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关于公共知识分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1:35:59
在过去几年间,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中国这样的转型期社会里,公共知识分子的出现和受到关注有相当大的必然性。转型期的社会就是各种各样的流动性和变化太过剧烈,就像一百年前中国人喜欢说的那样,我们正在经历的是五千年未有之穷劫巨变。这样不断的变动使我们丧失了确定性,我们不知道明天的生活会怎样。现在流行的说法叫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就是每天都在变化。我看了波兰学者兹纳涅茨基写的《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他对于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知识人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作了很好的阐述。很明显,在一个转型期社会里,公众都有一种强烈的需求,需求专家对于某些事件作出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它们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媒体越来越发达,人们对专家的依赖似乎也越来越强烈。比如2001年9月,我们几乎是看着直播的“9.11”新闻画面,与全球的人们一同震惊。而震惊之余,还有一大堆的困惑需要有关美国问题、伊斯兰问题、国际关系问题、恐怖问题、建筑问题、航空问题乃至消防问题的专家给我们解释。公众对于各种各样专门知识的依赖使得媒体与知识人之间形成了深刻的依存关系。
另一方面,在对于上面的这种种专家不厌其烦的列举中,人们已经可以看出,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强调分工的社会里,分工使得人们对世间万物的认识得以深化,但也使得行业阻隔,难以沟通,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人已经成为逝去年代的影像。与此同时,在一个社会里,知识越是分化,人们相互依赖的程度也就会愈发强化。不消说,一个人能够揭示的事理是跟他所拥有的知识息息相关的。同一个现象或事件,不同领域的人们看到的是不同的侧面。如此一来,不仅一般人,即使是学养深厚的知识人之间也需要相互依赖,需要相互之间释疑解惑。这是我们时代一个非常大的特色。所以我们不仅需要各种各样的信息,还需要一些知识分子不能囿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大家一起对一些事项共同分析,也就是说要有一种公共的关注。
虽然有社会转型期的强烈要求,但我们还是能够看到,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里面有许多的障碍,使得公共知识分子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个障碍是,中国社会在近代以来,大学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的结果,使得知识界越来越强调研究领域的分工。但是中国社会本身的分工意识还不是那么强烈,也就是说,整体社会的变化要慢于知识分子在构建自己专业方面的进展。我们现在都有一个非常强烈的分工意识,大学的建立意味着我们建立了西方人对现代生活的一种分类。大学科系的设置有点儿像百科全书的设置,我个人在法学一角园地里面做一点儿耕耘,我的芳邻吴教授跟我在同一个大学里教书,是数学家,我们对于对方领域里的问题都是非常隔膜的。我的楼上住着跟我同属一个学科的同事李教授,但是他的领域却是国际法,而我则是法理学和法律史,我们之间居然也有很不容易沟通的痛苦。
这样,知识分子就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什么知识是道听途说的,什么知识是我们经过研究或者严格的知识传承途径获得的,这两者的界限经常是模糊不清的。在今天这样的大众传播时代,一些专家通过在媒体所作的专业分析,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媒体和受众对于这类学者的期望值使得他们可能忘记了学科界限。实际上,即使在大众传媒里面讲话,我们也需要有所限定,我们不可以对专业的界限太过超越,超越之后我们知道说话没底气。这种分工意识和社会本身的生活跟我们学者对这个社会进行知识划分并不是一回事。我们也许在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已经消失的时代里,仍然呼唤着能够超越各种学科界限的知识人,对一些公共事务发表他们的看法,提出他们的见解。这两者之间或许存在着一些紧张或者矛盾。
第二个方面的障碍是,我们一直缺乏一种理性辩论的传统。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研究中国的司法制度问题,我发现在传统中国的法庭(衙门)里好像没有自古希腊一直到今天美国盛行不衰的那种法庭之上的滔滔雄辩。我们看《古文观止》,里面居然没有一篇法庭上的演讲词。法庭也许只是社会的一个缩影。早在古希腊时代,公共辩论和演讲就是相当普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里收入的演讲辩论文字占有那么大的比重!但是,在我国的历史上,这种面向公众的政治辩论和演讲是看不到的。缺乏辩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折射出一种政治的特质,也影响到知识人在政治决策中的作用。我们知道知识分子的长处就是通过言词辩论和文字切磋,使得一些一般人看不出来的道理能够显现出来。如果没有公开的辩论,没有讲坛上的滔滔雄辩,公共知识分子就没有办法赢得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为什么美国议会里面通常有一半左右的议员都是律师出身?就是因为律师口才好,会辩论。他成为议员,就会发挥特长,假如成为反对党的议员,就是要把这种才能用来盯住执政党不放,哪壶不开偏要去提那壶。这种公共辩论的传统在我们这里基本上付诸阙如,高层次的知识界也不大组织这种公共生活,这说明我们的公共生活的确是空间不大,我们的公共知识分子发言的空间太有限了。
今天,我们不断地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人是否能够通过某种方式来推进整个中国的政治发展或宪政发展,我们能否找到一种实现社会中某种大妥协的机会,实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大问题。我觉得在西方也好,在其它地方也好,那些建立了宪政体制的国家都是多元利益之间互相冲突、互相妥协的一个结果。我发表过一篇评论广东省人大的审议财政方案的短文,我自己取的标题叫“税收奠定宪政基础”,我觉得纳税人可以对国家权力产生很有力量的制约。英国宪法发展非常重要的源头活水恰恰是国王向贵族们要钱征税,贵族们忍无可忍,不允许国王这样做下去,所以国王和贵族达成一个妥协,最后制定了1215年的《大宪章》。我们看到了税收能够带来的宪政起步的契机。
我们今天也许会通过某种更加具体的制度建设,通过某种技术化的方式来推进中国整个的政治文化、政治制度的改变。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把宏大的价值跟技术性的制度加以融合,从而使得中国社会能够在不事声张、不经过过分剧烈变化的情况下,逐渐实现一个缓慢的演变,缓慢进入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法律人或者法律这套知识也许会有非常独特的价值的。用这样技术性的东西,也许能够化解价值方面的冲突。典型事件比如美国两党候选人僵持不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去审查到底哪个人应该当美国总统,而是根据程序的法理作出一个判决,从而用法律的方式解决了在许多国家要用枪杆子解决的冲突。
实际上,我们平常所谓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种种细小的制度构成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改变了任何局部的、技术性的制度,那么整个制度都会随之改变。大家都记得当年孙中山先生的看法,孙中山认为,中国人不会开会也许是妨碍建立良好的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因。到国外发现他们的会议也不少,但相比之下我们开了许多没用的会。我们还没有真正学会开会。怎么能够在开会中间真正集思广益,真正进行辩论,真正能够焕发起人民或者会议参与者在特定问题上的智慧?所有这些,我们都还用力太少。因此,今天的知识界需要更多的制度建设努力,使得我们这个国家能够逐渐走上一种有序的、理性的轨道。在今天,各个学科中的人,各个不同领域中的人,包括传媒中人,大家真正要面临的是一个需要更多的理性的时代。我想这就是公共知识分子所应当追求的一种境界,或许可以说是公共知识分子这个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