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在校大学生的外出租房“潮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18:38:01
浅析在校大学生的外出租房“潮流”
赵飞兰
目前,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发展,在我国不少高校的周边地区,一股大学生租房“潮流”正在兴起,其速度与规模也正在不断上升和扩大。
对于大学生在校外租房住的问题,早在2004年国家教育部就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租房。2005年教育部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提出 “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也要制定措施,力求做到相对集中管理,努力为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2007年6月,教育部再次下达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在此通知中,不但重新强调了2004年通知的规定,在通知第三条中更加明确“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特殊原因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加强信息沟通,严格教育管理。对此不少高校积极配合、响应教育部的方针和政策,在《学生管理条例》里也都明确规定:严禁在外租房住宿,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些学校还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论处。
然而,虽有国家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校规禁令,但外出租房的学生却有增无减,这一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是值得我们去深思和探讨的。
一、学生在外租房的原因分析
(一)客观原因
自1999年以来,随着高校教育并轨的推行,几乎所有的高校招生规模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为满足广大学生的住宿和上课需求,不少学校另辟新址,营建新校区,建造新教学楼和新学生公寓等硬件设施。由于新校区的兴建或在闹市或在郊区,这样势必造成不少的周边居民、村民拆迁,而他们拆迁后所得到的房子基本上都在学校的附近,如中南大学新校区的周边就新建了不少的安置小区提供给拆迁户,一般来说他们每家每户置换到的房子比他们原来的房子面积都大。对于一些郊区的农民来说,他们平日的收入之源——土地没了,除了得到政府的补贴之外,他们也设法将自己的一部分房子进行出租,获得一些经济收入。并且有些没在拆迁范围内的,也是紧紧挨着学校的,如中南大学周边的桃花村,这些当地居民基本上都有自己独立成栋的房子,房间比较多,他们利用学校周边这地利的优势将自己的房子出租,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学校的这种客观存在的周边环境,给学生外出租房的“潮流”盛行提供了良好的温床催化作用。
另外,有些学校虽然招生规模在扩大,但是基本硬件设施建设——公寓建设却没有相应的跟上招生规模的步伐,造成学生住宿紧张,出现住宿条件、住宿环境差等一系列的问题。由于这些基础生活设施建设滞后,学校为了缓解暂时的住房困难,无奈之下只好允许一批学生在外面租房居住,这种办学配套条件的滞后性也严重刺激着“租房族”的蔓延。
(二)主观原因
1、学习性需要
从总体来看,“租房族”在数量上占优势的是“考研族”。他们认为尽管学校的集体公寓条件比较好,但是往往住的人数比较多,相互之间影响也比较大,况且现在学生学习压力普遍比较大,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每天都太过于拥挤。因此远不如“偏安一隅”,自己单独租房居住,从而谢绝一切干扰,专心致志于复习备考。当然了,在租房学习型的大军中,除了大部分是为考研而租房外,还有的是“托福”族、“GRE”族、甚至有“四六级”族。他们大致情况相同,都是抱着一种安静的读书想法而在外租房。
2、性格上的差异
现在大多数高等院校都是面对全国招生,室友们由于来自不同的地区,很可能在生活习惯,卫生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差异,并且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他们有其优势,但也不能忽视他们存在的一些缺点。比如对父母、老师的依赖,生活上自理能力差,纪律约束力弱,集体观念淡薄等等,特别是对于没有住校经历的学生,当从中学到大学的环境发生改变时,不适应集体生活,对宿舍住宿不习惯。因而在集体生活中往往难以相融,甚至容易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于是一部分同学便怀着“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态避而远之,在校外租房营造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天地和自由空间。
3、为了打工兼职方便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就业压力大,大学生中涌现了不少打工一族,创作一族以及经商一族,他们的时间要求比较灵活、自由,而学校住宿得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统一的作息时间,还有的东西宿舍里不能带进,但他们所兼之职不时要把相关的资料、工具以及大量不能带入宿舍的东西由自己保管,甚至因赶不上吃食堂而需要自己开伙做饭。因此,学校的宿舍管理的要求就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不便,而面对价格不是很高,自由空间较大的出租房,很自然的就成了他们选择。
4、与恋人同居,营造“二人世界”
中国当今的性开放程度不容夸大其辞,在读大学生中的同居现象也普遍存在。2002年度《中国大学生》杂志上一篇关于安全套公然走进南京某高校校园的报道在全国其它的很多高校里也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而现在这已是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了,根据有关资料调查显示,我国沿海开放城市里的高校学生有过同居行为的在该地区大学生中所占的比率竟高达60%,即使在一些内地中小城市里的高校学生有过同居行为的也不下于当地大学生人数总和的20%。但是毕竟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学校集体宿舍显然不允许,也不适合于这些同学“过自己理想的生活”,因此出外租房居住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
二、学生外出租房的问题与隐患
1、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大学生校外租房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一般出租房的周边环境往往复杂,人口流动频繁,人员混杂,常常聚集些流氓或三无人员,还有由于出租房本身的结构比较简单,出租房很方便不法分子入室作案,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大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和租住房被盗的情况。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学生所租的房子一般比较陈旧,电线线路老化、电器超龄使用,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等都威胁到学生的安全。
另外,有些外出租房的同学将学校安排给自己在学校学生公寓的床位转租给外人,如自考的学生,社会上的流动人员等,他们这些人与寝室里原有同学作息时间时有相悖,影响了那些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同时承租者时常带些外来人员进入楼栋,对寝室同学的财产安全形成一定的威胁。
