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程标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7:42:06
标底
目录[隐藏]
标底概述编制标底的作用标底的编制方法影晌标底编制的原则影响标底编制的因素标底的使用方法
标底概述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 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且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标底应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使标底在招标过程中显示出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晌工程造价。
编制标底的作用
标底是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能反映出拟建工程的资金额度,以明确招标单位在财务上应承担的义务。按规定,我国国内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应在批准的工程概算或修正概算以内,招标单位用它来控制工程造价,并以此为尺度来评判投标者的报价是否合理,中标都要按照报价签订合同。这样,业主就能掌握控制造价的主动权。标底的使用可以相对降低工程造价;标底是衡量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绳,有了标底,才能正确判断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标底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底能为业主在评标、定标时正确选择出标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适当、企业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招投标体现了优胜劣汰、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一份好的标底,应该从实际出发,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它把中标的机会摆在众多企业的面前,他们可以凭借各自的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参与竞标,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利润。而业主也可以得到优质服务,节约基建投资。可见,编制好标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基础工作。
标底的编制方法
1 、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
当住宅工程采用标准图、批量建设时, 可用以平方米包干为基础的标底, 这种平方米包干为基础的标底, 其价格由编制单位根据标准图测算工程量、依据有关计价办法编制出标准住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 在具体工程招标时, 结合实际装修, 室内设备的配备情况, 调整平方米造价。另外,它因为地基的情况不同,一般在士0以上采用平方米造价包干,而基础部分按施工图纸单独计算,然后合在一起构成完整的标底。这种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方法,工程量计算比较简单, 但是被限定在必须采用标准图进行施工, 而且在制定平方米包干时,事先也必须做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工作,因而一般不是普遍使用。
2 、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
(1) 单价法编制标底单价法是用事先编制好的分项工程的单位估价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按施工图计算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乘以相应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便可得出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价。
其编制步骤有:A 、搜集各种编制依据资料。如施工图纸、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B 、熟悉施工图纸和定额。 C 、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的计算在整个预算过程是最重要、最繁重的一个环节,不仅影响预算的及时性,更重要的是影响预算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必须在工程量计算上狠下功夫,确保预算质量。单价法是目前国内编制施工图的主要方法,具有计算简单、工作量较小和编制速度较快,便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优点。但由于是采用事先编制好的统一的单位估价表,其价格水平只能反映定额编制基期年的价格水平。在市场经济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单价法的计算结果会偏离实际价格水平,虽然可采用调价来弥补,但调价系数和指数从测定到颁布又要滞后且计算繁琐。
(2) 实物法编制标底实物法是首先根据施工图纸分别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的预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定额用量再分别乘以工程所在地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求出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并汇总求和,进而求得直接工程费,并按规定计取其他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就可得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位是随市场而变化的,而且它们是影响工程造价最活跃、最主要的因素。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当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格水平,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高。虽然计算过程较单价法繁琐,但用计算机也就快捷了。因此,定额实物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编制方法。
影晌标底编制的原则
1、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由于招技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
2、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
影响标底编制的因素
(1) 投资环境不良。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上马,另一方面为了保护地方利益,在征地、赔偿、用水等方面尽可能的提高单价,使工程其它费用投资逐年增加,从而提高了工程造价。
(2) 受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影响。由于基本建设长期以来是国家投资,国家审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行分配和平衡,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没有树立起足够的市场竞争观念和控制工程造价的积极性。编制预算的工作得不到高度重视,影响编制的准确性。
(3) 受设计深度、规模的影响。为加快建设项目进度,上级部门要求缩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周期,导致施工图设计达不到深度,若再提交的资科不细,就会造成计算工程量不足或漏项,从而影响标底的编制质量。
(4) 受预算编制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专业水平的影响。编制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否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编制,能否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编制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从业经历也会影响标底编制的准确性,如果专业水平较低、经验少,就会少算、漏算甚至错算都会使编制的标底有失水准。
(5) 受材料价格的影响。材料价格的来源很多,目前主要建筑材料采用由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信息价格,全国各地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都在发布材料价格信息,材料信息发布是否准确、及时也会影响到标底编制的准确性。
标底的使用方法
1 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我国国内大部分工程在招标评标时,均以标底上下的一个幅度为判断投标是否合格的条件。
2 标底价格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招标人以此价格作为衡量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的一个尺度,也是招标人控制投资的一种手段。招标人设置标底价格有两种目的:一是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价可以作为招标人自己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评标的依据;二是为避免因招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使靠近标底的报价评为最高分(中标),高于或低于标底的报价均递减评分,则标底价格可作为评标的依据,使招标人的期望价成为质量控制的手段之一。
《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必须设有标底,但也没有禁止设置标底。对“设有标底的”,还提出了“必须保密”的要求和评标“应当参考标底”的要求。可见,标底价格是法律许可的,也是我国招投标中习惯使用的。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本词条对我有帮助181
1、什么是标底?标底在评标中起什么作用?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所谓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所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基本概算: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对于超过标底过多的投标一般不应考虑。对低于标底的投标,则应区别情况。
从竞争角度考虑,价格的竞争是投标竞争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在其他各项条件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当然应以价格最低的中标。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有些投标人先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以过低的投标报价抢标,中标以后再同业主讨价还价或以材料价格上涨等各种理由进行扯皮,迫使业主提高合同价格。这种情况从根本上破坏了招标投标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为废标,不予考虑。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民用工程中标价格应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上下5%之间;工业交通项目应控制在标底价格的上5%下7%之间。应该说,将低于标底一定幅度的投标排除在中标范围之外,是不符合国际上通行作法的,也不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公平竞争的要求。这种作法需要通过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包括严格投标人资格审查制度和合同履行责任制度等逐步加以改变。
招标投标法既考虑到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公平竞争要求,又考虑到我国的现实情况,对标底的作用没有一概予以否定,而是采取了淡化的处理办法,规定作为评标的参考。当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低于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成本的投标报标,不应予以考虑。但如何确定投标人完成工程项目的成本,在技术上有很大的难度。因此这一规定在执行上是很困难的。
在国际工程招标中,标底也是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在《FIDIC招标程序》的使用指南中建议,在评标中当所有投标均大大超过业主的预算额而考虑否决所有投标之前,业主可以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单独谈判。另外它还建议在评标时应找出那些标价明显太高或太低的投标书,并应引起业主的注意。因为标价明显过高或过低,可能意味着对合同范围和技术规范的理解有重大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授予合同给报价太低的投标人可能导致显失公平或合同难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