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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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
- 日期:2009/12/4
- 資料來源:本院
行政院為落實總統競選承諾,自去年年5月新政府上任後,立即指示經建會會同相關部會進行「愛台12建設」之整體規劃及推動執行作業,於今(98)年10月底研擬完成「愛台12建設總體計畫」(草案),並於今年11月9日提報本院經建會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再提報本院今年11月26日第3172次會議討論通過,分行各機關全力推動辦理。
「愛台12建設」預計自98年至105年,優先推動12項基礎建設,包括:
-在交通運輸方面,透過便捷交通網、高雄港市再造與桃園國際航空城等建設,將可大幅提升台灣的全球運籌能量。
-在產業發展方面,經由中部高科技產業新聚落、智慧台灣與產業創新走廊,將可加速智慧資本累積,打造台灣的未來競爭力。
-在城鄉發展方面,將推動都市及工業區更新,以及農村再生,振興老舊及發展落後地區的經濟活力,打造城鄉嶄新風貌。
-在環境保育方面,則優先推動海岸新生、綠色造林、防洪治水與下水道建設等環保基礎工程,以實際行動落實環境生態的保護及減碳效果。
本計畫總經費需求概估為3.99兆元,包括政府預算約2.79兆元,約占總經費需求之70%,以及民間投資約1.20兆元,約占30%。目前98年度及99年度政府已編列預算(含公務預算、特別預算、基金預算、地方配合款等)約7,533億元,總計284項實施計畫,已有72%之計畫執行中,22%辦理規劃設計作業中,另6%進行先期規劃作業中。預估本計畫逐年推動執行,對於促進產業創新發展、增加國內投資、活化台灣經濟、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均衡區域發展等具有重大效果;與未推動本計畫之情況比較,平均每年實質GDP規模可提高2.95%,且平均每年增加24.7萬個工作機會。
此外,為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本院除要求各部會務必落實達成規劃之民間投資額度外;各項公共建設計畫,亦應研究規劃採行與土地開發結合之跨部門建設計畫方式辦理,以提高計畫財務自償性;至於具固定收益來源之建設計畫,如未能採民間參與方式辦理,則可檢討研究以基金預算之方式推動辦理。同時,責成工程會與經建會共同建立一套提高計畫自償性的檢核機制,協助各部會持續滾動檢討各項實施計畫,以進一步提升民間投資額度,相對減低政府預算之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