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真正的信用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4:09:35
我们需要真正的信用卡     张佳我有信用卡,但一般锁在家中,从不带出去使用。不是我老土,只是我们的信用卡虽有信用卡的外貌,却无其神髓,实在是让人用起来不放心。
有限责任保护弱者
如果有人盗用你的信用卡消费,这笔款项由谁负责?
在我们内地现行的法令和银行规定中,除非是持卡人向银行挂失后发生的盗用,否则一切损失都得由持卡人担着。
但是,这绝不是国际惯例。以信用卡最发达的美国来说,如果持卡人发现某些款项不是自己授权进行,有盗用的嫌疑,那么只需要在60天内向银行提出,银行就必须在90天内进行调查,或者更正账单或者证明持卡人的确必须向该款项负责。而在调查期间,持卡人无须支付有异议的款项。
银行要证明持卡人必须对有异议的款项负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根据有关法令,持卡人必须在同时满足六项条件时,才会对信用卡盗用产生的损失负上责任。就算银行能够证明的确是持卡人的责任,根据法令持卡人所承担的责任也不超过50美元。
考虑到证明的复杂,以及持卡人最多50美元的有限责任,所以许多大银行索性将所有盗用的损失一力承担,消费者毫无后顾之忧。
很可惜,我们并无这样的用卡环境,而必须对挂失前的盗用承担全部风险。
银行负有督促责任
银行为信用卡盗用承担绝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那银行岂不是风险很大?没错,但却又应该如此。发卡行、商户和持卡人是信用卡使用中的三个核心角色。在这之中,持卡人天然便是弱者。要避免信用卡盗用发生,持卡人除了保管好自己的卡,防止被人偷窥外,别无他法。要他们承担大过其能力之外的的责任,本身便是不合理的。
相反,对作为天然强者的发卡行而言,一方面信用卡盗用的损失本就应当是其经营成本的一部分,而且银行还可以通过保险等手段降低这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的强势地位,决定了其可以督促商户加强对信用卡消费的核实,甚至对“捣浆糊”的商户扣回款项作为惩戒。而有银行的不断督促,商户才不会以收银小姐不是签名识别专家的荒唐理由推诿责任,甚至如目前很多商家那样连信用卡上的签字瞄都不瞄一眼。
货不对板可以拒付
谈及信用卡,许多国人的第一反应便是透支消费。诚然,这的确是信用卡的重要特色,但是你我之中,有多少人是身无分文,需要信用卡透支才能支付消费款项的呢?
对持卡人而言,信用卡使用未必比不能透支的借记卡方便;对商户而言,信用卡的手续费远高于普通借记卡,为什么信用卡还能大行其道。道理就在于,信用卡的“信用”二字,绝不是透支那么简单。
在信用卡发达的国家,当你使用信用卡购物,尤其是远程购物后,一旦发现货不对板、有瑕疵或者没收到货物的话,你可以向信用卡发卡行提出申诉,发卡行则会先冻结未支付的款项或者将已支付的款项撤回,然后要求商家证明货物已经寄至收货人或者货物符合之前订单上的描述。如果无法证明,持卡人不会受到任何损失。
也就是说,除了透支,银行还能帮助消费者退货、拒付等,如此,消费者可以无后顾之忧的进行消费,而商家也可以因此获得消费者的信任,自然愿意使用信用卡,并且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
但是,这样消费者保护过程,对我们目前绝大多数信用卡持卡人来说,恐怕有点天方夜谭吧。
内地的信用卡业务这几年有长足的发展,涉及的银行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多,用户和发卡数也节节攀升。可是空有信用卡形式,却没有真正信用消费的精神,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http://www.jfdaily.com 2006-3-11 10:23:57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