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石:官老爷的规矩是什么?人民的尊严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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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石:官老爷的规矩是什么?人民的尊严在哪里?
作者:岩石臧巍巍 2010-3-31 06:28:57 发表于:博客中国


官老爷的规矩是什么?人民的尊严在哪里?
岩石
《官员斥记者不懂规矩:怎可给我这政法领导打电话》——潇湘晨报2010年03月12日报道:广东吴川市自来水公司监察稽查科工作人员、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2009年6月20日,和单位同事一起到海边旅游,其间因精神病发作,2009年6月25日劫持一名少年被送进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林立峰的母亲李女士介绍说,“当时我们讲,林立峰是精神病人,应该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但他们(警方)不听。”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第二天,李女士就接到了他的死讯。在医院见到了林的尸体,发现其身上有多处伤痕,腹部肿胀。对于死因,医院写的是“不详”,而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林立峰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李女士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给林立峰做了死亡鉴定,检察院告诉家属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左侧胸腔有较多血块,左肺严重挫伤,肺组织较多淤血和水肿,内腔大量出血,头部左右颞侧头皮下大量淤血,脑组织挫伤,出血水肿。检察院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心源性猝死,并鉴定说林立峰身上的伤痕和骨折是抢救时按压所致,不予立案。
李女士说,事情已经过去8个月了,然而检察院始终不立案。“在事情弄清楚之前,我们是不会把尸体火化的。”李女士说。
为了求证李女士的说法,记者致电负责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在提出采访要求之后,梁泉对记者说:“我凭什么相信你是记者?”记者请他致电报社核实,但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并没有发现在采访政法机关领导之前需要经过的任何特别规矩。
本文所谈就是这个“规矩”。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可见规矩之重要。但在不同制度下,规矩的性质截然不同——专制,规矩是统治者订立,目的在于保国权限人权;民主,规矩为全体人民所定,宗旨是保人权限国权。
所谓规矩,有两层含义:一指一定的标准、法则和习惯;二指个人行为端正,符合常理。
对于国家权力——
在民主体制下,它是人民的坐骑:受人民驱使,叫尔往东不敢向西。
如果说,权力是利益操控器的话,那么,“民主”就把它亮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的问责和监督,让人民对其所为知根知底、了如指掌。
如果说,权力是神通广大的魔头的话,那么,“民主”就给它套上紧箍咒,使它只能惟命是从俯首帖耳,不得稍许放肆张牙舞爪。
而在专制体制下,权力却是老爷是父母官是天子皇帝,为所欲为,横行霸道。人民是奴隶是牛马是蚂蚁,只能仰视权力,不得企求平等;只能逆来顺受,不得乱说乱动。
——这就是专制下的规矩!
老子打下的江山,就该老子享受!
老子推翻了压迫,就该老子镇压你!
老子是官儿,就该老子有特权!
老子官高,就该老子压制你!
——这就是专制下的规矩!
一个屁民,不得随随便便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人打电话!
一个屁民,不得随随便便端起乡长老爷的茶杯就喝水!
一个屁民,不得抗拒征地拆迁,扰乱执法!
一个屁民,不得骑上毛泽东的塑像!
一个屁民,不得不听领导的话!
——否则,就收拾你!
这就是专制下的规矩!
一个屁民,不得投生到五类分子家庭!
一个屁民,不得给领导提意见!
一个屁民,不得只管学习,走“白专”道路!
一个屁民,不得非议苏联老大哥!
一个屁民,不得给毛主席提建议!
一个屁民,不得看“封、资、修”的书!
一个屁民,不得让老子看着不顺眼!
……
一个屁民,不得反对中央文革反对林副主席反对伟大领袖毛主席!
——否则,踏上一万支脚,使尔等——你,你的儿子,孙子——永世不得翻身!
这就是30年前独裁下的规矩!
呜呼!人民的尊严何在?
2010-3-30