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拿什么保证“黑砖窑”不卷土重来(新京报 2007-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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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保证“黑砖窑”不卷土重来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7-6-20 5:58:10 · 来源: 新京报

“黑砖窑事件”查处每天都有新消息。昨天,公安部通报,山西已有30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拘留,20多人被追捕;河南则拘留了100余人。尽管被解救的劳工还没有详细的统计数字,但已经足以证明起初人们对事件严重性的判断。
雷厉风行之下,人们相信,这次“事件”可以得到圆满的处理,但作为一种“现象”,能否得到根治?换言之,风头过后,“黑砖窑”还会不会卷土重来?
提这样的疑问并非空穴来风。山西、河南等省的“黑砖窑”由来已久———早在9年前,湖南人大代表陈建教就与山西等地的黑砖窑展开较量,解救出数百名人———但那些黑砖窑还是盘踞于荒野深山。
当某个较大区域内,极端的“事件”演化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它就必然有着深层的原因。从新京报昨日报道的一个包工头的讲述,可以对这种深层次原因看出端倪。
被问到“黑窑场为什么屡打不绝?”包工头说“黑窑场上面有保护伞”。这一点,从已经披露的信息中不难看出。黑窑场遍地开花,当地政府不会不知道;没有手续的砖窑场,还要到有关部门交纳税费;有的警察面对报案,只同意“解救你们自己的孩子”;甚至有公务人员参与倒卖被解救的童工。
但是,到目前为止,受到处理的好像只是那位村书记,他还是因为自家开的黑砖窑打死了人,此外,还没有其他官员站出来对此事负责,更没有官员引咎辞职。相反,人们却听到了不少“表态式”的“豪言壮语”———问责的“缺席”,如何遏制黑砖窑的重起?
包工头说:“打击(黑砖窑)这个东西,就怕一阵风。今年要不是洪洞县打死人了,恐怕什么事情也没有。”事情闹大了,从中央到省市,都有调查组在查。但是,他们毕竟是要离开的。如果没有一种长效机制,单靠这种“风暴式”的打击,仍然难保黑砖窑不会死灰复燃。
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是当地政府及其官员要有对劳工保护的责任自觉,以及建立在行政和人大问责压力下的“不得不为”。此外,还要建立劳工与更高级别权力组织的信息通达(比如中央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一旦当地无法实现对劳工的保护,劳工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寻求中央的干预,防止出现数百家长不知所措求助媒体的“尴尬”。
黑砖窑的存在,还有一个原因是有利可图。压榨劳工,能换来自己腰缠万贯,黑窑主当然趋之若鹜。那么,劳工的损害赔偿,执法者就应该保障并提高赔付数额。超低的劳动力价格,加剧了黑窑主对劳工生命和健康的漠视。
还有未被重视的,是那些砖窑场的存废。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便联合下文,禁止使用黏土砖。目的是节约耕地、保护环境。不过,这次黑砖窑事件,也同时让人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那些生产技术严重落后,必然会损害劳工身体健康的砖场,是不是要像非法小煤窑一样彻底夷平。
黏土砖生产取缔难,因为其背后有个市场的存在。一方面,除了支付低额的劳工工资,窑主几乎是无成本地利用着土地,另一方面,农民建房用黏土砖,可以省去不少资金。显然,要改变这种情况,就要加大窑主的成本,如果有窑主从事了黏土砖的生产,除了相关的处罚,还要提高劳工报酬,并交付高额的土地使用金。而对建房的农民,可以适当进行补贴,鼓励农民使用新建材。
因为正在严打,许多砖窑场已人去一空。窑主们有充分的“智慧”把人转移,等待风头过去。如果那些砖窑场依然在物理上存在,如果问责的软弱不会给官员造成任何压力,如果黑窑主的“保护伞”依然纹丝不动,如果劳工的工资待遇依然低得可怜,如果受害者面对欺凌无法得到及时救济,那些“黑砖窑”的卷土重来,就会是必然的。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28/2007/06-20/014@0558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