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贪官升迁“源头” - 廉政在线 - 七一社区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7 17:19:36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一批接一批的贪官纷纷落马。据报载,2009年,全国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追缴赃款赃物计71.2亿元。其数字可谓是触目惊心。
翻开上述案例看,多名贪官都是在10来年内“连升三级”。如将他们“升迁”的“源头”进行一下“追溯”,又发现这些贪官出事是在现任岗位,犯事却早在下一级或几级的岗位上,王益、米凤君、陈绍基等一批省部级高官均为如此……这就不得不让人深思:贪官在原位上已经是罪行累累,可怎么有会被经过“一番考察”而“升迁”上来,其“源头”又在何处呢?
据了解,凡是提拔干部,总要过去考察这一关,如若此人能被提拔上来,证明他已经顺利地通过了考察关。而仅在贪官升迁的考察材料,没有一个是能反映出其任何贪污受贿的蛛丝马迹的。但贪官能屡屡顺利通过考察关,这恰恰说明在我们的干部升迁的“源头”(考察)上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规定板式”。被考察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给“一锤定音”的,考察人员无非是按照“上司”意图而“心领神会”,并事先为考察对象定制一套“量体裁衣”的考察材料。至于考察内容,无非是“开锣”前就已固定的“唱腔板式”,不外乎是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既原则又千篇一律,万人一面。
二是“雾里看花”。在考察时安排“特定人员”到被考察对象单位去上一两天,开几个座谈会,接触几个人,划上几张“票”……。即是在考察中发现了些“蛛丝马迹”,也是得过且过,浮光掠影。再加上考察人员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为提前交上“考察表格”,便立即“草草收场、打道回府”,就算“万事大吉。
三是“任人唯亲”。前去参与考察的同志一般多少都与被考察人员“沾亲带故”,他们本着“多种花,少栽刺”的原则,对有关材料的成绩部分“浓彩重笔”,有的考察材料还让被考察者进行“光顾”或“扫描”。对于缺点部分,便“轻描淡写”,连今后应注意“说话声音”、“增添衣服”等话也写在“缺点”栏里。
四是“弄虚作假”。有的考察人员作风浮漂,违反组织纪律,在考察中“上下漏气” ,使说真话的人蒙受打击报复,群众只有“好大喜功”“假话连篇”、“无中生有”;同时,在选定考察范围时,根本不选群众代表参加,不征求民意,使真正能说真话的人没有机会去反映,有机会说的人也不能说出真话。
凡此等等的升迁“源头”,可以说是耐人寻味。笔者认为,今后,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新近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除了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完善考察方式方法等以外,最根本的还是要在考察机制上下功夫,不仅使考察人能得到组织上的有效保护,而且要追究推荐人、考察人失察之过,强化考察责任。只有让贪官不能顺利通过考察关了,把住了“源头”,他们“升迁”的机会就会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