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押者“粉刺”死续:看守所长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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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押者“粉刺”死续:看守所长被停职

http://news.qq.com/a/20100418/001034.htm2010年04月18日11:03新华网邓卫华等我要评论(1055) 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18日电(记者邓卫华、王汝堂) 山东省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在看守所内死亡事件被媒体报道后,威海市委书记要求加大办案力度,尽快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目前,乳山市看守所所长和值班民警已被责令停职检查,接受调查。

经威海公安机关查实,2009年8月16日,31岁的犯罪嫌疑人于维平因指使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1人死亡、2人轻伤,于8月17日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同年9月18日,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出于侦查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于2009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将于维平异地羁押在乳山市看守所第12监室。11月13日6时许,同监室在押人员催促于维平起床,见其无呼吸立即报告,值班民警赶到监室查明情况后马上拨打“120”,乳山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救治无效,确认于维平已死亡。后经司法部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专家鉴定,于维平心脏有破口,“系针类锐器反复刺戳胸部所致”、“系心脏破裂,心包腔积血致心脏压塞死亡”。

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威海市检察院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苏金森牵头,反渎局、监所处、技术处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个调查处理小组,全面展开调查,同时上报山东省检察院。但因证据不足,一直未能结案。

记者从威海市委宣传部获悉,威海市委书记王培廷在看到相关报道后作出批示,要求政法部门要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公开、公正处理,尽快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威海市公安部门已责令乳山市看守所所长和值班民警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并提请山东省公安厅派专家参与指导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