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只在五米之内:有不公,为什么没有大动荡 -中国思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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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只在五米之内:有不公,为什么没有大动荡
中国思维网 www.chinathink.net  2009-10-15  阅读数: 4837 源作者:熊培云
中国向何处去?转型期的中国,“有的人富得流油,有的人穷得流血”,为什么当社会不公正几近极限,仍然没有出现西方预言的“大动荡”?转型几时转得行了,抑或几时转得不行了?从历史上看,为什么中国社会有“超稳定结构”?为什么王朝一次次崩溃而家国仍在?为什么社会屡经“民不聊生”最后总能起死回生?大凡关心中国现实与历史的人,都会被这些问题所困扰。而原因自有千条万缕。
2008年国庆节前,《南方周末》的编辑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就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写几句话。关于其中一个问题“我对国家做了什么?”,我是这样回答的:
我对国家的最大贡献,不是少年时勤学苦读走出了闭塞偏远的山村,给了自己一个相对宽阔的前途;不是大学毕业后拿了几倍于父母的薪水,可以作为家族的“临时政府”(或“小政府”)为他们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福利却从不向他们征税;不是在巴黎留学时让外国朋友看到我来自东方,是个意气风发、彬彬有礼的好青年;也不是和平常人一样相亲相爱、生儿育女,谱写诗歌、赞美胡适,热爱学生、创造雕塑……而是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种自由的趣味与独立的人格。
在这段并不长的独白中,我除了表明自己的人生志向外,同时也简略地概括了自己的一些经历。和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我是通过自己年少时的苦读走出乡村的。虽然冷暖自知,其后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也算是心想事成,从此在城里拿了还算不薄的薪水,可以不断接济自己的大家庭。只是由于一直没有放弃思考与写作的习惯,所以我更愿意将自己的这次人生转折称为“放下锄头与诗歌,提着笔杆子进城”。而现在,写作的激情与命运的召唤又一次让我心甘情愿地回到乡村,在回忆中见证。而以我对农村及中国社会的观察与体悟,我自以为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上述若干问题的。
众所周知,在上世纪改革开放即将启动之时,这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方面已经濒临崩溃。而改革开放之于这个社会的稳定的意义,显然不在于“一部分人先暴富起来”,而在于渐渐形成了一定数量有知识亦有些许财富的中产阶级。他们虽然也处在社会矛盾之中,但同时又像是社会连接器,连接着富人与穷人、城市与乡村以及中国与世界。尤其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救济原先家庭、救济农村的主力军。尽管对于“中产阶级”这个标签,他们并不领情:没有兑现的政治权利,以及难以回避的政策性“杀鸡取卵”使他们认为自己仍旧身处社会的底层,并甘于与底层共命运。
而我在上文提到的“临时政府”或曰“小政府”,实际上是一种亲情救济。相信许多从乡村走出来,并且担负起家族命运者都会感同身受。这种亲情救济自然首先得益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自古至今,中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都有明显的家族文化的特征。甚至“国家”这个概念,都是有国又有家。而早在周朝,便有“天子立国,诸侯立家”一说;孟子也说过“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虽然彼时“家”的含义不尽同于今日,却也歪打正着道明中国“国下是家”的社会结构。在《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中,金观涛与刘青峰注意到,中国的超稳定结构在于政治结构、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或者说意识形态结构)三者之间的适应与协调。在废封建后,“国家”二字联用而且家国同构实际上是将宗法制家庭与帝王国家高度协调起来。
顾炎武有句名言:“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王权时代,更真实的情形应该是“天子治国,匹夫治家。”而且,因为都是全权治理,天子与匹夫负的因此都是无限责任。所以,天子亡国时,家族也就完了;匹夫犯了重罪,也可能被夷灭九族,子公司、母公司被皇帝老儿一窝端。也正是因为人们将自己的生命与价值附着于家之上,掌刑者与寻仇者都知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至于常被人哭哭啼啼说出的“忠孝不能两全”,则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中国人生活中“国与家”的两极。当然,真正能做到“忠孝两全”的,只能是继承了皇位并视天下为家产的帝王,前提是他不能像秦二世一样,将祖宗的皇位给弄丢了。
