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谦:推行规划环评刻不容缓(中国环境报 2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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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规划环评刻不容缓
陈谦 2007-06-08
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从决策和规划的源头消除环境隐患,控制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
北京市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和厦门海沧PX项目引发的问题再一次说明:全力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刻不容缓。
环境影响评价的执行目前存在不少阻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推行更是困难重重。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片面发展观和错误政绩观的左右下,将环境监管视为上项目、搞建设的掣肘,将环境保护的宏观调控和源头控制视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对于一些严重污染或存在环境隐患的项目,尽管环保部门立场鲜明,态度坚定地坚持原则,但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缺陷,最终往往导致权力压制监管。在这样的情况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推进更显得乏力。
错误的思想埋下了危险的隐患,而危险的隐患最终导致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规划是发展的纲领和灵魂,发展必须规划先行。城市和区域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和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来衡量。
规划是城市和区域领导决策思想的体现,规划的科学与否、和谐与否,直接反映了决策者的认识程度和思想水平。规划必须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判断一个规划是否符合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不仅要看规划的经济潜力,更要看规划的资源环境潜力;不仅要看规划对于物质财富积累的积极作用,更要看规划对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积极影响。
对规划做出正确的判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标尺。
引发严重环境问题并导致环境污染屡屡出现反弹、环境治理难以取得根本性成效的根源,在于布局性、结构性环境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隐患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由此可见,全力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必要,而且紧迫。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将环境因素置于规划决策的前端,才能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资源环境能力支持,才能预见区域和城市整体的生产和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可能引发的后果,从而未雨绸缪地采取措施从决策层面进行预防性控制,保障经济社会建设在健康、安全、可持续的轨道上进行。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了解区域和城市的资源环境禀赋和总体结构,将发展方略建立在符合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及特色的基础上,建立在经济特征与环境特征相和谐的基础上。在规划中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深刻了解资源环境禀赋和特征,才能正确确立城市定位,科学制定城市和区域功能区划,并按照不同功能区的资源环境特点和发展潜力,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不同区域,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要求,建立与之相吻合、相协调的产业结构,使城市和区域整体生产力和经济增长模式与环境相协调。
当前,节能减排正成为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重点。节能减排的最终目的不是对发展的制约,而是通过改善和维护作为经济活动基本要素的资源环境,实现对生产环境的保障、对生产力的解放。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需要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的同时,下大力气调整产业结构,从根本上扭转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正是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对城市和区域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进行校正,在宏观层面上实现对发展方式的规范。
由此可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急需在各个层面和领域大力推进,不仅经济、建设、行业等领域需要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城市和区域的规划更急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道理很简单,越是庞大的区域和系统的工程,社会、经济、环境等问题就越是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如果不能在整体上进行科学把握和理性分析,隐患就越多,危机就越大。
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综合性社会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城市和区域的总体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因素,通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制订伊始就剔除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的因素,在发展的源头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使规划成为城市和区域发展的正确导航。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良好开端的“控制闸”,能否用好这道闸,检验着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和决心。
来源:中国环境报
http://www.zhb.gov.cn/hjyw/200706/t20070608_1048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