2、校外租房失去了校园环境的熏陶,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不仅要靠课堂教学和书本知识,还要依靠校园集体生活和校园文化来培养、熏陶,一些长期在外住宿的学生,对于学校、院系甚至班级的集体活动是能推就推,不能推则很少用心去参加。他们在外住宿,与同学的沟通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能力的提高和集体观念、集体荣誉感的形成,造成了学习生活懒散,松懈,长此以往,离群索居,缺乏和班上同学正常的思想交流,必然使他们生活单调乏味,个性孤僻,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良好性情的养成。
3.校外租房增大了学校对学生管理的难度,淡化了高校育人的功能
有些同学认为,学校虽然明文规定不准学生在外租房,也经常警醒检查,如果查到了会影响学生的评优和考核等。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往往在学校宿舍也有床铺,老师来检查了,请同学找个理由应付过去就行了,要是学校查得得紧就回学校住几天”,这无疑给校方的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大学生在校外租住,下课后就离开学校了,对于一些临时变动的课程、学校里组织的讲座等往往容易错过,迟到、早退、旷课成了一些同学的家常便饭,这给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同时由于他们居住地分散不集中,学校公寓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无法在他们身上得以体现,学校的育人理念很难得到真正的诠释。
4.自控能力差,容易误入歧途
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在“自己管自己”方面还是有欠缺。在外租房,生活在一定的环境内,必然受到一定的影响,一些不良风气,封建迷信活动,不文明的大众社交语言方式,不健康的娱乐,影视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大学生的人生观,影响了他们良好素质的形成,有的大学生和社会上无业人员的频繁交往,误入圈套,容易上当,有的甚至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有的借学电脑为名上网玩游戏,看影碟荒废自己的学业,有的女生受金钱的驱使,在外面被人包为“二奶”,做“三陪”小姐等。
其次,租房费用大,房费和其他水电费等生活开支,这对于没有收入的学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一般在外租房大多数学生都是在学校交清住宿费后,又在外租房。这样以来,无疑又增大了日常生活开支,为家庭、父母和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有的在外租房者无力支付生活开支,只好外出打工,导致数门课程不及格,被勒令退学,甚至有的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学校针对此现象应该采取的反映和措施
1、改善住宿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和发展高校后勤社会化,优化学生公寓的硬件设施。学校根据招生的规模和生源的特点,合理的规划,加大对学生公寓的投入,给学生营造出更好的居住、学习、生活环境,让学生愿意在学校居住。建一些适合于不同层次学生需求的公寓,设立不同人数的房间,配备相应的电话、电视、网线、独立卫生间、热水装置等设备设施,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选择自己喜欢、适合自己住宿的环境。另外后勤服务工作者还应加强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比如设立专门的生活辅导员(公寓管理员),开设专门的洗衣房,专门的维修服务队等,切实为学生服务,切实解决学生生活中的问题,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宿舍如家”的感觉。
2、以育人为理念,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大学里出现这种外出租房是大学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过程中的正常现象,虽然很多大学生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他们同时也是自我控制力相对较弱的群体,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把握好自己,不做有违社会道德规范、有违学校校规、有违人之常情的事是很重要的。对此作为学校应结合实际,一切以培养人才为目标,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他们的行为,使他们养成良好的习惯,确立价值观,树立人生目标。又因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公寓度过,通过不断提高公寓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以较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公寓园区形成良好的公寓文化氛围,让寝室真正成为他们想回、愿回的家。
3、辅导员入住宿舍,严堵“游击战”
尽管教育部对大学生校外租房没有发文明令禁止,但高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行之在前,要求学工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对于外出租房住宿的学生,要求其与家长和校方三方签订保证书,作出“出现问题学校概不负责”的承诺。但学校“上有政策”,大学生“下有对策”,一些学生与学校打起了“游击战”,平时在校外坦然居住,一听到有“查房”的消息,就纷纷回来居住。对于这种“游击战”现象,学校应增派专职辅导员进驻公寓,随时进行监管,随时了解学生动向和住宿情况。
4、学校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与交流,齐抓共管
后勤社会化的推行,学生公寓管理这块基本上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平日后勤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打交道最多,对学生的动向也是最了解的,然而一旦公寓管理人员了解到某些情况,如某些学生外出租房,某些学生外出租房并且将自己在寝室的床位转租给外人,给公寓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他们却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手中没有实质性的权利,不能对学生作出处罚。在这种情况,学校学工部门在后勤部门及时上报的前提下应该做出积极的响应,只有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在学生公寓中形成良好的氛围,将公寓管理工作做好。假若学校学工部门对公寓管理人员查处的情况不理不睬,不闻不问,势必会放任学生的我行我素。
在外租房作为当前大学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教育管理部门可不可以颁布“禁租令”呢?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中,每个人总是要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组织中才能生存。如果离开这些关系和组织,一个人的生存肯定会成为无源之水。既然如此,个人行为就一定会受到约束,因为谁都不能拥有完全不受约束的自由。而无论是在一个社会中,还是在一个组织中,都肯定要有一定的游戏规则。你愿意在哪一个组织中生存,你就得遵守这个组织的游戏规则。否则,就要选择退出。               大学作为社会的一种组织,同样有自己运作的规则。如果有人不愿接受这些规则,他可以选择进入其他大学,或选择不上大学。在今天的生活中,选择这些规则是一种自由,拒绝这些规则也是一种自由。但是,选择是在校大学生的自由,而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制定这些规则,则是大学的自由。二者在有些情况下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的共同利益却应该是一致的。
大学之所以要设立在校大学生不能在外租房子的规则,不允许学生随意在外住宿,从很大程度上讲,是在于更好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更多地节省学校管理的费用,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校园文化熏陶,更好地达到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