吴思先生曾经谈到“血酬定律”,认为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血酬”生活。“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应该说,在中国还有一种酬劳是“亲酬”。它不像“血酬”一样孤注一掷,充满刀光剑影,更多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和风细雨式的交往与琐碎。“亲酬”因此可以被视为建立在家族亲情基础上的互助与酬劳。回想林冲如何被逼上梁山,就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反叛者很多是为了救济“亲酬”才投靠“血酬”的。
对于中国人来说,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在茫茫人海之中,家就像是挪亚方舟一样,成为天下苍生赖以自救的手段,同时也是自救的目的。所以你会看到,一个家族为了供出一个读书人,总会齐心协力、拼尽全力。在回顾封闭年代的电视连续剧《天下兄弟》里,不是还有姐姐下嫁给“权贵”家的二流子,只为让弟弟能参军,以换回一个好前程么?倘使这种血缘救济真能帮家族成员闯出一片天下,做了大官或大官的大官,众亲戚好歹也能尝到一点“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好滋味,有时哪怕只是一种“朝中有人”的虚荣。
遥想我年少之时,家境贫寒,下面又有几个弟妹都在读书,我能一直读到大学毕业也多亏有亲戚们的鼎力帮助。同样,在我工作之后也会为他们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我的父母,在我贪玩之时也曾担心我所有的上学费用都打了水漂,而在我开始自食其力后,同样见证了我对整个家庭所做的努力与回报。在乡下,如果有兄长在外“赚大钱”,当弟弟妹妹要上大学时,父母通常不会考虑寻求国家的救济,如助学贷款,而只是内部解决——他们甚至认为家里有人在城里工作还要找国家贷款是件十分羞耻的事情。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国家(或者政府)在许多农民眼里自己是只有义务而无权利;二是因为农民视本家族为一个命运共同体,有困难必须共担当。
显然,这种“亲酬”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重组社会关系的一种动力源与粘合剂,是转型期中国的稳定阀。本村不少没有考上大学而走出乡村者,即是得益于“有门路”的亲戚的帮助。而且,这种“亲酬”可以由亲及友,及熟人,“苟富贵,勿相忘”。正是因为宗族或者家族关系的存在,熟人社会的存在,若非被强力灌输,你很难想象中国社会能发展出什么阶级仇恨。毕竟,在同一个家族中,家庭成员虽然可能隶属不同的阶层,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最直观的往往是一种救济与攀附的关系,而非压迫与剥夺。
关于这一点,上世纪初的许多知识分子,如梁漱溟、董时进、吴景超、张东荪等都有所体认。梁漱溟便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中国的社会组织结构,认为在不同类型的文化中,社会构造各不相同:由于“西洋”人重集团生活,中国人重家庭生活,于是中国由家庭生活推演出伦理本位,同时走向职业分途,形成了由家族伦理关系构成的社会。
显然,梁漱溟所谓“伦理情谊、人生向上”的精神,体现在中国人身上的更多是家族式自救。而且,它是奏效的,即使是在一个扭曲的、不合理的社会中,仍然有许多人能够出人头地,“吃得苦中苦,做得人上人”,令人艳羡。而生活在社会底层者,也很少会从“家-国”的纵向关系上考察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而只是“家-家”之间平行攀比,比上看到希望,比下看到幸运。不如意时,则自责命运不济,或者自己还不够努力。待终于无力回天,暴雨将至,他们多半也只是选择自生自灭,就像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几位西北农民一样打开了药瓶,将身体挂上了树梢。
由于对家的过度重视,使许多人更在意自己作为家长存在而非公民存在。而家长作为另一种形式的领导者(主持“小政府”),其首要任务便是对选民(家庭成员)负责而非国家前途,而且,为此他们不怕奉献牺牲。这方面,积极的例子举不胜举,而最负面的例子莫过于如今一些有“奉献精神”的贪官,他们将妻儿老少送到国外,自己舍身在国内做“裸官”,贪得盆满钵满,而无后顾之忧。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乐几家愁。几家夫妇同罗帐,几个飘零在外头?”从历史上看,经营一个家族也许是中国人唯一合法的自治——虽然在几十年前他们曾经因为政治的原因夫妻、父子反目成仇,甚至被要求砸锅卖铁去吃“天堂里的食堂”,却未能就自家被粗暴干涉了“家政”而表示强烈愤慨。在大多数时候,中国现代意义的社会组织虽然很不发达,但是“亲酬”的存在以及人们对自家的苦心经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不足。真正遗憾的是,这种只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私力救济所着力培育的仍只是一个私民社会。
如索尔仁尼琴所说的一样,鱼群从不知集体反抗、撕破鱼网,而是各顾各穿梭网眼。他们未必是一群被驯化到不能自组织的愚民,但是在一个压力型社会里人人争做“鱼民”各顾各也是无比真实的。由此,这种各顾各的家族救济一方面部分地完成了社会自救,另一方面也将这个社会分裂为两个“鱼民之家”:一是网里之家,二是网外之家。网里的“鱼民”虽劳苦却也因为网外的“鱼民”而看到希望,而自以为逃出生天的网外的“鱼民”同样因为网里“鱼民”的痛苦而知足幸福,不问世事与网事。其结果是,虽然都知道这个国家有很多不公正的事情存在,却也心安理得。大家各怀家事与心事,正义只在五米之内,抬望眼,数万里江湖,看似也波平如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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