上、生活方式的腐败。
  中央多次强调将治理腐败作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复申明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召开了数不清的会议,印发了众多的文件,制订了数目繁多的法律法规,树立里不少廉政模范,抓了不少腐败典型,也开展了若干次反腐运动,但仍然没有遏制腐败不断加深和蔓延的趋势。何故?如果我们对腐败和反腐措施进行系统思考,就能恍然大悟。原来腐败现象中存在诸多“增强回路”,使得腐败呈指数型加速发展态势;而反腐措施未能形成“调节回路”,发挥有效的抑制作用。
  我国社会中的腐败现象的增强回路有:
  1、腐败→享受腐败好处→腐败欲望上升,腐败动机增强→进一步加重腐败;
  2、腐败→官员综合利益丰厚,官位成为肥缺→官位诱惑力上升,全社会趋之若鹜→官位竞争激烈,竞争成本抬高→需要更多的行贿资本→进一步加重腐败;
  3、腐败→法律法规破绽和漏洞较多,不完备→寻租空间较大、机会增多→增加腐败成功的机率,提高腐败的可能性→进一步加重腐败;
  4、腐败→用人腐败,买官卖官增多→官场小人逐步增多→腐败进一步加重;
  5、腐败→贪恋官位欲望上升→变相终身制、集体世袭制、任人唯亲、“近亲繁殖” →官场封闭性增强,官员道德素质不断下降→进一步加重腐败;
  6、腐败→恐惧舆论监督→增强对媒体控制力→媒体监督意识和能力下降→腐败被揭发概率降低,安全系数提高,→进一步加重腐败;
  7、腐败→惧怕法律制裁→加强对司法控制,潜行权大于法→腐败被制裁概率降低、对腐败惩罚轻微化→司法威慑力降低,法律制裁可能性降低→进一步加重腐败;
  8、腐败→司法部门腐败→惩治腐败责任心降低,维护社会公正职能萎缩→腐败案件查处率低下,轻缓刑率增多→腐败成本和风险降低→进一步加重腐败
  9、腐败→惧怕民众清算和社会压力→增强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剥夺民众权利,打击批评和反抗→民众对权贵恐惧感上升,社会犬儒化,社会监督力量失效→腐败进一步加重;
  10、腐败→担心东窗事发,严厉打击上访、举报者→揭露、举报风险增大→举报者日益减少,举报积极性下降→腐败安全性提高→进一步加重腐败;
  11、腐败→惧怕被惩处→实行官场合作,组成利益集团和关系网,官官相护→形成腐败保护机制,增强腐败安全感→腐败进一步加重;
  12、腐败→担忧被人发现,声誉受损→实行神秘政治,财政不透明,政务信息不公开→社会和媒体无法监督→进一步加重腐败;
  13、腐败→权力的任意性→阻挠不同权力之间的制约制衡→腐败更加方便→进一步加重腐败;
  14、腐败→社会示范效应增强,潜规则盛行→形成腐败文化,加速社会溃败→进一步加重腐败。
  我国采取的反腐倡廉措施一般包括利用贪腐案件警示教育、树立廉政典型、不断下发规定和禁令、不断制定反腐法律、惩治部分贪腐分子、开展不同形式反腐运动等。根据腐败不断加重的趋势,我们可以推断这些措施的效果应该不尽人意,未能形成的有效的调节回路。此外,上述措施虽然也能产生一定暂时效果,短期内也能对腐败分子形成一定震慑作用,但由于多属治标不治本之法,长久来看将渐渐失效,并且产生严重的“副作用”---既得利益集团不断坐大,左右政策的能力不断增强,对深化改革、采取真正有效反腐措施的抵制力量愈来愈大,从而严重妨碍根本性反腐机制的建立和措施的推进。在这种情势下,不得不消耗大量人财物力,继续重复上述表面、低效的反腐措施,形成对这些治标措施的严重依赖症。
  1、开展警示教育。由于贪腐文化环境形成了畸形的物欲、权欲型价值观,贪腐者道德水准低下,对警示教育敏感性降低,警示教育效果不佳→贪腐进一步加重,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压力增大→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2、推出廉政典型。廉洁从政与贪腐者的价值观格格不入,有的廉政典型虚假,廉政典型影响力甚微→贪腐进一步加强,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压力增大→进一步推出廉政典型;
