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委就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9 06:24:23
问:《意见》在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问题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意见》提出了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如:
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并对外公告,就地就近受理督办依照信访条例和司法程序,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
省、市、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确保每周有一天安排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定期接访的时间、地点要及时公示。
上级政法机关要坚持开展带案下访,到下级、到基层直接解决信访问题。
各级党委政法委要牵头组织政法机关开展联合接访,共同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
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政法机关信访专网受理群众信访,及时回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减轻当事人负担。
对群众来信和初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要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
问:如何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作用?
答:调解是我们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特色。《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的衔接机制,依靠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自愿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公安机关对一般治安案件,特别是邻里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要依法加强调解,提倡调解结案。法院要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优先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调窗口,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必须进入司法程序的,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