  3、印发禁令规定。但往往只是形式,缺乏实质、明确、严厉的惩治内容,且往往不动真格,很难落实→习以为常,威慑力消失,贪腐者胆量越来越大,贪腐领域越来越广→需要印发更多的禁令规定,;
  4、制定反腐法律。由于法治建设滞后,权大于法的现象屡屡发生,法律多成摆设,影响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贪腐者藐视法律,无法产生敬畏心理→腐败进一步加重,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压力增大→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
  5、惩治贪腐分子。腐败分子被抓几率较小,往往出于偶然,增强了贪腐者的侥幸心理→腐败进一步加重,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压力增大→继续抓腐败分子。
  6、开展反腐运动。此举往往虎头蛇尾,多走过场,腐败者深谙此道,运动中暂时收敛,运动后变本加厉→腐败进一步加重,政府形象受损,社会压力增大→开展新的反腐运动。
  三、反腐倡廉的“杠杆解”
  既然已有的反腐措施效果不佳,那么应当实施怎样的根本性措施呢?实际上,人类社会的不同政治实践,已经总结出相当丰富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经验,真正有威力的反腐措施已经昭然若揭,不再隐晦,那就是实行民主宪政,具体包括民主竞选、权力制衡、严格法治、言论自由、阳光行政等,这些就是防止和惩治腐败的“杠杆解”。宪政民主社会具有良好的政治结构,能够形成诸多抑制腐败的关键、调节回路,使腐败现象不断衰减,政治清明度日渐上升。
  1、腐败→权力监督、制衡、制约机制发挥作用→阻遏不正当行为发生→不能腐败→腐败不断减弱;
  2、腐败→失去民意基础,在政治竞选中败北→政治抱负无实现机会→不想腐败→腐败不断减弱;
  3、腐败→因法治健全,法律公正,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腐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腐败成本上升,风险加大,腐败者面临牢狱之灾,得不偿失→不敢腐败→腐败进一步减弱;
  4、腐败→媒体自由,能对公众人物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媒体揭露使腐败者颜面尽失,名誉扫地,无地自容,后果很严重→对腐败恐惧感加深,言行不得不谨小慎微→不敢腐败腐败→腐败进一步减弱;
  5、腐败→因为行政透明,政治决策、运作都会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官员不敢明目张胆地腐败,隐性腐败被揭穿的可能性也会很大,腐败者不敢放肆→腐败进一步减弱。
  上述五条回路皆为阻遏腐败的关键、调节回路,是解决腐败问题的长久之计和根本知道。如是,则政治清明、社会公正、经济繁荣、百姓幸福焉。诚然,如果一个社会长期受封建专制毒害,则实现宪政民主将遇到众多阻力和困难,况且社会治理属于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政治家理应谨慎决策,慎重操作。腐败现象如果很严重,根治腐败就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但只要选准了“关键点”和“杠杆解”,就能形成反腐能量和成效的“滚雪球效应”;或许眼前不会产生明显成效,但长期看必定效果辉煌。如果畏首畏尾,坚守旧制,得过且过,则腐败难除,愈演愈烈;如若政治家情操高尚,抱负远大,魄力雄劲,顺应大势,以民众福祉为己任,以民族振兴为目标,则应选择民主宪政为方向,力推上述“杠杆解”,然后稳扎稳打,循序渐进。如是,则社会将纳入良性循环轨道,腐败现象将逐步减少,社会美好度、民众幸福感将不断攀升,执政者也将名垂青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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